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商业贷款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需要什么条件,咋样收费.我的商业房贷20万
公积金可以一年还一次商贷,此业务的办理的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贷款职工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建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㈡ 南京公积金贷款总额跟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㈢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吗
不同地区公积金要求不同,所以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还要看哪个地区。
比如:
北京:余额不影响贷款
目前,北京地区贷款额度取决于房屋评估价值、月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建筑面积等。
上海:受账户余额影响
在上海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度、贷款人年龄、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
广州:受账户余额影响
在广州市,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3个条件计算借款人可贷额度。
深圳: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X14倍。
账户余额是否影响贷款额度,各地要求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㈣ 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必须要有多少
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额度是有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具体以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如下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㈤ 公转商贷款后原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取现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即可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㈥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现在住房公积金余额有要求吗
一、余额不影响贷款:北京
以北京为例,贷款额度取决于房屋评估价值、月缴存额、首付款、建筑面积等等。
通常情况下,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高额度为12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092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高额度、高可贷款额度、低首付款、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
二、余额影响贷款:国管公积金、上海、广州、深圳
(一)国管公积金,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大致可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估算,如缴存时间已超过5年,或配偶也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会有一定的上浮。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
(二)上海市,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度、贷款人年龄、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
(三)广州市,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高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根据以上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2+公积金月缴存额×至法定退休月×4
2.按照高贷款额度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四)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90万元。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首付款差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参考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因此有意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购房者,好致电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贷款额度条件有所了解,以便在您贷款时遇到麻烦,不能完成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