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朋友用我的名字买了房子,现在贷款办好了开始还房贷了。这种情况可以过户到他名下吗。
目前的话过户的话是要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过户的!唯一普通住宅房产的,房产证满五年过户,能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是唯一住宅的,满二年过户,免营业税!
B. 用别人的名字买首套房,贷款30年后再过户,费用怎么算
你好,如果用别人的名字买一套房子,那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别人的了。以后会出现很多产权的纠纷问题,所以建议还是不要这样做。
C. 我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房款是自己按揭付的,现在想过户到自己名下,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看你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过户,不过不管你是通过买卖过户 还是赠与过户 现在的过户费用都不低,不过具体多少钱 就要看你的房屋面积大小,和政府规定您房屋周边 最低报税指导价格了
D. 别人用我名字买房,用我公积金做住房贷款,过户后我再买房算第二套房吗
用公积金购房,首套房是有很多优惠政策,首付和收税都是优惠的,别人用你的名字买房并且用你的公积金还货,那就留下了案底,再购房就不能算首购了,这是钻空子占偏宜是行不通的
E. 别人以我名义买房以后过户问题
回答:
1问:不管是谁以你的名义贷款,银行都会和你签订贷款合同,你要承担相应对等的权利义务。这个房贷按现行的政策就是你的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假设你的朋友不能按期还款的话,银行会找你,同时超过必要的期限,银行那里有他项权利制约你。
2问:在五年之后你们之间过户,你再买房子按目前的政策是二套,现在银行是认贷又认房,但五年之后的政策谁也不知道的,五年之后你也可以贷款,只是首付的比例就是60%,同时你在买房子也算二套(按现行政策),不过看现在的形式,五年之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会有可能松动目前的政策。
F. 急!急!别人要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子!我该怎么办
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买房,银行贷款手续需要你来办,房产证也需要落到你的名下。这种情况下,一旦对方还不上贷款,银行首先要找的就是你,而且出现逾期影响的是你个人的征信。
别人用你的名义贷款买房,如果你还没有买房,那么在你自己需要买房的情况下,你再办理贷款就是二套房了,二套房的利率及首付比率都比初次买房要高。虽然对方来偿还贷款,但是却侵占了你购买一手房的优惠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事先跟对方签订协议,协议上要写明房屋由对方购买,实际所有权归对方所有,对方承担每个月的还贷义务。若是对方出现还贷逾期造成对个人征信情况产生影响的,对方应给予补偿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房屋购买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对方承担;贷款还清之后,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对方承担因对方未按时还贷造成的房屋被银行抵押拍卖后果,由对方承担,并且由此给个人造成的信用伤害应由对方给予补偿。
房屋购买毕竟是大投资,还贷时间长,风险因素很多。如果关系不是特别紧密,建议还是不要这样做。如果非要这样做的话,建议把房产证拿在自己手里,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G. 请问有人买我的房子说是要贷款买房,用我的房子过户他的名字贷款,然后他还贷款我有什么风险吗应该怎么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买方先付一定比例定金,然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好首付款金额,首付款付款时限,尾款金额,尾款付款时限以及其他过户等细节问题。然后买家可以拿你的房产证复印件寻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期款一般会在银行进行资金监管。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会出具贷款承诺函给到卖家,卖家凭借银行贷款承诺函与买家至房管局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买家需将监管的首付款资金给到卖家,抵押登记,等待银行发放贷款时,贷款资金直接支付到卖家账户,然后可以过户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其他细节。此时整个交易完成。建议全部流程找一个二手房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方和中间人来完成,以便产生交易纠纷时会有一个中立机构来进行协调和处理。
H. 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买的房子,对我以后买房子有影响吗
影响最大的就是如果不及时按揭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借名购房看似是一种规避政策的有效方法,但实际上暗藏风险,特别是对借名人。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进行再次出售,或者将房屋抵押给贷款机构或其他机构,或其死亡后子女主张继承权,都会给借名人带来重大财产损失。
因为借名购房行为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双方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随着房价的大幅上涨,一旦登记人反悔,实际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
而且还有一些人借名买具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违反国家政策,即便双方签订借名协议,此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登记人在借名给他人购房时,也承担着借名人以自己名义购房和贷款后,若不及时按揭还款,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8)别人用我名字买贷款房后过户扩展阅读:
别人要用个人的名字贷款买房,主要的就是影响征信,贷款购房需要每月按时还贷,若是没有及时还贷的话,影响的是自己的征信记录。还由就是影响贷款购房,名下有一套房产后,申请贷款购房不仅会影响贷款成功几率,而且银行利率、首付款都会增加。
别人用自己的名字贷款买房,还容易出现产权纠纷,尤其是别人出资的房产,容易在出售、抵押等方面出现产权纠纷。
I. 别人买房要用我的名字买 5年后在过户给他 对我有什么影响
他人使用当事人名义买下住房,住房产权就属于当事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自由处置该住房产权,他人出资属于对当事人债权,可以要求当事人还钱。
在当事人持有该住房五年期间,如果当事人想买下自己家庭住房,算二套买入,首付款是50%,贷款利率会上浮1.1倍。
《物权法》: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各地限购政策规定》: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各地限贷政策规定》:
(一) 北京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上海
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三)广州
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四)深圳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