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异地工作后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② 如何办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
随着现在高科技的发展,地球,这个曾经十分广阔的地域也开始逐渐变成地球村啦。因为回家十分便捷。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离家不远的外地打拼。慢慢地在外地安家落户。中国人的骨子里都有对家的深深渴望。很都人都觉得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在自己工作的地方买房子。这就涉及到办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啦,现面就跟随小编的脚步去看看吧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如下: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具体提取流程为: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职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
了解了这些步骤之后,小编还想提醒一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以及偏远山区等地是没有该制度的,其次就是只有在职的职工才能申请这个贷款。一般来说,在职的职工满了六个月就可以申请啦。是不是很方便呢?虽然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但是还是要记得按月缴纳哦,而且还是有一定的成本的哦,想要在外地买房的朋友记得要考虑到这些哦。
③ 解除合同后异地工作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异地工作辞职后若离开工作地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即待原单位办理完公积金集体封存后,可持身份证、离职证明和盖有单位印章的公积金注销提取申请表可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提取申请。
公积金不可以异地贷款。
④ 怎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⑤ 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这样你就可以在异地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了。
公积金异地转接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①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 **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① 申请受理:职工提出申请,由转入地中心审核受理,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行传递;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
② 信息与资金转出: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受理和信息与资金的转出;
③ 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入账和信息传递。
⑥ 异地公积金贷款,具体怎么操作
住建部等相关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细则终于出台后,公积金缴存人员需要在异地贷款买房的,只需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申请到书面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贷款。
公积金异地缴存而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工作随时调动的缴存人员。比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的时候缴存了不少的公积金,工作调动到B城市后,如果想要在B城市买房,则无法使用A城市缴存的公积金贷款。这样的话,公积金的资金大量沉积,白白的闲置在哪里的可惜,对于缴存人来说更是麻烦。
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需要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的情况,向缴存人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出具书面的证明,并缴存人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核实缴存人的相关信息。贷款城市的公积金管理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的相关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以及贷款后的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的风险。而贷款城市公积金管理与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要定期地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的情况。
异地公积金贷款将如何操作呢?
假设A城市民王先生在A城缴存有公积金,现在在B工作,需要在B城市买房使用公积金按揭贷款。首先可以向B城市公积金管理咨询,公积金管理会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的的材料;接下来到A城市公积金管理提出申请,审核确认符合贷款资格后,A城市公积金管理会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了这份证明,王先生就可以顺利在B城市办理公积金按揭的贷款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8-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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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外地缴纳公积金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外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在本地贷款的,需要将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回到当地,然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异地转入流程: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出具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结时限:当日)
③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汇(划)款,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提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到达住房公积金专户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入转移职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通知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 " 汇 " 字)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网点,单位补缴情况说明,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将款项分配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与贷款银行签定贷款合同,一般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2014年10月14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细则内容披露。《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通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可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