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平台 > 辛迪加貸款的公司要求

辛迪加貸款的公司要求

發布時間:2022-08-03 11:22:51

⑴ 【高分可追】求大蝦詳細解釋說明 辛迪加貸款(銀團貸款) 對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在線等

由於銀行具有監管權和再談判權,當企業通過銀行債務融資時,一方面銀行能夠根據監管獲取的信息幫助處於財務困境但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解決危機;另一方面銀行會利用監管獲取的信息對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敲竹杠」,索取超額收益。企業借款銀行的數量及銀行間關系的不同會對上述兩種作用產生不同的影響。
銀行辛迪加貸款是指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多家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銀行辛迪加貸款在資本市場中佔有重要的比重,根據美洲銀行的統計,銀行辛迪加貸款佔美國企業所有融資金額的51%。企業可以通過合理選擇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即銀行辛迪加貸款規模(參加銀行辛迪加貸款的銀行數量)和集中度(銀行辛迪加成員行的貸款比例越高,稱集中度越高,反之就稱越分散),提高銀行辛迪加解決企業財務困境的動力、減少其對企業敲竹杠概率。
信息不對稱對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的影響
(一)代理行道德風險對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的影響
在銀行辛迪加中,對借款企業的監管由代理行負責,成員行不對借款企業進行監管,而是利用代理行獲取的信息和代理行共同決定銀行辛迪加貸款契約如何改變,由於只有代理行和企業簽約、對企業進行監管,因此節約了企業成本,為此企業要向代理行支付管理費,由於代理行的監管行為是無法觀察和證實的,因此代理行是否進行監管基於監管是否能給代理行帶來收益,而不是基於能否給整個銀行辛迪加貸款成員行帶來收益,所以代理行在對企業進行監管時存在偷懶的道德風險。當企業的企業信用等級較低時,企業違約風險增大,代理行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防範企業的資產替代行為,及時對企業實施有效清算,若此時代理行提供的貸款在銀行辛迪加貸款中佔有的比例很小,則代理行對企業監管獲取的收益很小,小於代理行進行監管所支付的成本,此種情況下,代理行會放棄監管,從而損害了其他成員行的利益。其他成員行事前考慮到代理行的這種行為,會在借款企業信用等級較低時,要求代理行在銀行辛迪加貸款中佔有較大的份額,從而降低代理行的道德風險。隨著借款企業借款次數的增多,其信息逐漸公開化,違約概率降低,代理行不進行監管給銀行辛迪加貸款帶來的損失隨之減小,此時代理行提供的貸款比例可以減小,不再被要求提供大份額的貸款。
上述分析是基於代理行只參加一次銀行辛迪加貸款,但是代理行組織銀行辛迪加貸款從長期來看是重復的甚至是無限的,在無限重復博弈中,代理行的最優選擇是對企業進行監管,因為具有良好名聲的代理行,能夠通過長期甚至無限次的組織銀行辛迪加貸款獲益。因此具有良好名聲的代理行無論其在銀行辛迪加貸款份額的大小,都會主動對借款企業進行監管,為整個銀行辛迪加貸款的利益最大化實施清算決策,從而維持自己的名聲,確保可以持續的作為代理行獲取利益。參加銀行辛迪加貸款的其他銀行考慮到具有良好名聲代理行的最佳選擇後,不會要求代理行必須提供較大份額的貸款。
總體來看,隨著借款企業的信息不透明程度增加或企業信用等級降低,企業違約概率隨之增加,代理行若發生道德風險,給整個銀行辛迪加帶來的損失增大,此時其他成員行要求代理行提供很大比例的貸款作為擔保,從而使銀行辛迪加貸款的規模較小、集中度較高。隨著企業信息不對稱程度的降低或企業信用等級的提高,銀行辛迪加的規模變大,集中度降低。建立了良好信譽的代理行為了長期利益最大化會選擇對企業進行監管,此時代理行可以不提供較高份額的貸款。
(二)代理行逆向選擇對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的影響
在銀行辛迪加貸款中,代理行和其他成員行的信息是不對稱的,代理行往往比其他成員行掌握更多的信息,當代理行認為借款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發展前景光明時,會提供較大比例的貸款,其他成員行預期到代理行的行為,會認為代理行主動提供較大比例的貸款是借款企業違約概率低的一個信號;反之,當代理行提供的貸款比例很小時,其他成員行會認為這是借款企業違約概率高的一個信號。此時其他成員行的反應和企業的信息的不對稱程度有關。
當企業的公開信息很少,信息不對稱大時,其他成員行為促進代理行有效進行監管,防止損失,依然會要求代理行提供較大比例的貸款,但是若在銀行辛迪加貸款發起前,代理行已和借款企業發生過業務關系,代理行對該企業組織發起銀行辛迪加貸款向其他成員行傳遞了「代理行認為該企業是高質量企業」的信號,此時其他成員行雖然仍然要求代理行提供較高比例的貸款,但低於以前沒有和借款企業發生過業務關系的代理行的貸款比例。這說明當借款企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較大時,由其引起的道德風險問題對代理行貸款比例的影響要大於由其引起的逆向選擇問題帶來的影響。此時銀行辛迪加貸款的規模較小、集中度較高。
當企業是公開上市企業時,企業的信息公開,信用等級高,違約風險低,代理行和其他成員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降低,若此時代理行的貸款比例很高,其他成員行的參與熱情降低,此時代理行更關注的是銀行辛迪加貸款的成功與否,而不是自己貸款比例的高低,代理行會提供比例很小的貸款,讓利於其他成員行,促進銀行辛迪加貸款的成功,從而通過組織、管理銀行辛迪加貸款收益,此收益要遠遠大於其貸款比例增加帶來的收益。此時銀行辛迪加貸款的規模較大、分散度較高。
信息不對稱通過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影響著銀行辛迪加的貸款規模和集中度,銀行辛迪加貸款規模和集中度的不同對解決企業財務困境、減少對企業敲竹杠的作用也不相同。
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對銀行解決企業財務困境的影響
當企業出現財務困境的概率較大時,需要代理行能夠加強監管;當企業真正出現財務困境時,銀行辛迪加貸款結構要便於銀企雙方進行再談判,防止無效清算。因此代理行會限制銀行辛迪加貸款的規模,提高集中度,同時提供較高比例的貸款,事先保證銀行辛迪加的監管效率和再談判效率;銀行辛迪加貸款發起後,若各成員行對其貸款份額進行再出售,會增加銀行辛迪加貸款的分散程度,降低再談判的成功概率,導致無效清算,為了防止這種事後的再談判低效,代理行會在發起銀行辛迪加貸款時,要求各成員行允諾不出售各自的貸款。
因此,當企業容易出現財務困境時,銀行辛迪加貸款規模小,集中度高,而且各成員行的貸款比例比較均衡。因為銀行辛迪加對企業財務困境的解決需要所有成員行的一致同意,若某成員行貸款比例很小,則其因銀行辛迪加解決企業財務困境失敗而承受的損失很小,但是貸款比例較大的成員行會遭受較大的損失,此時貸款比例小的銀行會要挾貸款比例高的銀行,要求貸款比例高的銀行給其提供補償或高額買斷其貸款,而且隨著銀行辛迪加成員行數目的增多和貸款比例不對稱程度的加大,這種「小」剝削「大」的現象更為嚴重。
當企業容易出現財務困境時,若由單個銀行提供貸款,雖然便於監管和再談判,但是由於由單個銀行承擔較大的風險,此時資金成本較高,而且貸款額度有限;若企業同時向多家獨立的銀行貸款,不但會增加企業被無效清算的概率,同時還要承擔重復的簽約成本和監管成本。銀行辛迪加貸款由於由多家銀行共擔風險,並且可以減少重復的監管和簽約,其資金成本相對較低;而且銀行辛迪加貸款通過保持「小而集中」的結構和均衡貸款,可以較好的解決再談判問題,降低企業被無效清算的概率。因此容易出現財務困境但是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更偏好銀行辛迪加貸款

⑵ 什麼是辛迪加貸款

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 ]即銀團貸款,是指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方式。

一般來說,銀團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貸款條件較優惠,既能保障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又能降低建設單位的融資成本,是重大基礎設施或大型工業項目建設融資的主要方式。

補充:也稱國際銀團貸款,就是由一家或多加銀行牽頭,多家分屬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銀行聯合組成的一個銀行團體,各自按一定得比例,共同向借款人提供一筆中長期貸款,銀團貸款的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它是商業銀行採用的一種那個比較典型,普遍的貸款方式。

辛迪加貸款主要是出於追求利息回報,由於通常數額巨大,期限較長,可達10年20年之久,需要有可靠的擔保,一般由政府擔保。

⑶ 辛迪加貸款

辛迪加貸款(International Syndicated Load)的方式進行以分散風險,即銀團貸款。所謂銀團貸款或辛迪加貸款是指幾家甚至十幾家銀行共同向某一客戶提供貸款,由一家銀行做牽頭行,若幹家銀行做管理行,其餘銀行做參與行。牽頭行通常也是管理行,收取牽頭費和管理費,並與其他管理行一起承擔貸款的管理工作。

⑷ 國際經濟法 銀團貸款中的債權人是誰

銀團貸款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是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 Group)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會計科目中所涉及的"銀團貸款",編號1324。本科目核算銀行作為銀團貸款牽頭行、參與行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的份額發放的貸款。

業務
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一般用於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並購融資等。
2.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後,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成。
3.銀團貸款操作形式多樣。在同一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
4.有利於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於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藉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5.銀團貸款成員應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並按實際承諾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義務。
6.單家銀行擔任牽頭行時,其承貸份額原則上不少於銀團融資總金額的20%;分銷給其他銀團貸款成員的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按照牽頭行對貸款最終安排額所承擔的責任,銀團牽頭行分銷銀團貸款可以分為全額包銷、部分包銷和盡最大努力推銷三種類型。
7.銀團代理行是指銀團貸款協議簽訂後,按相關貸款條件確定的金額和進度歸集資金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並接受銀團委託按銀團貸款協議規定的職責對銀團資金進行管理的銀行。 代理行可以由牽頭行擔任,也可由銀團貸款成員協商確定。

種類功能

分類
按銀團貸款的組織方式不同,分為直接銀團貸款和間接銀團貸款。

直接貸款
銀團貸款
由銀團各成員行委託代理行向借款人發放、收回和統一管理貸款。國際銀團貸款以直接銀團貸款方式為主。

間接貸款
由牽頭行直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然後再由牽頭行將參加貸款權(即貸款份額)分別轉售給其他銀行,全部的貸款管理、放款及收款由牽頭行負責。

優勢
充分發揮金融整體功能,更好地為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和重大項目提供融資服務,促進企業集團壯大和規模經濟的發展,分散和防範貸款風險。

價格
貸款價格由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

利率
利率主要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

費用
銀團貸款
在國際銀團貸款中,借款人除了支付貸款利息以外,還要承擔一些費用,如承諾費、管理費、代理費、安排費及雜費等等。
(1)承諾費(CommitmentFee)
也稱為承擔費。借款人在用款期間,對已用金額要支付利息,未提用部分因為銀行要准備出一定的資金以備借款人的提款,所以借款人應按未提貸款金額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作為貸款人承擔貸款責任而受利息損失的補償。
(2)管理費(ManagementFee)
此項費用是借款人向組織銀團的牽頭行支付的。由於牽頭行負責組織銀團、起草文件、與借款人談判等,所以要額外收取一筆貸款管理費,作為提供附加服務的補償,該費用通常在簽訂貸款協議後的30天內支付。
(3)參加費(ParticipantFee)
參加費按出貸份額在各參加行中按比例分配。參加貸款金額較大銀行的管理費和參加費可稍高於參加貸款較少的銀行。
(4)代理費(AgentFee)
是借款人向代理行支付的服酬,作為對代理行在整個貸款期間管理貸款、計算利息、調撥款項等工作的補償。
(5)雜費
是借款人向牽頭銀行支付的費用,用於其在組織銀團、安排簽字儀式等工作時間所作的支出,如通訊費、印刷費、律師費等。具體費率標准根據人民銀行及各商業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服務流程
借款客戶可向銀行信貸經營部門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信貸經營部門負責安排籌組銀團貸款事宜。國際銀團貸款由總行或一級分行負責籌組。
客戶流程
1、客戶申請
借款客戶向開戶銀行信貸經營部門提出銀團貸款申請。
2、出具委託書
3、簽約
4、使用貸款
5、還款
客戶按照合同、章程及有關法律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將結余的利潤和折舊優先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每次還款(包括提前還款)、付息和支付費用,客戶須在規定日的上午11:00(代理行賬戶所在地時間)之前,將應支付的款項付到代理行指定的賬戶,由代理行在當日按比例支付給各貸款人。

協議
銀團貸款協議是銀團貸款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協商後共同簽訂,主要約定銀團貸款成員與借款人、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本。
銀團貸款協議內容
銀團貸款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牽頭行、代理行、其他成員行、保證人的名稱及住所;
(二)定義及解釋,對協議中特定用語的含義進行界定和解釋;
(三)與貸款有關的約定,包括貸款金額與幣種、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方式及還款資金來源、貸款擔保組合、貸款展期條件、提前還款約定等;
(四)銀團各成員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
(五)提款先決條件;
(六)費用條款;
(七)稅務條款;
(八)財務約束條款;
(九)非財務承諾,包括資產處置限制、業務變更和信息披露等條款;
(十)違約事件及處理;
(十一)適用法律;
(十二)其他附屬文件。

幣種
以人民幣為主,也可包括美元、歐元、英磅等幣種。根據借款人需要,在一個銀團貸款內可以使用多種貨幣。

期限
短期3-5年;中期7-10年;長期10-20年。

貸款條件

適用客戶
1.借款人有長期、大額資金的貸款需求。
2.借款人在業界具有較高知名度,其經營能力、資金實力、技術實力為大多數銀行所認可。

申請條件
1.銀團貸款借款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核准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2.銀團貸款借款人必須符合《貸款通則》及相關銀行授信管理政策關於借款人的各項基本條件和要求;
3.借款人須經相關銀行或其他認可的評級機構信用評級,並達到一定級別要求;
4.借款人是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的大中型企業或項目公司,借款人所屬行業發展前景良好,在行業中有競爭優勢;
5.借款人在中銀集團建立了穩定良好的合作關系;
6.參加他行組建的銀團,安排行應為具備足夠資信和業務實力的政策性銀行、國有控股銀行或國外銀行。

⑸ 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5、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二、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1、學生於每學年開始10日內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貸款申請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各院、部(直屬系)負責組織申請學生填寫貸款申請表,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按經辦銀行的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上工作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之後,應進行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3、學生貸款辦公室在10個工作日內,負責在審查合格的申請審批表及《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以電子 文檔和書面文檔形式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經辦銀行4、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查結束後,於5個工作日內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並送交學校。
5、學校按經辦銀行批準的借款學生名冊,配合銀行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和借據,並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
6、經辦銀行在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貸款劃入學校指定的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的帳戶。
7、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借款人清還貸款之後方可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8、借款學生畢業前60天,學校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
三;普通貸款限額是一種以非正式協議約束的貸款形式。企業基於資金需求具有季節性和規律性的特點,與銀行訂立非正式協議,約定一個由銀行在指定期限內向企業提供貸款的最高限額,在此期限和貸款額度內,企業可隨時獲得銀行貸款。企業申請貸款額度時必須向銀行說明貸款前的財務狀況,銀行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和自身營運要求決定是否授信和執行協議。備用貸款承諾是以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約定的貸款形式。企業與銀行簽訂正式的貸款協議,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內向企業提供貸款並要求企業向銀行支付承諾費。
四;營運資本貸款是基於企業產品生產周期長、原材料儲備多、資金迴流慢等特點,以產品銷售進度確定貸款期限和額度的貸款形式。項目貸款是以風險大、成本高的大型建設項目為對象的貸款,其特點是金額大、風險高、利率高,以項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為決定貸款與否的依據,貸款債務的追索針對項目,而不是針對公司和企業。對於特大型的項目,通常由多家銀行組合,以銀行辛迪加或銀團形式提供貸款,以分散風險。

⑹ 辛迪加貸款的定義是什麼

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 loan ]即銀團貸款,是指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方式。

一般來說,銀團貸款金額大、期限長,貸款條件較優惠,既能保障項目資金的及時到位又能降低建設單位的融資成本,是重大基礎設施或大型工業項目建設融資的主要方式。

⑺ 銀團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和規范銀團貸款業務,分散授信風險,推動銀行同業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第二條本指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並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第三條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合同,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第四條銀行開辦銀團貸款業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堅持平等互利、公平協商、誠實履約、風險自擔的原則。第五條銀行業協會負責維護銀團貸款市場秩序,推進市場標准化建設,推動銀團貸款與交易系統平台搭建,協調銀團貸款與交易中發生的問題,收集和披露有關銀團貸款信息,制定行業公約等行業自律工作。
【拓展資料】一、產品服務對象為有巨額資金需求的大中型企業、企業集團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SyndicatedLoan),是由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一家或數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與銀行金融機構參加而組成的銀行集團(BankingGroup)採用同一貸款協議,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資的貸款方式。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會計科目中所涉及的"銀團貸款",編號1324。本科目核算銀行作為銀團貸款牽頭行、參與行按銀團貸款協議約定的份額發放的貸款。
二、銀團貸款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一)當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牽頭行、代理行、其他成員行、保證人的名稱及住所;(二)定義及解釋,對協議中特定用語的含義進行界定和解釋;(三)與貸款有關的約定,包括貸款金額與幣種、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用途、還款方式及還款資金來源、貸款擔保組合、貸款展期條件、提前還款約定等;(四)銀團各成員承諾的貸款額度及貸款劃撥的時間;(五)提款先決條件;(六)費用條款;(七)稅務條款;(八)財務約束條款;(九)非財務承諾,包括資產處置限制、業務變更和信息披露等條款;(十)違約事件及處理;(十一)適用法律;(十二)其他附屬文件。
三、主要特點1.貸款金額大、期限長。可以滿足借款人長期、大額的資金需求。一般用於交通、石化、電信、電力等行業新建項目貸款、大型設備租賃、企業並購融資等。.融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較少。借款人與安排行商定貸款條件後,由安排行負責銀團的組建。在貸款的執行階段,借款人無需面對所有的銀團成員,相關的提款、還本付息等貸款管理工作由代理行完3.銀團貸款敘作形式多樣。在同一銀團貸款內,可根據借款人需要提供多種形式貸款,如定期貸款、周轉貸款、備用信用證額度等。同時,還可根據借款人需要,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英鎊等不同的貨幣或貨幣組合。4.有利於借款人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銀團成功的組建是基於各參與行對借款人財務和經營情況的充分認可,借款人可以藉此業務機會擴大聲譽。

閱讀全文

與辛迪加貸款的公司要求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工作滿多少可貸款公積金貸款 瀏覽:258
小額貸款影響以後房貸 瀏覽:82
擔保公司提供的貸款 瀏覽:564
新買的手機號欠過貸款怎麼辦 瀏覽:645
上海離婚貸款細則 瀏覽:338
買抵押貸款車存在的危險 瀏覽:720
貸款38萬月供20年每月供多少 瀏覽:635
網上貸款沒還會坐牢嗎 瀏覽:736
小額貸款公司放棄催款 瀏覽:293
沒有工作可以拿房產證貸款嗎 瀏覽:773
成都有沒有包裝貸款的公司 瀏覽:120
還貸款的卡可以做流水嗎 瀏覽:306
網上房產證抵押貸款 瀏覽:553
某市支行的貸款余額1996 瀏覽:236
網簽過戶需要還完貸款嗎 瀏覽:599
農村買地公積金貸款政策 瀏覽:287
扶貧小額信貸貸款申請流程 瀏覽:440
網上貸款銀行卡收款是什麼意思 瀏覽:972
在房地產工作還是在銀行貸款 瀏覽:968
手機分期貸款是否合法 瀏覽: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