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学怎么申请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大学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这都是属于国家贷款,对于大学生都比较安全可信,主要看个人的选择,但是两者不能同时进行。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有一定的区别,国家助学贷款是一次性申请多个学年,然后每年发放一次贷款,并且还款人只有学生本人;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还款人有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即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
⑵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助学贷款填写资料扩展阅读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⑶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借款人须书面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提交加盖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借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请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研究生处网页上可下载,也可到研究生处来领); 2、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的复印件上需当地派出所盖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3、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 4、借款人须提供两名见证人(班主任、学院领导或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5、到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资料表册”,并认真填写; 6、如实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下发的个人贷款信息卡、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合同书
⑷ 助学贷款申请需要网上填写资料吗
如果选择在网上贷款的话是需要填写的,这种方法是线上的。
线下的有两种,一是去银行申请,二是找一家担保担保公司。
网上填写,资料可能会泄露,也会有骗贷的。
去银行申请,可能要跑很多次银行,比较麻烦。
找担保公司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⑸ 助学贷款有哪些条件,填写哪些资料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学生证(或者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和贷款申请书等材料、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的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该证明除文字说明外,必须加盖公章)。此外,还需准备申请贷款银行、省自主中心和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只要是考取了
注意事项:
1. 申请生源地求学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2. 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贷款材料?
3. 助学贷款的作用
4. 生源地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久?
5. 生源地求学贷款需要多少时间?
条件:只要是考取了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业学校,并且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如果已经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⑹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表怎么填写
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上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⑺ 初次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助学贷款填写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⑻ 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则需经过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申请助学贷款;
2、申请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其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及证明等材料;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负责最终审批助学贷款的银行经核查同意贷款后,申请学生即可收到银行划款。
⑼ 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