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贷款交易,银行迟迟不放款,是否可以要求买家赔偿或者退房
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
如果买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
房屋已经过户,要看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条款对此进行了约定,才可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买方。仅凭银行不发放贷款为由起诉,事实上不太可行。
卖方在此情况下对买方的约束,理应通过事先的约定加以实现,由于你签的合同本身没有约定相应的约束条款,事后再想约束对方,事实上已经变得相当被动。
由于买方已过户且装修了房子,不能证明交易已经结束,房款没付仍旧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面临的问题是,你们合同已经约定,房款的支付时间不确定,要由银行实际发放时间来确定,这样,买方事实上并没有过错,也不应由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银行是否有责任,也得要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那么你想告银行也不太可能;如果有,那么你可以依据约定告银行。 至于是否还有其他的条款可以约束买方,那就要你自己仔细看合同了。
留下卖方的账号是因为银行批贷后会直接将所批贷款金额打入到此帐号中。你所说的评估公司应该是不准确的,评估公司只是和银行合作,对于要交易办理贷款的房产受银行委托进行市场评估,银行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来参考审批贷款,一般常说的七成或者四成大多都是在评估值的基础上计算的。基本上批贷的贷款额也是在评估值上计算的!你们去的这个所谓的评估机构可能是一个担保公司吧!
大概的贷款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会让卖方办理一个本行的借记卡,并留下卡号(放款用);
2:银行合作评估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卖方联系方式联系卖方,去实地看房后并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
3:银行收到评估报告后,会同买卖双方的贷款资料及其他资料整理卷宗上报本行信审部门;
4:银行审核贷款合格,批准贷款时间及数额;
5:已批贷后银行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后将新产权证交于银行,银行拿新产权证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完毕,收到他项权利证后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将所审批贷款额支付到卖方账户。
㈡ 房产证已经过户,买家贷款下不来了。我该怎么办啊
看看合同条款,一般流程是有一个过程的,约定几个月完成流程,不要急。万一是对方的钱款不能筹措到位,也是他违约,应该给你赔偿的。最后还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属于不动产,风险不大。按揭房过户一般分有房屋买卖过户、离婚析产过户、继承过户、转让过户几种情况,每种情况办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资料:
一、买卖房过户,这种情况就涉及到房款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无法直接办理出售的,需要等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可以办理。办理流程:买卖双方签定买卖合同→买家申请按揭贷款→审批通过→过户缴税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资料:买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网签合同。卖家:身份证,房产证。
二、夫妻离婚析产过户,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通常来说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还需要相应的担保。办理流程: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凭离婚析产公证书→房管局开免税证明→办理析产过户→出新证(时间7工作日)需要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析产公证书,免税证明。
三、房产转让过户,房产转让过户,即房屋以赠与方式过户,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亦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过户属于单纯的房产过户,不涉及房款等问题,手续也较简单。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约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约定了每逾期一日赔偿多少违约金了,如双方仍推脱,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㈢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已过户给买家,但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正规的渠道情况下,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说银行的贷款并未审批通过,那么就不可能先去办理过户,在不专业的中介也不可能犯这个错误。
在你只有在银行审批贷款额度及期限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过完户,买方在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实质的抵押登记,同时银行发放贷款,支付给卖方。也就是说过户在贷款审批之后,贷款没有审批,根本不会过户。
从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正常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过户。理论上过完户,买方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一是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
其实这种情况在找正规房产中介的时候偶尔也是会出现的。但是都是谎话并非已真实过户,一般是因为卖房者和房产中介签署了该房产独家协议,签署独家协议后卖房者也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只能挂在这个房产中介卖房,不能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来销售此房产,一般房产中介在约定时间内未销售出去卖房者房产的情况下,都会用这种手段来欺骗卖房这来拖延时间,要不卖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产中介销售此房产,其实房产中介自始至终都没有过户,如果真的先把房产过户给了买房者这样违规操作房产中介与购房者又不履行其签署的协议与合同属于侵占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经真实过户情况要如何处置?对于卖方而言,肯定很糟心,毕竟房子已经过户,但真的碰到这种情况,其实卖方是包赚不赔的,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去主张要求买方全款购买,如果买房不全款,即构成违约,卖方只需要起诉买方,不仅可以收回房子还可以没收买房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包赚不赔。
㈣ 房子卖了,已经过户了,但是买方的银行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啊
可以解除合同。
㈤ 已经过户给买家,但是银行一直没有放贷给我,怎么办
好像不能回收的,因为已经过户,房子现在已经属于你的了。除非再付手续费重新卖给房东。不过你们双方肯定都不愿意出这个钱。
新房产证不会给到你手上,会放在房管局,并且银行才能拿到。
向你这种情况很麻烦,因为银行出了同贷书,你们去过户,本来一出新证银行去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应该放款的,但银行一直没放,这不关你的事,而是银行的事,因为今年个贷政策缩紧,放款额度很少,所以银行想要多几个月再放。
你应该联系房东一起去银行要求马上放款。因为钱是银行应该出的,并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法定办理时间是15工作日的话。而且任何文件都齐的情况下,反正你有银行的贷款合同,可以联同房东一起用法律办法去解决。
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是你的了,交易已经完成,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房东,你要联系房东,一起去找银行解决,你们两方都是受害人,房东骚扰你也没用,他也无法收回房子。 除非你们2方的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全款要取消交易。并且房东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这样的话,你的任何损失同样可以要求银行赔付。但通过法律手段之前,你们可以告知银行,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会马上给你办理放款手续的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㈥ 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
法律分析:1、如果是因为买方未成功申请贷款导致银行未放款,且你与买方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了房款的支付时间,那么买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买房已成功申请贷款,只是钱还未打入你的账户内,可以先催告买方,催告后买房仍未支付房款,你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㈦ 二手房买卖,已完成过户,买方贷款审批也已经通过,银行以没有额度为由迟迟不放款,怎样让银行优先放款
除非你有关系,否则只能慢慢等,我贷款的时候都等了四个多月。还要更久的都一大把
㈧ 二手房贷款已经通过审批,也过户三个月了,现在还没放款,该怎么解决
本人曾担任某国有银行个人信贷客户经理六年多,对此问题比较有发言权。
上述描述,基本上覆盖了放款迟缓的所有原因。如有问题,欢迎评论区交流
㈨ 二手房交易,已经过户,银行迟迟没有放款,是否能追究
过户跟放款没关系,过户了,才能拿着房产证去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办完银行才能放款。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㈩ 房子过户了但是贷款没下来应该怎么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个问题,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房子在谁名下?
如果房子在卖方名下,为什么可以用一套别人名下的房子贷款;如果房子在买方名下,买方不去办贷款事宜,或者贷款金额没有达到预期怎么办?
总结:买房不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很多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其实是一种常态。
在签合同时,就要考虑周全,精心设计条款。合同写得好,出了问题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损失控制到最小。写不好,赚钱的买卖变成倒亏。否则就是20%的违约金,动辄就是上百万,大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