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贷款额度 包括账户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和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关系的,一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以达到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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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建议贷款未审批下来之前不要提取公积金,以免影响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❸ 公积金贷款跟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条件来确定。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12×实际可贷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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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01-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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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账户有余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账户有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高于账户余额的40倍;
不高于规定计算公式,规定计算公式为:月缴基数的50%12贷款年限。
举例:
月缴基数为3000,分20年贷款,则3000X50%X12X20=36万,则贷款最大额度为30万。
❺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影响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会影响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有当贷款职工选择办理了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冲还贷业务时,才会使用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
1、每月自己用现金存在还贷银行卡上进行还贷;
2、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划转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
选择第一种方式还贷,就是按月将钱存到还贷的银行卡上就行了,若选择第二种方式还贷,即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按月偿还贷款,那就需要职工在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就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PS: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手续是不同的两个手续。有些职工误认为办完贷款手续就等于办完了公积金余额还贷手续,不用自己提出申请,就能自动用公积金还贷了,这是不对的,会耽误及时还款,会产生不良还款记录的。
❻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看公积金里余额还是每月缴费金额
都要看,缴款年限需要至少连续半年以上,账户内余额关系到贷款额度。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❼ 公积金贷款金额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什么关系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
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