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貸款可以轉成住房公積金貸款嗎怎麼轉啊求解
您好!以深圳為例,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必須是取得房產證的現房,如果購買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過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辦理。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
申請辦理及材料提交: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預約辦理公積金貸款申請,並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件復印件;
3.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原貸款為一手樓的提供《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復印件蓋銀行章) ,原貸款為二手樓的提供《二手房買賣合同》(復印件蓋銀行章),或原貸款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蓋銀行章)
5.原所購住房的房地產證(復印件蓋銀行章);
6.原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原貸款借款借據或支付憑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原貸款明細和還款計劃(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記錄) ;
9.《房產查詢證明》、《產權資料電腦查詢結果表》 (原件,30天以內,原貸款所購房產的產權人所在家庭成員均要列印)
10.還款賬戶
11.主申請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請人的,需要提供能證明相互關系的戶口薄;
12.以自有其它房產或第三方抵押房產提供抵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證復印件、抵押房產權利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抵押物詢價單(30天以內)或評估報告。
商轉公的受理:
第一步:貸款申請人已通過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預約,受託銀行受理崗審核職工身份證件無誤後,受理貸款申請。
第二步:受託銀行受理崗接收貸款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核申請人貸款申請條件,審查紙質申請材料齊全、合規、有效,並通過二代身份證驗證機驗證身份證的有效性。
第三步:受理崗在審核資料原件與復印件一致後,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一致」章和經辦櫃員章。遇貸款申請人不符合申請條件或提供資料不完整的,受理崗暫不受理,並將貸款材料全部退回貸款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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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深圳
若是在深圳招商銀行申請的商貸,目前支持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深圳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C. 深圳已經辦理商業貸款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嗎
不能轉貸款,但可以辦理用公積金沖還貸業務:
辦理事項說明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貸款的,可申請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委託提取協議》後按月委託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
辦理地點 住房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
辦理方式 網上預約,櫃台辦結。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業務當場辦結。
政策法規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
申請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一份;
2.職工身份證原件;
3.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4.住房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銀行印章);
5.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配偶住房貸款的,須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用於償還未成年子女住房貸款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戶口簿的或者戶口簿不能體現家庭關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員關系證明,須前往管理部辦理);
6.委託配偶或其他人辦理的,須提交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並同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備注
1.辦理提取業務前須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修改;
2.職工辦理提取之前,請核對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編號、貸款用途、簽訂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請貸款銀行予以補充或提供相關證明;
3.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屬於職工與非家庭成員共貸的,可能存在無法從個人徵信報告中獲取職工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的情況,則須由能獲取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的共貸人到管理部櫃台進行書面授權;
4.職工在20日前(含20日)簽訂本協議的,公積金中心自當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職工在 20日後簽訂本協議的,公積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
5.職工簽訂本協議當月發生過其他形式提取(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除外),公積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將核定的可提取額轉入職工住房聯名卡賬戶;
6.每月發生提取時職工的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須充足,若職工在每月20日後(含20日)出現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則當月可能導致不發生還貸委託提取或提取額不足;
7.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到我市房產查檔網點查詢實際房產數量並列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辦理;
8.已婚職工選擇此提取情形且還貸信息屬於配偶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均須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9.貸款銀行印章指銀行業務專用章或銀行公章;
10.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審核的額度為准。
相關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
D. 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搜狐焦點為您解答!
1、個人公積金賬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公積金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
②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
③公積金賬戶申請貸款前六個月連續正常匯繳,不能斷繳或補繳;
④公積金賬戶余額大於6倍的月匯繳額(例:單位和個人每月匯繳額共計2000元,公積金賬戶余額就要大於6*2000=12000元)。
2、需原商貸銀行同意將原商貸轉為公積金貸款。
3、商業貸款已還款滿6個月及以上。
4、已辦理房產兩證或不動產證。
若您同時滿足以上這些基本條件,可以找原商貸銀行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
注意:只能將純商貸轉純公積金貸款,不能轉組合貸哦!
E.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商轉公怎麼辦理
如需申請公積金貸款,您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預約辦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並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有效身份證件;
(三)婚姻狀況證明(提供結婚證或無婚姻證明);
(四)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房產證、賣家身份證復印件(二手房);
(五)受託行扣款賬戶(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復印件;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詢證明(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戶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貸款申請人的父母做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F. 深圳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若您是在招行深圳分行辦理的住房商業貸款,如需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1.申請人或者配偶應當在本市已辦理了用於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2.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
3. 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 申請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已經取得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同意;
5. 申請人或者配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6. 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商轉公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當月前6個月內未出現貸款逾期記錄,且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信用狀況標准;
7.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規定》(下稱《商轉公貸款規定》)的擔保(抵押或者質押);
8.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商轉公貸款申請的時間為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G. 深圳商轉公公積金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申請人向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銀行提出提前部分償還或者全部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申請,並書面承諾已取得該銀行同意,同時取得該銀行蓋章確認的貸款余額證明、貸款明細證明,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預約申請商轉公貸款,審核成功後簽訂合同,並辦理擔保等貸款手續,等待受託銀行放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