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收贷款的技巧
电话直接通知本人还款;
电话通知父母要借款人还款;
电话通知朋友要借款人还款
直接上面要求借款人还款
请采纳,谢谢!
⑵ 去小额贷款公司上班怎么样业务员都需要做什么工作放出去的贷款需要自己往回收吗
去小额贷款公司上班,一般情况都是做业务员,业务员的工作当然是你自己去找客户来本公司贷款,再根据你贷款业绩给予你相应的工资,放出去的贷款都是要自己去往回收的,这一点也许是最难的,因为有些客户最后是还不了这个贷款了,若你的客户发生了逾期现象,公司会按照当时给你签约时谈好的方式扣除你部分的工资,认真努力的做,还能拿到不错的工资。
⑶ 银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
1、对于借款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的,然后所提交的资料都是虚假的,这类情况被发现那么银行是有权收回贷款。
2、对于担保人违反了贷款合同或者是丧失了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的,或者是抵押物已经损坏的已经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也是有权要求其提前还款的。
3、对于借款人所贷款项不是按照之前合同所要求的贷款用途的,一经发现是会被收回贷款的。
4、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 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用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3)贷款回收工作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⑷ 销售货款的回收应该由谁负责
对于销售货款回收的管理,不同公司的做法不一样,按责任人不同来划分,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由财务人员负责,另一种做法是由业务人员负责。这两种做法各有利弊,下面,我们分别进行分析和比较:
一、财务人员负责的利弊分析(一)利:
1、财务人员负责收款,可使业务人员从收款工作中解脱出来,便于业务人业集中精力做推销、做市场。
2、如果财务人员在收款过程中与客户发生矛盾,可以由业务员进行协调,便于公司与客户关系的维护。
3、财务人员出于部门性质,在催讨款项的过程中,以专业人员的身份进行,可以公正处事,更有说服力度。
4、财务人员对应收款的账龄及数量变化掌握更具体、更及时,管理及解释更专业。
(二)弊:
1、财务人员与客户不熟悉,不便于与客户沟通;
2、财务人员不与客户经常接触,对客户的动态不了解,当客户出现经营问题时,不能及时警觉和采取必要措施,容出现呆账风险。
二、业务员负责的利弊分析(一)利:
1、业务员对客户了解,能及时掌握情况,能方便进行沟通。
2、把收款责任交给业务员,可以提高销售质量,避免业务员向劣质客户销售。如果业务员只管销售,不管收回货款,就会出现部分业务员把商品销售给资质较差的公司的情况。
3、业务员负责收款,便于对业务员的公平考核
。没有收回货款的销售不应该算作销售完成,不能收回货款的销售不仅不是业务员的成绩,而且还是销售员的败绩,只有确保货款回收的销售,才是业务员真正有效的销售,才能做为业务员工资考核的依据。
4、业务员负责收款,可以结合销售工作进行,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旅费用。
(二)弊:
1、业务员和客户关系好,有时碍于情面,催款态度把握不好时,容易影响与客户的关系。
2、业务员对客户资质和信用评价的技术和能力有限,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评价不准。
3、业务员必须花一定时间,掌握应收款项数据,需要财务人员配合。
三、综合比较结果
业务员负责收款,对保障公司账款的安全、提高销售质量、增强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大有好处。业务员负责收款利大的弊。所以,还是由业务员负责收回销售货款的做法较为合理。但是,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业务人员的收款工作,做好核算,提供数据,确定信用政策,并给业务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必要时,还要协同业务人员一起到客户公司进行信用评估和开展催款工作。
⑸ 年底,怎样及时收回货款
临近年终,账款回收成为许多企业的工作重点。究竟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上半年拼命抓订单、下半年焦急催货款”的销售与回款两难困境?我们在管理咨询工作中发现,企业账款回收的管理难点在于应收帐款管理机制和方法的问题。通过实施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措施,能够使这些企业的应收帐款管理得到全面的改进,从而大大提高账款回收的效率,降低坏帐风险损失的比例。以下是笔者对企业改进应收账款管理的几点具体建议。 1、应当使企业的收帐管理职责更加合理 目前对于绝大多数以产品生产为主的企业来说,收款职责主要是由销售人员来完成的。然而,销售人员的账款回收工作却不尽如人意。比如,有的业务人员怕得罪客户,不愿意严格按照账款到期日收款,致使一部分客户形成了惯性拖欠。再如,一些销售人员缺少账款催收经验,使帐款拖欠时间过长,延误了了最佳催讨时机。 进一步分析发现,由于销售部门的管理目标以完成销售额为主,销售人员将把维护客户关系放在第一位,甚至不惜以牺牲公司的账款回收为代价。事实证明,将“客户永远正确”这一管理理念带入到账款回收工作中,会给企业的应收帐款管理带来无穷的后患。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一是必须加强对销售人员账款回收工作的监督和控制,二是由更加专业的人员参与到账款回收的工作中来。我们的咨询实践表明,由专职的信用管理人员对账款回收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可以大大改进应收账款的质量。他们除了承担账款回收的监督管理职责外,还应承担起对长期欠款和重要客户帐款的催收管理职责。在实践中,我们曾在一些企业中实行包括销售、财务和信用的“三级催款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改进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应收帐款考核指标 大部分企业通常在年底用“资金回笼率”这一指标进行应收帐款管理考核,即已收回的账款占销售额的比率。然而,这一指标仅仅反映了账款回收的数量,却没有反映出应收帐款管理的质量。这种考核方法给业务人员一种印象,似乎只要最终收到账款就行,不用管账款收回的时间。事实上,真正对企业最终利润和现金流起决定作用的是应收帐款的效率(时间)指标,销售变现天数(DSO)。因此,对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考核指标既不应单纯是销售额,也不应单纯是回款额,而是计算“有效销售额”,既充分考虑货款延期支付和坏账损失对净利润的影响。 大客户对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大客户拖欠的帐款往往也很惊人。因此对大客户的账款催收管理应更为细致、谨慎。一些业务人员仅仅因为对方订货量大就不敢提出正常的付款要求,甚至一味地迁就,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孰不知真正的大客户首先应是那些具有较大偿付能力并愿意按时付款的客户。更重要的是,管理人员需牢记:客户永远尊重那些做事严谨、规范的供应商。 4、建立应收帐款管理的预算与报告制度 首先,企业的应收帐款管理工作应在统一的计划管理下进行。进行应收帐款预算的重要意义在于,将公司的营销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总量上控制应收账款的各项指标。 其次,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报告。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的好处在于检查公司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找到差距,及时做出调整。另外,我们还发现,通过定期的报告制度,还可以使公司及时发现那些问题较为严重的客户或应收款项,制定有效的措施及时催收。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由于个别业务人员催讨不及时而造成的坏账损失。 5、实行帐龄催收程序,将管理重点前移 应收账款管理在不同时间内应具有不同的管理重点和方式。公司应在统一的收账政策指导下开展收账工作,其中,根据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收账款的帐龄安排设计合理的催收业务管理程序,对于提高账款回收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管理咨询实践中主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信用期”、“协调期”和“清欠期”三个阶段进行催收管理。同时,企业应将管理的重点前移,注重账款到期日之前帐款管理和对客户延期付款的审批控制。
⑹ 我的货款还能收回来吗如何完全收回货款
一、是否能收回对方拖欠的货款,既要看你的证据,也要看对方的经济情况。
二、如果想要收回货款的,主要是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处理:
1、由你自己自行向对方进行催讨。
2、通过法院诉讼的方法来向对方催讨货款。如果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⑺ 怎样干好抵押贷款这个工作
什么工作都要认真负责,不要担心、害怕还有紧张。
⑻ 贷款回收的意思。
贷款回收是指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及时、足额地偿还贷款本息。
⑼ 如何制定销售货款的回收
货款回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管理规定包括了公司货款回收的程序、期限、责任及其他内容。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也适用于各子公司。
2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货款的回收力度,加快公司资金流动速度,缩短资金流转周期,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 货款回收一般规定
3. 1 销售人员对自己区域内所负责签定的已供货合同必须按期回收货款;
3. 2 自供货之日起的五个月内,销售人员应回收货款全额的60%;
4. 3 自供货之日起的十个月内,销售人员应全额回收货款;
3.4 自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货款全部回收者,奖励该笔合同业务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0%(合同金额须在公司规定的结算底价之上);
3.5 自供货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货款全部回收者,奖励该笔合同业务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5%(合同金额须在公司规定的结算底价之上);
3.6 每笔销售合同供货后五个月内60%货款回收不到帐者,扣除该笔合同销售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5%;
3.7 每笔销售合同供货后十个月内100%货款回收不到帐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合同销售做单费率提成和奖金总额的15%。
4 各销售员对自己区域内的签单(并通知公司供货的)合同负有完全的收款责任,每笔超期滞收款的销售合同将按如下规定扣缴滞纳金:
4.1 销售合同供货后十个月内货款回收不满全额货款者,自第十一个月起,每月应扣缴货款未收回部份1‰的滞纳金,滞纳金每季度由销售计调员结算后,开具销售费用申请单,经区域销售员及其主管确认签字后作为交际费用计入各相关区域销售费用中;
4.2 收款期按月计算,月末最后一天为本月到期日,欠款日期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计算;
4.3 应扣缴的滞纳金可由财务部在销售人员的总收入中代扣。
4.4 合同签定人在各级规定期限内若无力回收货款者,公司将派员支援收款,收款过程中所支全部费用列支入该销售员的销售费用中。若该合同有销售费用提成或奖金,由收款人员及签单销售员共享。
5 对于没有正式销售合同的订单,销售计调员可根据经办销售员的口头订单(必须附客户要货的传真件或其他要货函件)视情况而定是否备货或发货:
5.1 该客户资信度良好,又属于长期合作的稳定客户,并且负责该笔销售订单的经办销售员在公司有良好的业绩可以担保这批口头订单的供货责任,可以考虑先发货,后补签正式合同。
5.2 经办销售员以口头订单形式申请发货的供货金额(以公司结算底价计)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发货前须经其部门经理在口头订单上签字认可,签字主管与该销售员同责。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口头订单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或主管销售的副总批准,另行文执行。
5.3 对没有签定正式合同而销售员要求公司提前发货的每一笔销售订单,经办销售员负有完全的债务偿还责任——在口头订单上须注明该笔货物供货后由责任人自己负责回收全额货款,如发生坏帐,由要求发货的经办销售员自行承担偿还该笔货款(按公司结算底价核计赔偿)。
5.4 已发货后还未签定正式销售合同或未开出销售发票的供货订单,自供货之日起经办销售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将正式销售合同补签回来或开出正式发票给用户使销售成立。
5.5 供货后三个月内未能补签回正式销售合同或未开出正式发票的供货订单必须与经办销售员的销售费用提成及销售奖金挂钩:
5.5.1 自供货之日起算,三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四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五个月内未将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未开出正式销售发票者,再逐级扣除该笔已发货订单个人应得总费用的5%;依此类推下去,扣款幅度将一直延续到正式合同补签回来或开出正式销售发票并为客户所接受为止。
5.5.2 所发生之扣罚款项由销售计调据实每月开具“罚款工作联系单”通知到相关部门及个人(一联给财务部,一联给销售部留存,一联送达责任人),年终统一在销售员的总费用中扣除。
5.5.3 对于既不补签正式合同又不开出客户同意接受的正式销售发票的供货订单,自供货之日起算,三个月后,经办销售员的岗位工资考评按失职大小处理——每月应扣除岗位工资考评分5~100分。由销售计调员每月25日前开具工作联系单至销售总部负责岗位考评的专职人员处,实施扣罚。
5.6 根据经办销售员的书面要求公司已供货的样品,由经办销售员负责将正式销售合 同签回,并负责回笼货款。销售未成立又不可再供货的样品可视情况折算,按公司结算底价在经办销售员个人应得总费用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