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贷款三查工作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2)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为了方便,可直接到速融100选择贷款机构。
(3)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量化预防控制管理。
(4)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
㈡ 什么是贷款的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㈢ 在风险防控措施中,严格按照贷款“三查”制度,对 、 、 ,情况进行双人调查核实。认真审核申请人及反担保
贷款“三查”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贷时审查是指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贷后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如果发现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等造成贷款风险加大的情形,可提前收回贷款或采取相关保全措施。
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㈣ 如何落实贷款三查制度
首先要加强对一线信贷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法制教育,基层信用社外勤主任定期对信贷员和客户经理进行业务培训和达标上岗测试,努力充实信贷员的知识面,真正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贷款放得出、收得回。
其次,贷款审查小组切实履行好其职能作用,小组成员在贷款审查时,应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对贷款进行合理的论证,不搞“串联”,不搞“好人主义”,力求做到对贷款审查公正、严格、无漏洞,达到贷款审查的真正目的,为一把手信贷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基层信用社负责人、信贷主管在贷款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各自权限和制度规定开展信贷工作。
只有这样,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三查”制度才能真正得到落实,贷款质量才能得到保证,信用社的信贷工作才能更上一层楼,才能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才能更有力的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㈤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三查”案例
管理制度
“三查”是信贷与担保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信贷与担保工作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信贷与担保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
贷前调查
(一)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评估。
1. 审查借款申请人有关材料。
2. 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 分析财务报表、检查借款申请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审核借款申请金额、期限。
(二)对借款保证人进行调查、评估。
1. 审查借款保证人有关材料。
2. 对借款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复印材料,翻阅有关总帐、明细帐和凭证,审核财务报表。
3. 分析财务报表,检查担保能力。
(三)对借款抵押物、质物进行调查评估。
1. 审查抵押物、质物。
2. 审查抵押、质押相关手续。
3. 现场察看抵押物、质物。
4. 审查抵押物、质押的价值,确定可抵押、质押额。
(四)撰写调查、审批报告。
调查、审批报告的内容
1)基本情况
2)管理、经营情况
3)财务状况
4)项目情况
5)反担保方案
6)风险与效益
7)调查意见
贷时审查
是确保贷款正确、合理发放的关键环节。主要对借款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调查报告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主要内容有:借款的用途、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负债能力、反担保合同要素是否齐全等等。
贷后检查
是确保贷款按政策、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减少和防止贷款风险的重要保障措施。它要求项目人员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分析检查和分析的主要内容:
1. 检查贷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无挪用、套用贷款情况。
2. 检查存货有无积压、应收款回笼情况等。
3. 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
4. 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所有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业改进。
㈥ 贷款三查指的是什么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1]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2)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同时,贷前调查应当实行双人制,即贷前调查至少要有两人一起参与,共同完成贷前调查报告,以提高贷前调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3)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量化预防控制管理。要以风险系统方式量化每项内容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论证贷款发放的风险隐患程度,根据风险度判断掌握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选用适当的贷款方式,使贷款决策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以增强贷款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关键是要使审贷分离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贷款审批要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以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
一是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刚性,贷后检查的行动、内容、质量要到位。对于贷后检查工作薄弱的行处,要坚决取消其新增贷款审批权。
二是要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生长情况的预警信息。
三是要根据贷款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各种贷款风险生长节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与之相适宜的贷款风险处置途径和措施,以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顺与政府、执法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贷款风险的工作效果。
㈦ 信用社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
一、贷前调查
什么是贷前调查是指贷款发放前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对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可发放的贷款额度做出初步判断。
调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申请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贷款担保情况等。
贷前调查的方法
1.现场调研——直接
现场会谈(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思路,内部的管理)、实地考察(生产、产品、账款、固定资产、周围状况)
2.搜寻调查——间接
搜寻调查指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开展调查。这些媒介物包括: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托调查:委托调查可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4.其他方法: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工商局、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二、贷时审查
贷时审查是指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贷时审查的内容
贷时审查的基本内容是多方面的。重点有:审批前提是否成立;信贷审批要求、法律意见是否落实;各项信贷文件、资料、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是否全面、正确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各资料、文件或合同之间逻辑关系是否一致、正确,表面是否真实;业务背景是否真实、合理;信贷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信贷额度、期限是否在有效范围;信贷押品是否入账(保证金)、入库或监管(抵押物、其他质物);信用状况、主体与业务资格、财务状况、人事和法律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操作程序是否正确,各级审批是否越权等。 应当指出,这种“执行”不是机械式的,存在着某种变通,但并不构成对审批意见的修改。
其一,根据落实的具体情况、程度以及其它制约因素,在不突破审批总限制的前提下,做出实际放款的决定。
其二,对多维审批意图的实现方式做出有区别的处理和安排。如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内容、企业承诺等,一般需要在信贷合同中依法进行全面、正确约定;对于合作交易对手的限制性要求,如特定对象、合作期限等,需审查相关的历史凭证、文件、记录;有关收费管理则审核提交的相关收费凭证等。
三、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如果发现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等造成贷款风险加大的情形,可提前收回贷款或采取相关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