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生源地贷款,为什么又给我一个支付宝啊它是干什么用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帐户是国家开发银行用来发放和回收贷款的。也就是说,大家需要通过支付宝账户来获取贷款,并在未来用这个账户来归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支付宝每月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总的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帐户是用来接收、归还贷款的。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剩余的情况下,学生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来取现使用。
生源地贷款使用支付宝注意事项:
1、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帐户的初始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会被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在办理完贷款1-2天以后,大家应该及时将初始秘密修改掉。
2、在必要的情况下,大家可以到支付宝上面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以便更好地使用支付宝接收和归还贷款。
3、如果大家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支付完学费和住宿费后仍有剩余,那么可以在支付宝账户完成实名认证以后进行提现。
4、一旦忘记生源地助学贷款支付宝帐户密码,大家可以通过支付宝网站或者支付宝人工客服来重置密码。
(1)生源地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发言稿扩展阅读: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B. 云南省的生源地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你指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吧 要到国家开发银行办理 (云南只有一个国家开发银行 在艺术剧院旁边 朝小西门方向) 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 贷款对象及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如借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 三、 贷款程序 (一) 贷款申请。符合借款条件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借款申请表。 3、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4、经办银行所需其他材料。 (二) 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县级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银行(或代理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并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和划款授权委托书,开具合同回执交申请借款学生。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执一份正本,共同借款人执一份副本,县级资助中心及借款银行各执一份正本,各份文本的效力相同。借款合同由经办银行统一印制,待经办银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三) 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报到后20日内将合同回执寄回所在县级资助中心。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回执,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按省助贷中心要求,县级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合同回执分批次整理汇总后报送经办银行,同时将合同和合同回执情况汇总报州(市)助贷中心,州(市)助贷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助贷中心,省助贷中心审核同意后,书面申请经办银行对县级报送申请进行审批。 (四) 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省资助中心报送的审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借款合同于经办银行审批后生效。经办银行将审批结果汇总,于1个工作日内送交省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在接到审批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逐级下发给县资助中心,由其转交县级经办银行(或委托代理行)备案。 (五) 贷款发放。经办银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县级资助中心的账户(各县级资助中心应当在经办银行开立账户,暂未成立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开立账户)。县级经办银行(或委托代理行)于贷款资金到账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并进行资金监管,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四、贷款贴息、本息回收 (一)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省财政负担。 经办银行于每年度结息日(12月20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预结息,县级资助中心将预结息情况逐级上报省资助中心汇总,汇总结果经经办银行省行确认后,省资助中心向主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中央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办理划付手续;省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由省资助中心归集后在年度结息日前直接划付经办银行。 (二) 借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毕业证书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三) 学生毕业后贷款进入还款期,县级资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本息到期日前与县级经办银行(或委托代理行)核对借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由经办银行计算还本付息金额。县级资助中心应提前通知借款人在个人账户预存相应款项。经办银行于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贷款到期本息,并划转至结算账户,及时出具扣收清单。 希望可以帮到你!
C. 如何知道助学贷款申请成功
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按提示操作查询目前进程,
也可打电话到县资助中心询问。
生源地贷款各地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以放款,放款时会通过支付宝短信通知的。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人,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即申请成功。
(3)生源地贷款本息回收工作发言稿扩展阅读
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
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D. 收回贷款本息是什么意思
收回贷款本息的意思是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E.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 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 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担。
第六条 本息偿还
(一)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各旗县资助中心应鼓励借款学生毕业后及时提前偿还贷款,鼓励借款学生一次全额偿还贷款。
(二)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区外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学生,按高校隶属关系,自治区直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市)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盟(市)财政承担,即财政贴息由借款学生就学地所属盟市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八条 个人账户开立
借款学生凭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开立账户通知单》(附件5)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账户开立后预存入人民币10元,用于银行汇款费用。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借款学生授权代理结算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
第九条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在原就读的高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新生)》(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班主任在申请表内签注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缴费通知单;
②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在就读的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因户口已迁入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下载附件2、4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楼205)办理相关手续(放假期间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办理)。
F. 生源地贷款再次申请怎么办
再次续贷申请学生可直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http://www.csls.cdb.com.cn)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登录名:所在县资助中心代码(37092101)+身份证号 密码:学生身份证上的8位生日(如:19870101)携带:1、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1、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审查通过后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2、县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学生到高校报到提交受理证明给高校负责人,由高校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并下载打印盖章。学生将高校盖章的一式两份的回执寄回县资助中心。(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9月30日前)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查询贷款受理情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在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帐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与支付宝帐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想关操作。)
G. 收回贷款本息是什么意思
就是已还贷款规定内的支付本金和利息。通俗点说,就是连本带利都收回来了。
贷款本息回收率是指贷款本、息的回收情况不含委托贷款本息收入。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贷款收回情况和贷款管理水平。
贷款本息回收率是实际收回本息总额与应收本息总额的比率。
贷款本息回收率=贷款实收本息/贷款应收本息×100%。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H. 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浪邮箱有什么作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浪邮箱账号就是登录支付宝的账号。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为借款学生开立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同时也是新浪网的免费邮箱,该邮箱具有接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知和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等作用,借款学生务必及时登录并更新该邮箱安全信息,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安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当贷款金额高于电子回执金额时,剩余的贷款资金存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可以按照“支付宝”规定的程序,将剩余贷款资金提现用于生活费。所有贷款学生应及时登录支付宝个人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完善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以保证个人资金安全,便于接收系统通知信息,关于支付宝使用有关问题,请关注支付宝网站帮助中心,或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