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本科四年没拿贷款交的学费,现在参加了西部计划,文件上说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我没解读明白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⑵ 安吉县教育局有哪些行政部门
教育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综合股、科技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机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政务应急等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局内和其他部门起草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编制中小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局及中小学校经费的核拨、开支、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外资利用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物价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拟定有关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管理原平市人民教育基金。负责农村公办中小学的财务核算。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各学校重点工程的相关事宜;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配合审计作出工程预算。
(二)人事股(职称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市人事局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及续聘工作。
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使用、管理和校本教材的审定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审核、批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
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四)综合股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拟定中等以下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以下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审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消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成人学校的招生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承担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幼儿教育的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审核、批准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幼儿园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负责全市高考、中考的招生及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实施教育信息化规划及网络、计算机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负责指导基层学校及各股室电子政务工作;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负责教育局计算机软硬件的采购、维护和管理;承担教育局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保证教育局办公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指导基层学校校园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
(五)科技股
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的安排。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负责管理科学器材的引进、购置。
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积极推动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创业园、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的管理;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组建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市科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同组织部门管理科技副乡(镇)长。
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大力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新闻发布。
归口负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审查工作;审核与协调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
指导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贷款办公室工作职责
* 研究、分析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 沟通、协调银行及上级主管部门。
* 测算、争取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
* 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代偿资助政策。
* 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理、审批及贷后管理。
* 组织、指导学生签署贷款合同和借据。
* 向贷款学生法定监护人通报学生贷款信息。
* 监督学生贷款使用情况。
* 预算风险补偿金,核算贷款贴息。
* 采集、核对、上报应届毕业生贷款信息。
* 组织、指导毕业年级贷款学生办理还款计划、还款确认手续。
* 攻读硕士学位贷款学生展期手续的办理。
* 按月提醒贷款毕业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开展异地学生偿还利息、本金的代办服务。
* 调查、分析学生违约原因,制定违约预防措施。
* 追缴违约学生贷款。
* 测算、争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名额。
* 审核、上报代偿资助学生材料。
* 向银行划拨代偿资助款。
* 跟踪、考核、上报获代偿资助学生工作情况。
* 按期向教育部报送各类国家助学贷款及代偿资助信息。
* 受理、审批、管理“爱心基金”暂借款。
* 测算、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备用金”。
* 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2012年8月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贷办”),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学院由学工组长负责,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旨在帮助我校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第五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五)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六)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额度
第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总数的20%。
第七条 每个贷款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其困难程度确定,但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第四章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第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信用担保形式进行发放,实行学生每学年申请一次、经办银行每学年审批一次的管理方式。
第九条 在新学年开学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部署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各学院组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工作。
第十条 贷款学生须如实填写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的原件)。
(二)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五)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保证以上提交信息属实,对弄虚作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照我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介绍人为学贷办,其职责是:为贷款学生联系、介绍经办银行;向经办银行集中推荐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贷款学生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贷款学生的地址和有关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经办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见证人是指与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贷款学生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学工组长等其中一人即可)。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经办银行全面了解贷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在贷款学生毕业后努力与其保持联系,向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的有效通讯方式。
第五章 贷款的审批与发放
第十二条 学院在收到贷款学生的贷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学生名册及申请材料及时报送学贷办。
第十三条 学贷办在收到学院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申请资格的审查,并在合格审批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第十四条 学贷办将审查合格的学生的申请信息在校园网进行公示5天,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第十五条 公示无误后,学贷办应及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交经办银行:
(一)我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名册。
(二)我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申请材料。
(三)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贷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我校。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我校指定的账户,校财经处在扣除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后,将学生剩余的贷款金额划入其个人账户。
第六章 贷款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 贷款学生在贷款金额确定后,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应在当年面签10日前,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终止申请审批表》向经办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学贷办转交贷款银行。
第十九条 在贷款期间转学的贷款学生,须还清贷款本息后,方予办理其转学手续。
第二十条 贷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学院应及时报学贷办,学贷办获知后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在经办银行视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或经办银行与贷款学生签订还款协议后,学校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贷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贷款学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 贷款学生出现不符第五条规定中的任何一款情形,学贷办可建议经办银行终止其助学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第七章 贷款贴息
第二十三条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还贷负担,对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利息补贴。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第二十四条 贷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二十五条 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支付方式,由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协商确定。
第八章 贷款期限和偿还
第二十六条 贷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学生毕业时或其他终止、中止学业时,必须在学校的组织下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能办理毕业或其他相关手续,学校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贷款学生毕业离校60天前,学贷办组织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贷款学生与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贷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如贷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贷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与银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第二十九条 贷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 对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贷款学生毕业前15日内,需在数字地大信息门户填写毕业确认。填写就业单位的各种信息、最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在贷款期间,贷款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退学、开除或死亡的学生,学校应协助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章 贷款风险防范及违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建立贷款学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对贷款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妥善管理贷款学生的信息资料,强化对学生的贷后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贷款学生信用档案,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督促贷款学生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努力降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各学院应建立本院贷款学生信用档案,如有第二十条情况需及时函告学贷办。各学院于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将本学院贷款学生的学习、品行等方面的情况汇总后报学贷办。
第三十五条 经办银行将建立有效的还贷监测系统,加强日常还贷催收工作并做好催收记录;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对其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诚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经办银行将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贷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贷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被公布的违约学生是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贷款学生。经办银行将需公布的违约学生信息提供给学校,学校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其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⑸ 学生会自律部主要是干什么的
新闻宣传部是校园生活的记录者,是师生最新动态的传递者。利用海报宣传、新闻稿件、微博等媒体形式反映经管学院的工作进展状态。对我院会议、讲座、学生活动进行前期海报宣传跟踪报道(主要为活动海报的制作、新闻稿件的撰写、摄像、摄影);负责我院红白榜的制作以及期刊、报纸、电子杂志的编辑制作与出版;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的管理以及网站的更新等。
2.外联部
外联部以拓宽院际交流为工作主题,以增进校企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风采,努力提高我院学生会在全校以及社会上的知名度。本部门将发挥所长与尽可能多的企业,单位建立良好关系,为学生会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3.社会调研部
调研部就类似于团委活动的一个进程管理器,负责活动的审核、调研、评价。本部门的工作并不繁重,更多是协助其他部门,所以我们可以更好的交流学习。每年暑期的户外立项实践活动,也会给学弟学妹们的学习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
11.组织部
团支部的建设及各班级团干培养和考核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年度学生团员、团干统计,进行团费收缴,完成团员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新生团员、毕业生团员关系接入转出工作,对团员证进行注册;“团支部立项活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优及推优入党工作;主办最具特色的“旅游之星”活动;掌握学生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12.资助部
资助部是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负责本院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组织申报和贷后管理工作开展本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龙岩学院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开展本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展本院学生发展性资助工作;协助学校完成本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开展本院家庭积极困难学生家访工作;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管理、思想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工作;本院其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13.心理保健部
心理保健部服务于全体同学,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同时深入到广大同学中去,帮助我院学生释放压力调节情绪等。主要工作职能:每月定期收取心理工作汇报书,指导和督促各班心理保健员开展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员和校心理咨询室反映学生动态,做好沟通桥梁的作用。通过开展有趣、同学们喜爱的活动来协助校心理咨询室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缓解压力和解决学生的生活工作学习等问题。
14.文礼部
文礼部负责组织院内迎新晚会,大合唱比赛,十佳歌手,金话筒等其他文艺活动的海选、彩排和表演,着力于塑造学院学生的形象,注重于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独特的风采和精神面貌。
⑹ 贫困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中国**银行**市分行:
我于_年_月考进**大学/学院_系_班_专业就读,是_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毕业时间为_年_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0_至200_学年的学费人民币_____元整(____元),200_至200_学年的学费人民币_____元整(__元),200_至200_学年的学费人民币_____元整(____元),200_至200_学年的学费人民币_____元整(____元),以上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贷款期限从200_年至200_年,最迟不超过毕业后四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_年_月_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
邮政编码是:_联系电话是:_______
××学院:
本人___性别:___民族:____,于 年 月考进××学院
系 班专业就读,是 科学生,学号__毕业时间为 年 月。身份证号码为:中国工商银行存折帐号: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
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各学年贷款情况如下: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以上合计人民币 元整(¥)。贷款期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向上,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
在 年 月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做一名诚实、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父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 省 市 县(区) ___镇____村(管理区)__,邮政编码是 ,固定电话是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腾讯Q Q是_____________, 校内联系电话:
申请人:
(注意事项:以上内容必须真实,用钢笔,正楷清晰填写。没有的空请填“无”,父母无工作单位填“无”,在农村务农填“在家务农”,如果父母已故,在父母姓名后备注“(已故)”。专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您好,我是聊城大学 学院 系______班的一名学生,______(民族))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人(籍贯)。我家有_____人,具体情况如下: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收入与开支金额情况:本人入校以来(大一新生可写高中期间)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忌模式化),我本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金额如下:2004-2005学年学费 元,其中学费 元,住宿费 元,生活费 元;2005-2006学年学费 元,其中学费 元,住宿费 元,生活费 元;合计 元。我将十分感谢各位领导及贵社对我的帮助,使我能完成学业,我承诺毕业后严格按贷款合同尽快还本付息,保证在贷款期限内还清本息,并且保证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最少和贵社联系_______次,及时提供最新通信方式和有效联系地址,最后我真心期望并感谢各位领导能批准我的申请,圆我大学之梦。申请人:姓 名(加本人手印)
200 年 月 日
九江市农村信用社:
我是东华理工学院文法艺术学院05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上饶市农村贫困家庭。现家庭有人口5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上饶师范学院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农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学杂费。
为完成学业,我向贵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住宿费5600元,申请总金额为22400元(四年的费用)计划毕业后6年内还清。我父母也同意并承担保证责任。
我保证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社的支持,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张华 2006年10月1日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
我是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中文系03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九江市的一个偏僻农村。现家有6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和我。爷爷、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县城读高中,爸爸妈妈在家务农,且妈妈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农作物。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所欠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贵社提出助学贷款。我借款的额度是6000元,计划毕业后4年内还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贷款,并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后,我保证履行还贷义务,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同时,继续努力学习,争取以优良的成绩来回报省农村信用社对我的关心和扶持。望省农村信用社批准为盼。
申请人:×××
尊敬的领导:
我叫-----,系- 人,现住 ,就读04级物教班,家中有妈妈.姐姐.妹妹及我四人,父亲已于五年前去世。我的所有的费用主要由我的姐姐和我的妈妈负责。妈妈她的经济来源是专为别人打临时工和租种政府的土地得到的回报。因为我们是水淹区的农民,无田无地,当时的政府给我们发了点钱就让我们背井离乡的(我父亲多半是因为这而累亡的)。而姐姐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因为父亲的大量负债学会了帮别人做事,换取生存,每月所得的人民币也不多。况现在她失业在家待婚,对我的事爱莫能助。妹妹,就别说了,可怜调皮的家伙,跟我一样,真不知她们的学校为什么就要那么的钱呢?
尊敬的领导,我向来是个好强的人,凡事都不求人的,从小到大,尽管父亲的大量负债,及父亲的离去带来的一切灾难,我都未向社会伸出求助之手。但是现在已经不同,我不能再困扰再封闭再仇恨,我得好好地在社会里为自己为别人活下去,我已经长大了。
真的是山穷水尽。今年母亲租种的地被药厂征用了。她跟姐姐一样,成了无职无业的游民。而父亲的离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是无尽的伤痕。我不能,社会也不容忍我再把妈妈她往那她撕声裂肺喊说的死亡堆里赶了。没有办法,我得向社会求助,放下我的对社会一向仇恨,为了母亲,为了以后自己不是人群里恐怖的一员。我希望得到求助,我真的希望得到。虽然我一向都不相信,但我还是希望的。为了我;为了母亲;为了姐姐。
注意事项:
1、申请书务必用黑色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开头称呼务必写:尊敬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
2、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要写清楚、详细;
3、写清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情况(大一写高中或高考成绩);
4、写清申请贷款用途、金额数;
5、承诺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情况;
6、申请书不能有任何涂改;
7、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根据个人困难程度,参照聊城生活水平而定,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并且不能贷往期生活费;
8、申请书中所有信息要和学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严格对应起来。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撰写要点
1、名称2、申请原因3、申请款额4、借款后保证履行的义务5、落款
助学贷款的期限和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①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必须还清。②借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提交哪些资料?①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②乡一级以上(含)的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④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⑤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申请表是否可以涂改?关键要素不可涂改,如姓名、贷款期限、金额、签字处。
学生本人身份证丢失后怎么办?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户籍卡复印件可以代替身份证么?申请贷款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丢失,需到所在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办理身份证号码证明。不可以,必须为身份证正本。
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学校应对借款人进行初审
A、应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本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贷款。
B、学校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收到学生借款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
C、初审结束后,学校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D、公示结束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确认借款人在相关材料上的签字系本人签署并真实有效,在审查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上加盖公章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并按贷款人要求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与申请材料一并送交贷款人。
二、贷款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A、对申请审批表、学生身份证件、《信息表》核对。B、审查每个申请学生每学年借款金额是否超过6000元。 C、学校申请贷款加总金额不能超过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定的该校本年度贷款额度,且借款人数不能超过该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 D、对贷款手续及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如有差错或遗漏,应立即要求学校更正或补充
-----发放贷款篇:
银行发放贷款时,借款学生须开立哪些帐户?
中国银行行将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和活期存折,以便学校机构按月将生活费划入借款学生的活期帐户。此帐户可作为借款学生的还款帐户。
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A、贷款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贷款人应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户,同时贷款人应按照学校提供的学习、住宿、生活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将贷款转入合作高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学费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人签署借据后,贷款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流程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户和学费账户。
B、贷款人在发放贷款时应为每名借款人办理一张借记卡和活期存折,将借款人名单及借记卡号及活期存折账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合作高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活期帐户。同时,贷款人应向学校及借款人明确该账户在偿还贷款时将作为还款帐户。
----学籍变动篇:
借款学生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时,贷款银行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1、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退学、转学、休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止学业的事件,学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
2、银行在接到学校机构提交的书面通知后,要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3、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借款人要主动通知贷款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
什么情况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
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在校学生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经办银行: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在校学生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它影响其偿还能力的情况。
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经办银行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经办银行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在校学生违约情况告诉在校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外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
1.将放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在校学生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在校学生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在校学生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在校学生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在校学生拒绝或阻挠经办银行,学校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在校学生在毕业时未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还款篇: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
A、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B、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即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可以只还贷款利息,不还贷款本金。但借款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毕业后6年内必须还清全部贷款 C、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D、贷款人应于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E、借款人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F、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贷款银行如何收回借款学生偿还的贷款?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帐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学生若提前还贷款,该准备什么材料?
学生需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合同。
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借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经办银行。借款学生也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的变化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的变化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偿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的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经办银行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逾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怎么办?
A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B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C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D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E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F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展期篇:
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展期?可以,原则上只能办一次
借款学生如何办理展期手续?
① 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贷款展期,并在毕业前30日向原就读学校递交贷款展期申请,由原学校审核通过;
② 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展期后,若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③ 借款学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例子)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为例详细介绍: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
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4)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工商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⑺ 新宁县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新宁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政发[2012]30号)的精神,县教育局各股室(站)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起草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改革和重大政策调研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议案;负责检查指导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法律咨询;负责全县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来信来访、报刊图书征订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妇女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基础教育股(加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宁县教育局工作委员会”牌子)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和艺术等活动;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
四、计统财务审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经费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教育经费的筹措,拨款、决算、基建工程及校产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标准;负责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县研究生、普通大中专、成人高考考试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及英语等级考试工作;负责考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考风考纪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招考工作中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推进考点现代化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毕业班工作的信息和资料,切实搞好毕业班服务工作。
六、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办量办学股
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督促三级农校的办学;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申报和监管工作。
七、社会管理安全维稳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防范及其它非法组织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督促、检查教育局所属单位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对考试、招生招聘、采购、招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人事代理、调资晋级、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察。
九、教育工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工作;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制度建设。
十、新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新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县人民政府挂靠在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管理全县教育的各项评估、验收与专项督查。
十一、新宁县勤工俭学管理站
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生产实践活动;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正确引导和管理,发展校办产业。
十二、新宁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加挂“教育人事档案室”牌子)
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人才交流市场的管理,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负责毕业生人事关系代理工作,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服务。
十三、新宁县教研室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制定本县教学研究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检查各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情况;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十四、新宁县电教仪器站
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电化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
十五、新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工作;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⑻ 贷后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有谁知道
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处理人事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提出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人力计划与调配
编制岗位定编计划,熟悉并掌握各岗位的基本用工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负责在人事方面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负责员工考核工作,审批浮动工资及奖惩金额
负责员工的安全监察
办理员工招聘、招工手续和调动手续
负责填报劳动力报表、工资报表等劳动人事报表
负责员工的安全监察
组织、实施职称评审、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办理因公出国上报审批手续,如政审、护照、签证等事宜
负责上报审批各职位人员任免资料
制定、修改、监督和执行劳动制度
调整员工打卡编号,制作、发放、管理员工的工作证和名牌
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就业、居住等手续
协助并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经营状况,提出工资保险计划及年度调整意见
检查并完成全店每月的考勤统计工作
审批各类假期,并制定各类假期的工资执行标准
按月汇总和发放加班费及其他各种津帖
负责员工养老、待业、医疗、生育、公伤等劳动保险的交纳和退保工作。
办理员工退休手续及离职手续
负责员工档案的日常管理及其调转手续
负责修订并监督执行考勤制度
负责劳动合同的修订、签订与鉴证
负责员工的政审、外调工作
负责编制工资体系、工资水平方案及工资调整方案,负责编制工资总额计划及其具体实施
负责工资的日常变动、发放审核、浮动工资考核等
管理员工档案工资
负责办理员工离店工资结算、转移事宜
协助并完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