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银行杠杆比率,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银行杠杆率是一个衡量银行负债风险的指标。
银行杠杆率的计算方式为一级资本除以总资产,包括表内和表外资产。公式:一级资本/总资产。
表内资产按名义金额确定,表外资产则存在换算的问题。其中对于非衍生品表外资产按照100%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入表内,而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暴露。
(1)贷款余额杠杆率扩展阅读:
虽然杠杆率指标计算简单,但其有效性也依赖于其在金融体系中应用的广泛性。由于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入,金融机构拥有越来越多复杂的表外结构,更加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等使杠杆率的准确计算存在相当的困难。
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为杠杆倍数,一般来说,投行的杠杆倍数比较高,美林银行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为33倍。
Ⅱ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附件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计算方法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照本附件列示的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衍生产品抵质押品不应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但符合本附件规定的保证金除外。
一、现期风险暴露法
(一)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RC + Add-on
其中:
1.RC为按盯市价值计算的重置成本与0之间的较大者;
2.Add-on为剩余期限内的潜在风险暴露。
3.潜在风险暴露等于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信用衍生产品以外的其他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见表1。
表1 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信用衍生产品除外)(%) 剩余期限 利率 汇率和黄金 股权 黄金以外的贵金属 其它商品 不超过1年 0.0 1.0 6.0 7.0 10.0 1年以上,不超过5年 0.5 5.0 8.0 7.0 12.0 5年以上 1.5 7.5 10.0 8.0 15.0 (1)对于多次进行本金交割的合约,名义本金为合约的剩余支付金额。
(2)对于按照确定的支付日期清算且在清算日合约价值为0的衍生产品合约,剩余期限应当等于从报告日到下一个清算日的时间。对于满足上述条件且剩余期限超过1年的利率衍生产品合约,附加系数应当不低于0.5%。
(3)表格中列出的利率、汇率和黄金、股权以及贵金属衍生产品以外的其他衍生产品应视为“其他商品”。
(4)单一货币浮动/浮动利率互换不计算潜在风险暴露,其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为盯市价值。
4.信用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见表2。
表2 信用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 类型 参照资产 信用保护买方 信用保护卖方 总收益互换 合格参照资产 5 5 不合格参照资产 10 10 信用违约互换 合格参照资产 5 5 不合格参照资产 10 10 (1)合格参照资产包括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0规定的投资级别的政府证券和合格证券。
(2)信用违约互换的信用保护卖方只有在参照资产的发行人尚能履约但信用保护买方破产的情况下才需计算潜在风险暴露,且以信用保护买方尚未支付的费用为上限。
(二)当衍生产品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规定的合格双边净额结算协议时,该类衍生产品组合的资产余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净重置成本,等于净盯市价值与0之间的较大值。
2.按下列公式计算的净潜在风险暴露:
ANet=0.4×AGross+0.6×NGR×AGross
其中:
AGross为净额结算协议下对同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风险暴露之和,等于每笔交易合约的有效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的总和,附加系数见表1和表2;
NGR为双边净额结算协议重置成本净额与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银监会批准,NGR既可以基于单个交易对手计算,也可以基于净额结算协议覆盖的所有交易计算。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计算方法。
二、抵质押品的处理
(一)衍生产品抵质押品不得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但符合下列条件的现金保证金除外:
1.现金保证金为银行根据衍生产品市值变化收取的可变现金保证金;
2.收到的现金保证金可被银行视同自有现金使用;
3.现金保证金每日根据衍生产品合约逐日盯市的价值进行计算并交换;
4.现金保证金的币种与衍生产品合约的清算币种相同;
5.现金保证金根据衍生产品合约规定的门槛要求以及适用于交易对手的最低抵质押品提交金额进行全额交换,且可全额覆盖衍生产品的盯市敞口;
6.交易双方订立法律上有效的净额结算协议,在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的情形下均可履行。净额结算协议明确规定允许净额结算,且在净额结算时可扣减可变保证金。
(二)根据衍生产品合约收到上述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可以从重置成本中扣除保证金;根据衍生产品合约提交上述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可以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减由此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
(三)商业银行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可以将提供的抵质押品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在计算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时,应当将该抵质押品加回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三、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衍生产品的信用保护卖方除按照本附件上述规定计算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外,还应当将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一)商业银行在计算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时,可以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买入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
1.买入信用衍生产品的参照资产与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参照资产相同;
2.买入信用衍生产品的剩余期限不短于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剩余期限。
(二)如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已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其对应合约的潜在风险暴露可不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
(三)商业银行可以将从资本公积中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负向变动从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中扣除。
四、商业银行与中央交易对手开展的衍生产品交易
(一)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为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清算服务时,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当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时,若其同时与客户和中央交易对手订立衍生产品合约,相关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应当计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但是,商业银行不对客户承担中央交易对手违约的保证义务的,其与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可以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除。
2.当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时,若客户直接与中央交易对手订立衍生产品合约,且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承担客户违约的保证义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规定计算其保证部分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二)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确定。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计算方法
证券融资交易是指交易合约价值通过市场估值确定且通常要求提供现金或证券作为抵质押品的交易,包括买入返售、卖出回购、证券借贷及保证金贷款交易等。
一、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的计算方法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应当为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和按照本附件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之和。
(一)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为商业银行因开展证券融资交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应当增加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金额。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融资交易,商业银行在计算对同一交易对手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时,可以将因开展证券融资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进行轧差:
1.交易具有相同的明确的最终清算日期;
2.无论在正常经营,还是交易一方违约、资不抵债或破产情况下,轧差均符合法律规定且可强制执行;
3.交易双方均有采用净额结算和同时结算的意图,或交易的清算机制采用与净额结算等价的方式。
(二)商业银行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当存在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净额结算协议时,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为合格净额结算协议下所有交易中借出的证券和现金的公允价值之和,与从交易对手收取的证券和现金的公允价值之和相减后的正值。
2.当不存在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净额结算协议时,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应当逐笔计算。
二、代理证券融资交易
商业银行代理从事证券融资交易,若其为交易一方就交易双方提供的抵质押品差额提供担保,应当将该担保部分的抵质押品差额纳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若银行为交易提供进一步担保的,应当将承担担保责任的资产金额同时计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三、证券融资交易的特殊情况处理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融资交易,如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将证券出表,但交易实质和承担的风险与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相同的,应当将该出表的证券计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中。 杠杆率披露模板
一、披露要求
境内外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并表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附件规定,披露杠杆率信息。
(一)按季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杠杆率相关季末时点数据。
(二)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本附件模板一和模板二披露杠杆率相关季末时点数据,或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查阅上述信息的网址链接。
(三)对杠杆率的各期变化、影响杠杆率变化的主要因素、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办法规定的杠杆率相关项目之间的差异等做出说明。
二、模板一
模板一披露与杠杆率监管项目对应的相关会计项目以及监管项目与会计项目的差异。
模板一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余额 1 并表总资产 2 并表调整项 3 客户资产调整项 4 衍生产品调整项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6 表外项目调整项 7 其他调整项 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空白部分为填报区域,阴影部分为自动计算区域。
(二)模板一中各项目定义如下: 序号 填报说明 1 并表总资产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计算的并表总资产。 2 并表调整项是指在监管并表范围外,但在会计并表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或企业的投资。 3 客户资产调整项是指客户委托商业银行代为管理的资产,如按照当地财务会计准则应当计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不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在计算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时,可将相关资产扣除。 4 衍生产品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与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的差额。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与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的差额。 6 表外项目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信用转换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7 其他调整项是指除上述调整项之外的其他调整项。 8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是指按照本办法计算的,作为杠杆率分母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三、模板二
模板二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及相关明细项目信息。
(一)模板二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余额 1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3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4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5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7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8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4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5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7 表外项目余额 1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19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20 一级资本净额 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2 杠杆率 注:空白部分为填报区域,阴影部分为自动计算区域。
(二)模板二中各项目定义如下: 序号 填报说明 1 根据本办法第11条计算的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 2 根据本办法第9条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除的一级资本扣减项,以负数形式表示。 3 第1行和第2行之和。 4 根据本办法附件1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的所有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符合附件1规定的可扣减合格保证金。 5 根据本办法附件1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的所有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6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为衍生产品合约提供的抵质押品总和。 7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账款,以负数形式表示。 8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可以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的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9 根据本办法附件1计算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 10 根据本办法附件1计算的可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的符合条件的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和潜在风险暴露,以负数形式表示。 11 第4行至第10行之和。 12 根据本办法附件2规定,未进行净额结算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总额,包括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可出表但按附件2规定应当加回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 13 根据本办法附件2规定,可以根据净额结算规则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14 根据本办法附件2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5 根据本办法附件2计算的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 第12行至第15行之和。 17 所有表外项目的总金额。 18 根据本办法第14条规定,信用转换后导致表外项目余额减少的总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19 第17行和第18行之和。 20 根据本办法第8条定义的一级资本减去一级资本扣减项。 21 根据本办法第9条定义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2 第20行除以第21行。
Ⅲ 居民部门杠杆率是怎么计算的举例说明
1、杠杆率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杠杆率是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是杠杆倍数,杠杆倍数越高,越容易受到收益率和贷款利率的影响。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当企业盈利时,增加杠杆能扩大盈利,但是加的过多,风险就会上升。因此高杠杆带来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2、“杠杆率”是金融危机后国际银行监管领域新设的监管指标,典型意义上的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一级资本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在经济研究中,分析“杠杆率”有两个视角。
①微观上,“杠杆率”一般是指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数量关系。在负债方,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负债总额及其结构,揭示企业现今与未来需要支付的债务数额、偿债紧迫性和偿债压力大小;在资产方,反映企业资产总额及其构成,揭示企业在某一时点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分布情况及盈利能力。将负债和资产结合起来,可据以评估企业的绩效,分析其财务的弹性和安全性,考量其偿债能力及经营的稳定性。在统计上负债与股东权益之比、资产与股东权益之比、资产与负债之比,以及上述指标的倒数,都可用于衡量杠杆率。
②宏观上,“杠杆率”可以用国家的总负债/总资产来计算,也可以用总债务/GDP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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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居民资金杠杆率到底是怎么算的
居民资金杠杆率到底是怎么算的?资金杠杆俗称"负债比",负债比越高,杠杆效果就越大。然而资金杠杆的乘数效果是双向的,当公司运用借贷的资金获利等于或高于预期时,对股东的报酬将是加成;相反的,当获利低于预期,甚至发生亏损时,就有如屋漏偏逢连夜雨,严重者就是营运中断,走上清算或破产一途,使得股东投资化成泡沫。所有人和企业的经营者应该很严肃的看待这个比率。尤其是企业扩张或从事并购而有长期的资金需求时,应谨慎评估资金募集决策对负债比的影响。企业的资产报酬率与股东权益报酬率的关系,显示出经营者是否有效利用资金杠杆,当企业没有负债或负债金额占资产的比例很小时,这两个比率会相等或很接近。增加的资产而获致较股东供的资金本身高的获利。当然,财务报表所表达的为已发生的事实,未来是否会持续产生相同的效果,有赖决策者根据各项资料综合判断。
Ⅳ 什么是杠杆率
杠杆率一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
高杠杆率意味着在经济繁荣阶段,金融机构能够获得较高的权益收益率,但当市场发生逆转时,将会面临收益大幅下降的风险。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都采取杠杆经营模式。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一般为10-20倍,投资银行的杠杆率通常在30倍左右。
Ⅵ 房贷杠杆率是什么意思
杠杆率一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为杠杆倍数。
无论企业营业利润多少,债务利息和优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变的。
当息税前利润增大时,每一元盈余所负担的固定财务费用就会相对减少,这能给普通股股东带来更多的盈余。
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称为财务杠杆。
财务杠杆影响的是企业的税后利润而不是息前税前利润。
财务杠杆率等于息税前利润与营业利润之比,反映由于固定的债务存在,财务费用(利息)对保险企业利润的影响程度。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负债的程度和企业偿债能力,财务杠杆率越高反映利息费用越高,导致ROE指标越低。
(6)贷款余额杠杆率扩展阅读
1、杠杆率的优点
一是反映股东出资的真金白银对存款人的保护和抵御风险的作用,有利于维持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确保银行拥有一定水平的高质量资本(普通股和留存利润)。
二是能够避免加权风险资本充足率的复杂性问题,减少资本套利空间。本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如果商业银行利用新资本协议的复杂性进行监管套利, 将会严重影响银行的资本水平。有关数据显示,一些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杠杆比率出现背离。2008年年末,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3.1% ,但杠杆比率只有2.9%;UBS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5%,杠杆比率却只有2.6%。通过引入杠杆率,能够避免过于复杂的计量问题,控制风险计量的风险。
三是有利于控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通过引入杠杆率,使得资本扩张的规模控制在银行有形资本的一定倍数之内,有利于控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
2、杠杆率的缺点:
一是对不同风险的资产不加以区分,对所有资产都要求同样的资本,难以起到鼓励银行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目的。
二是商业银行可能通过将资产表外化等方式规避杠杆率的监管要求。
三是杠杆率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定义, 同时对会计准则有很强的依赖性。
Ⅶ 中国负债率世界第一
中国人均负债4万,中国居民负债率创新高!
根据央行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住户部门总债务余额人民币58.9万亿元,居民负债率(即债务占GDP比率,亦称杠杆率)近59%。
据央行曾经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城镇地区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达到317.9万元。户均资产317.9万元(被平均了没有?!)
与此同时,截止去年年底,我国住户部门债务余额超过55万亿元,这和2008年相比,增长了8.7倍。按照14亿人口去计算,也就是我国人均负债近4万。
什么是居民杠杆率?指居民债务,即居民部门贷款余额和名义GDP两者之比,居民杠杆率也是居民的债务负担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量化体现。
负债这么多,背后都离不开一个“房”字。
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显示,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为60.4%,与上年相比上升了3.4个百分点。
图:近年来中国住户贷款增长较快,住户杠杆率已明显上升(亿元)
苏宁金融研究院曾经公布的数据显示,
从1996年开始,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就一直呈现出上涨的趋势。2008年到2016年,住户部门杠杆率从18%左右上升到了45%。而在2017年到2019年,这组数据依然还在上涨,住户部门杠杆率分别是48.97%、52.1%、55.8%。
不管是中国住户部门杠杆率,还是居民家庭负债率,都在上升的趋势。
这也就是监管层为何多番打击违规资金入市的原因。
终于来了,银行网贷管理新规落地
最高不超20万!严禁用于投资房产或股票等记者了解到,在5月9日-6月9日期间,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银行与金融科技合作平台均表达了不少修改建议,其中部分金融科技合作平台认为很多借款人未必有稳定工作,因此个人的税务、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信息未必齐全,将它们作为强制性信用状况判断要素反而有失偏颇;
部分银行则指出助贷机构已递交借款人的央行征信记录报告,银行重复调取显得没有必要;
也有部分专家提出,当前部分银行发放互联网贷款时,都会要求借款人购买一份担保协议,此举令银行认为互联网贷款风险可控,反而大幅放宽贷款风控审核尺度以追求规模效应,导致风控管理日益“空心化”。
一位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银保监会方面对机构建议都做了逐条认真研究,绝大多数建议都被采纳。
“当然,也有一些原则性监管条款,相关部门没有做出让步。”
他指出,比如有金融科技合作平台建议能否将个人互联网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从20万元放宽至30万元,以此激发个人消费潜力,但银保监会鉴于防范个人债务杠杆快速增长,并未同意这项建议。也有银行机构也提议能否对合作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准入门槛,相关部门也坚持原先的立场。
上述城商行零售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因此他们根据《办法》要求,着手针对合作机构构建统一的准入门槛。
“以往相关准入门槛的确有点乱。”他坦言。比如助贷机构的合作准入门槛差异化极大,有些是看中其股东背景,有些是看中其愿意在银行存入高额的风险准备金,有些则基于其强大的获客导流能力与完善风控体系等。如今随着准入门槛统一,部分助贷机构将可能被排除。
Ⅷ 央行房贷新规:去杠杆、降负债是大势所趋
2020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要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2020年8月20日“三条红线”出台后,又一针对房地产融资的政策,在刚刚过去的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我曾说过:“2020年全年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一直在持续的收紧,哪怕是在疫情最严重的上半年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说过要给房地产金融助力,一直到8月20日,这是所有地产人应该记住的日子,‘三条红线’的相关政策给整个行业特别是给房地产金融行业理清了未来的政策脉络和思路。”
在当时我给出的十大预测中,提到未来金融政策还将趋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年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的2020年的最后一天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我对金融政策趋紧的预测,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的主基调不变。
01
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从近期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具体要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类型分档,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40%、27.5%、22.5%、17.5%及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32.5%、20%、17.5%、12.5%、7.5%。
若结合居民杠杆率与债务收入比来看,截至2020年三季度,居民杠杆率逐年提升至33%,较2015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债务收入比升至55%,较2015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而在疫情阴霾下,居民收入预期大概率将有所下滑,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由此看来现阶段有序引导企业负债率、居民杠杆率逐步回归到“安全线”以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仍是重中之重。
03
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
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时值年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将稳杠杆乃至去杠杆的强调和加强。
联系到郭树清发文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我们认为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答记者问时同时表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规划也已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
我在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说过“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业、制造业、服务业”。因此,我认为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发布,也进一步验证了我对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新逻辑的验证,过去若干年,房企高歌猛进,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时至今日,在“三条红线”和“央行房贷新规”的要求下,资金被限制,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整个行业再往上走的动力被大大削弱,因为整个行业的主体是房企,缺乏资金的支持,会使得企业动能不足,从而使得行业动能不足,就将步入无增长的时代,这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讲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
Ⅸ 超8成买房者需贷款,我国哪些城市的居民杠杆率较高呢
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居民资金杠杆率、住户部门杠杆率也呈现较大差别。总体上,我国城市居民杠杆率呈现南高北低的格局。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在重点城市中,厦门、深圳、南京、杭州等东南沿海城市杠杆率较高。
据悉,目前“杠杆率”的统计存在较多口径,其中比较常用的有两种:一是住户贷款余额/GDP,即住户部门杠杆率;另一种是住户贷款余额/住户存款余额,即住户存贷比或居民资金杠杆率。
四城杠杆率比较:
数据显示,2020年,四城的居民资金杠杆率均超过了130%,其中最高的厦门达到了148.9%。在住户部门杠杆率方面,杭州高达126.8%,深圳和南京也超过了90%,厦门为87.3%。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去年GDP增速较慢,因此四成的住户部门杠杆率均有明显提升。
房价高,会带来居民杠杆率高,杠杆率高则进一步推高了房价。数据显示,深圳、厦门、杭州和南京房价均位列我国城市房价前十位。
以厦门为例,根据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厦门3月均价达到了48570元/平方米,在全国所有城市中,也仅次于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大一线城市,位居第四,甚至超过了一线城市广州。
以上内容参考 第一财经-超8成买房者需贷款,“95后”全款买房比例最高
Ⅹ 杠杆率的计算公式
杠杆率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杠杆率是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是杠杆倍数,杠杆倍数越高,越容易受到收益率和贷款利率的影响。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当企业盈利时,增加杠杆能扩大盈利,但是加的过多,风险就会上升。因此高杠杆带来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
应答时间:2020-08-0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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