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我要到外地公司工作,不是原来的公司,不知这样的货款关系能否继续履行
可以继续履行,无论你是当地办理公积金封存,还是继续到外地缴纳公积金,都不会影响你之前办理的贷款
『贰』 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是要去外省工作。不卖房子的前提下,有几种处理方式呢。
这有啥关系?不卖房子,贷款未清继续还款呗。跟以前一样该怎么还怎么还。
『叁』 请问买房后在外地上班交的公积金可以怎么处理呢
公积金只能在无锡买房的 个人住房公积作为购房贷款使用,暂时只能在你缴存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而不能在其他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也就是说你在A市缴...
『肆』 公积金买房后离职去外省外地发展,重新开户缴纳公积金还能用公积金贷
可以,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伍』 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在要辞职去外地工作,公积金停了怎么办啊,能自己交么
公积金是无法个人自己缴纳的! 你若已经贷好款了,那尽可以放心,只要你每月能够按时交纳贷款银行的月供即可。
你账户内原有的公积金,本来就可以每年整笔提取一至二次,提出后完全可以用来还贷
原来的公积金可以凭离职证明全部领出(好像应该不是本地人才可以的),现在外地的公积金你可以凭购房发票和还贷合同,在还贷期内每年整笔领取一至二次
『陆』 本地公积金买房后可以外地工作吗
可以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柒』 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换工作(跨省)公积金怎么办
已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因为换工作(包括跨省),对已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造成影响。但应该及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规定:
借款人需在每月约定还款日前按照贷款还款计划表上的本息金额将款项存入己开立的还款账户中,由代办银行予以扣收,未及时存款或存款余额不足的从次日开始按罚息利率计算并收取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扣款后的帐户余额要在 10元以上,否则银行的扣款系统将按存款不足视为逾期而收取滞纳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及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7)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去外省工作扩展阅读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a、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b、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c、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d、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e、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f、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g、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