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申请股权质押融资都需要哪些手续
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流程为股权质押决议;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签订书面贷款合同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融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 办理股权质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办理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印章;
2、办理设备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
评估、设备清单、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身份证、委托书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印章;
3、办理房产他项权手续:
本人到或办公正委托书、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房产价值确认书;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 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要先准备好以下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在本表上粘贴)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及其出资比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或者股权托管机构出具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名册(需加盖股权质押专用章)(原件1份)4、质权合同(原件1份)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
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6、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提交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关于股权质押的批复(原件1份)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然后携带材料直接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26号窗口办理。
处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
4. 股权质押贷款的贷款流程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
双方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质方托管帐户原件及复印件;
出质方股权证持有卡原件;
出质方须出具本公司董事会;
同意出质的决议;
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还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贷款流程:
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交相关材料;
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5.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包括: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银行最终发放贷款。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6. 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吗? 质押贷款流程:
1、银行收到借款人的股票质押贷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用做质物的股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2、银行对借款人信贷风险和财务承受能力进行审核分析,根据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借款限额;
3、银行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审核同意后,根据有关法规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
4、银行与借款人签定质押贷款合同后,双方同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证券登记机构应向银行出具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
5、银行在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前,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专门保管和处分作为质物的股票; 6、借款人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在借款人清偿贷款后,贷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贷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股票质押登记书面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股票质押期间,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对质押股票进行置换;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以委托银行变卖部分或全部质押股票,所得款项用于提前还款;借款到期前,经银行同意,借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