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助学贷款对以后找工作或者考研有影响吗
没有的,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这是支持你的学业,不针对后期工作和考研。
大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办理的。是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工、农、商、中)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后,由在校需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协议,一般每年8000元签至毕业,一次签约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资料一般是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身份证、父母资料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手续与国家助学贷款类似,但是一年一签,上限为一年8000元。毕业后还贷期限比国家助学贷款稍长。
『贰』 你认为学生资助工作应该怎么干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政策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政策,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
『叁』 助学贷款如何进行贫困资格认定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对象?
答: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家庭困难学生资格基本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答:经家庭所在地乡级以上证明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三、我校贫困生资格认定需要哪些程序?
答: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每年9月份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学校贫困等级认定标准向学生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3.根据贫困生申请条件,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班委会组织全体同学重点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出审名单;辅导员对班级出审名单逐个进行调查和访谈,经系审核签署意见并公示三天后若无异议将花名册上报学生资助中心,若有异议者向各系评定小组提出,各系评定小组将重新审核,但时间不能超过公示期限,过期无效。
4.学生资助中心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按在校生中低于或等于20%家庭困难学生比例确定特困生和贫困生名单,在资助中心网站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名单。若有异议者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学生资助中心将重新审核,但时间不能超过公示期限,过期无效。
四、申请贫困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时候?
答:老生申请贫困资格认定时间为9月1日到9月8日,新生申请贫困资格认定时间为9月7日到9月14日。新生和老生在9月15日前把申请的相关材料上交各系勤工助学分会负责人,再于分会负责人上交学生资助中心。
五、经学校审核批准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有哪些权益?
答:1、享有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竞聘资格,学校将为特困学生优先安排或推荐岗位(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
2、品学兼优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生.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可向学校申请其他各类困难补助。
5、新入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缓学费。
6、缴纳学费有特别困难的,且学习成绩优异贫困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学费,学校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7、缴纳学费有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学生生源地地方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校受理申请贷款时间内,向承办贷款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六、如何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答:1、发现有不适当的高消费行为者。
2、对自己要求不严,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3、同等条件下,按学习成绩好坏排序确定人选,成绩优者优先考虑。
4、弄虚作假者,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学校和各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肆』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否已启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已经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迄今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教育部指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伍』 如何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陆』 考研深造毕业生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单位怎么填写
你要是,考上研究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可享受新生同样的待遇。 之前办的贷款,可以改签年限的。 具体的到当地的,先关部门询问,不是很困难。
『柒』 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政策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政策,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