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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还贷款申请资料

发布时间:2022-06-20 11:22:38

㈠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要求:
1.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拓展资料
贷款额度:
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㈡ 办理苏州园区购房公积金摊还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购买一手房,需提供:

1、《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一式三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

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需提供: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一式三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完税发票、购房发票、存量房买卖契约、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

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加入摊还的,只需提供: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有效期1个月,在本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用提供),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

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提取的需另提供:同一户号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仅第一次申请时使用,以后支取凭本人身份证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

如配偶代取或住房还贷证明为配偶姓名(或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姓名),则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苏州公积金还贷款申请资料扩展阅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

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㈢ 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还款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购买新建房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
(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
(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8)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1)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原《住房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3份)。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需正、反面复印〉)。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4份)。
(8)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9)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10)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无需更改合同,即可选择其中一人作为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贷款年限按借款申请人的年龄计算。
(2)贷款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含配偶)和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
(3)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

㈣ 提取公积金还贷需要什么材料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㈤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㈥ 苏州办理公积金摊还,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如果你是园区公积金,首次动用或提取你的公积金,你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银行给你)

二、准备好所有资料之后,早点去这些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结束后还要返回所贷款银行,即可一次性办理完成提取和摊还业务了。

(6)苏州公积金还贷款申请资料扩展阅读:

苏州新政

公积金长期未用有补贴

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市拟于2014年3月1日起对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补贴(不含工业园区)。

补贴对象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5年以上(含5年),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前,从来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5年以上(含5年)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

案例详解补贴金额咋算

补贴金额,则是按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时的账户余额乘以补贴比例进行计算。补贴比例根据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未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含5年)至10年的,补贴比例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举例:职工章某,2008年11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当月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如该职工在2013年11月之前办理销户提取,则不能享受奖励补贴政策;

如该职工在2013年11月之后办理销户提取,且在缴存期间既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发生公积金提取行为,则可以享受到第一档的奖励补贴。

如其销户时账户中有10万元公积金,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10万元×[4.75%(现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85%(现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900元。

第二档:未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补贴比例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与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举例:职工李某,2003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当月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如该职工在2013年12月之后办理销户提取,且在缴存期间既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也没有发生公积金提取行为,则可以享受到第二档的奖励补贴。

如其销户时账户中有15万元公积金,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15万元×[4.75%(现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0%+20%(上浮)>-2.85%(现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275元。

据测算,此政策到目前将涉及78万市民,奖励总额达6000多万元。其中5至10年未使用者有50万人,10年以上未使用者有28万人。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

一些大型城市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措施,放宽提取条件,扩大惠及面。与此同时,深圳市从2010年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2013年9月,累计归集总额687.29亿元,累计提取177.60亿元,占归集总额的25.84%,远低于全国其他大型城市。

㈦ 苏州办理公积金摊还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你们之间的关系证明。

㈧ 苏州办理公积金摊还,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如果你是园区公积金,首次动用或提取你的公积金,你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

二、如果公积金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即可带着上述资料前往干将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摊还,但提取必须去所在的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园区只认黄色封面的公积金本,如果公积金本是绿色的封面,建议一定要带着市民卡;同时要绑定银行卡为提取账号。

2、园区公积金中心只是业务中心,不能办理提取和摊还,提取和摊必须去各大银行网点!结束后一定要再回到所贷款银行处提交资料方可完成。

(8)苏州公积金还贷款申请资料扩展阅读:

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市拟于2014年3月1日起对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适当的奖励补贴(不含工业园区)。

补贴对象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5年以上(含5年),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前,从来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5年以上(含5年)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

补贴金额按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时的账户余额乘以补贴比例进行计算。补贴比例根据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年限分为两个档次。

未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含5年)至10年的,补贴比例为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㈨ 苏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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