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买的二手房,网签合同上写的贷款金额比我实际贷款金额多了3万块钱,这影响入押过户么
不会影响,另外如果是中介弄错了也不要说人家傻*,多理解,谁都有出错的时候,你那么聪明怎么还要去找傻*中介买房子,那不证明你比中介更傻*
B. 房产局二手房交易中贷款合同与全款交易合同的区别
二手的商贷流程是先做资金监管-到银行去签借款合同-交易市场报税等银行审核通过后,在过户出证3个工作日内银行放款(放在卖方的账号上),这是买卖房子的正常流程。
C. 提交到房管局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总金额与提交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合同金额不一致时有什么问题是否涉嫌违法
逃税和骗贷,很容易查出来的。要想避税或多贷款,只能选一,两者不可都得啊
D. 过户需要银行贷款合同吗
法律分析:有做银行贷款的才需要贷款合同,一次性付款的无此合同;最初签定的为三方房产销售合同,不是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为银行同意放贷时本人去银行签署的,而且贷款合同较为繁琐,银行工作人员需要问你一堆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 同贷书和贷款合同是不是过户时给我还是放款后在给我
根据您的提问,我先将我对您问题的理解说明一下:您计划购买二手房并申请贷款,银行已经签发了同贷书,但你和卖家商量计划延后两个月过户。 对于此,你们可以延后两个月过户,但存在风险: 1、在过户前,卖家可能违约不同意办理过户; 2、请务必确认银行实际向卖家发放贷款的时间,保证其与办理过户手续相挂钩。
F. 买房合同中首付余额与贷款合同中的贷款金额是一样的吗,若不一样是怎么回事
70万跟68万,是跟你的贷款额度有关系,签合同的时候,是按一般正常评估的。而银行根扰你所提供的贷款资料只能评估到68万,这都是很正常的。
你若是提前还款,当然是还你的贷款金额。
G. 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同一个本吗
不是。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而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过户时的合同各贷款合同总价必须一样吗扩展阅读: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购房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贷款合同
H. 个人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一个本吗为什么我的只有一个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1、《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是要放在银行办按揭贷款,要等接揭办下来(约1个月时间)后,银行通知你去银行拿《贷款合同》;然后银行再把《购房合同》返回到发展商委托的律师所。
2、从银行返回的《贷款合同》上面跟之前有区别了,有银行的盖章和签字,此证明银行批准你的贷款了。这就是你所问的“和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但什么凭证都没有”的解答。
3、只要按揭办下来了,不管房屋是否封顶都要还银行贷款。
(8)过户时的合同各贷款合同总价必须一样吗扩展阅读:
常见问题: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
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