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監管升級!北京重點排查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繼上海之後,北京也加入了嚴查個人信貸違規進入樓市的行列。北京銀保監局今日下發通知,要求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多部門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同時,監管部門還將對違規銀行從嚴頂格處罰,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有業內人士認為,當下一些熱點地區的樓市價格居高不下,與經營性貸款等其他類別的信貸資金違規入市有關。不過由於北京前期樓市調控政策效果較為顯著,較其他熱點地區的房價上漲情況相對穩定,套利空間較小。因此相比上海銀保監局昨日的通知,北京更加強突出調維護市場秩序。
重點排查經營貸等違規用於支付房款
北京銀保監局稱,此次銀行自查,要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據悉,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下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相差較大,也造成了套利空間的存在。一些購房者用這樣的方式購房,繞開了樓市調控等政策。
此前財聯社記者走訪調查發現,當下北京地區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普遍在4%左右,一般不超過5%。而北京地區個人房貸利率均高於這一水平。以工行北京分行為例,首套房貸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55個基點,即5.2%;二套房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105個基點,即5.7%。
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向財聯社記者直言,去年以來,經營性貸款的利率普遍較低,各地違規進入樓市的現象也較為普遍。通過這一渠道,購房者可以套利,炒房者則可以獲得更便宜的貸款價格,確實是推動上海、深圳等地樓市價格的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總體上看,由於前期調控政策力度加大,北京地區的樓市相較於其他地區而言,更加平穩。炒房的投資客較少,而經營性貸款違規入市並不賺錢。「北京地區經營性貸款進入樓市,很可能用在購買學區房,但這多是剛需而非炒房。」
北京銀保監局也表示,近年來北京地區保持房地產及相關領域信貸合理增速。嚴格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規范開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2020年,北京轄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及個人經營性貸款全年增速分別低於全國9.0、14.3和6.2個百分點。
高壓態勢之下將加大處罰力度
北京銀保監局強調,對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問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運用大數據技術主動出擊,結合非現場監測數據,綜合採取窗口指導、現場檢查等多種措施督導信貸業務規范發展。
北京將持續開展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對違規銀行機構依法從嚴頂格處罰,同時嚴格執行機構與人「雙罰」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等行政處罰,加大監管震懾力度。
與此同時,北京銀保監局還將結合銀行自查及監管核查情況,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僅處罰銀行是不夠的。」董希淼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銀行貸後管理上的確存在盲區,如個人和中介通過造假等流程使用資金、或直接取現,銀行很難查出後續用途。
不過,針對違規個人和中介如何處罰,目前北京銀保監局暫未有明確說明。而上海銀保監局的做法業內人士認為值得效仿。上海規定:「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過去幾年,中介機構參與此類造假等行為,確實造成了樓市的泡沫現象。所以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對於此類提供首付貸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將面臨各種懲罰。
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當下已經有銀行提高了通過經營性貸款購房的門檻。一位股份制銀行信貸人員向財聯社記者表示,該行已經將申請經營性貸款的門檻有所提高,加大了申請人貸款用途的審查。「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杜絕資金違規進入樓市。」
將明確轄區內銀行貸款集中度上限
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綜合考慮銀行資本水平和業務發展能力,科學測算指標合理性基礎上,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明確轄內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導相關銀行在滿足首都居民「剛需」的前提下,穩健開展房地產相關業務。
實際上,進入1月份,全國多個地區銀行房貸出現趨緊的態勢。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廣州、上海等地均出現了個人房貸收緊的現象。北京地區目前總體較為平穩,但也有銀行信貸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房貸額度有趨緊勢頭。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造成一些地區房貸額度緊張甚至「斷貸」局面原因之一,或與去年底監管層下發房貸集中度新規有關。
董希淼認為,央行、銀保監會分支機構在政策總體框架下,應嚴格按照相關程序,根據各地不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在符合集中度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住房信貸的差別化措施還應更多由商業銀行總體調整和實施。
此外,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印發《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
據悉,《公約》將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引導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改變過去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㈡ 嚴防經營貸流入樓市,監管部門再出手!
北京銀保監局針對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再次出手!
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2月10日發布《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來源:北京銀保監局網站
這是近段時間北京銀保監局第二次發文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領域。
1月30日,北京銀保監局發文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
提出五方面要求
為防範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嚴格實施貸前調查。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二是切實加強支付管理。嚴格執行受託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託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
三是盡職落實貸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約束機制。簽訂個人經營性貸款合同時,應設定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各類不誠信行為的約束性或懲罰性條款,並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審慎開展第三方合作。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並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多地重拳出擊
記者了解到,在多項中小微企業優惠貸款政策出台後,經營貸款利率與按揭貸款利率出現明顯「倒掛」,用經營貸置換按揭貸的套利空間隨之產生,相關中介公司甚至對購買殼公司等服務明碼標價。
對此現象,近期各地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嚴查此類行為。
廣東銀保監局2月9日表示,該局多措並舉嚴肅查處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行為。一是快速開展自查。二是專門下發通知組織全面風險排查。在全面摸排情況的基礎上,下發《關於組織轄內銀行機構開展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圍繞授信調查、授信審查審批、授信後管理、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等各個環節開展全方位風險排查,針對此次排查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嚴肅問責,並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問題成因,及時完善制度流程,確保信貸業務各個流程環節均嚴格遵循內控制度要求,把風險防控各項制度落實到位。三是迅速組織現場調查。
上海銀保監局1月2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強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事實上,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一直是監管部門緊盯的重點,今年以來,已有多家銀行因這一案由領罰。例如,銀保監會網站今年1月披露的罰單顯示,廈門銀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流向房地產領域被廈門銀保監局罰款20萬元;西安銀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管控不嚴,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被陝西銀保監局罰款32萬元;浙江稠州銀行嘉興分行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被嘉興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
㈢ 圍堵經營貸流入房地產 各地監管溯源嚴查開罰單
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問題,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嚴查態勢。8月6日,記者獲悉,廣東銀保監局日前一連開出12張罰單,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4家銀行下屬12家分支機構及10名責任人被罰,罰款金額合計1090萬元,案由均為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其中,工商銀行廣州天平架支行、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分行、廣州環城支行等分支機構因個人經營性貸款被挪用流入房地產市場,被處罰達500多萬元。興業銀行廣州花城支行、廣發銀行廣州分行、招商銀行廣州分行也因個人經營性貸款或消費貸款被挪用流入房地產市場而「吃罰單」。
從全國來看,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紛紛開出多張針對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的罰單。
7月27日,上海銀保監局「一口氣」公開17張罰單,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上海農商行等銀行在滬分支機構因涉及流動資金、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被監管處罰。
從公布的行政處罰案由看,該局對轄內銀行機構近幾年的信貸資金流向進行了溯源,從而發現多處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
建設銀行浦東分行因為2017年4月至6月以流動資金貸款形式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以及2019年6月該分行個人消費貸款違規用於購房等事項「吃罰單」。建設銀行上海閔行支行因2013年3月發放房地產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事項被處罰。
今年5月下旬,深圳銀保監局也一連開出十幾張罰單,多家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的深圳分支機構因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審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等問題收到罰單,罰款金額達上千萬元。
今年6月8日,北京銀保監局公布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專項核查結果,發現4家銀行約有3000萬元的信貸資金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該局發布的6張罰單顯示,廣發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及郵儲銀行在北京的分支機構因涉及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被罰,處罰金額達530萬元。
整體看,自年初以來,央行、銀保監會等部門針對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為了封堵經營貸流入房地產領域,3月26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同時,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聯合開展了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在嚴監管下,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7月末,銀保監會披露數據顯示,房地產貸款增速和集中度雙降。今年以來,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6月末,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9.8%,增速創8年來新低。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由2019年的高點29.2%降至6月末的28.2%。
來源:上海證券報
㈣ 銀行如何監控貸款用途
銀行可能會通過以下方法來監控貸款的用途:
1、機構匯報
現在很多貸款都是專款專用,比如購房、購車、裝修等,款項直接打到機構,借款人不需要再支付費用,而這些合作機構,會向銀行提供建造、裝修、活動、銷售等明細,存款、結算業務集中在該銀行辦理,這樣銀行可以了解資金運用情況。
2、專立戶頭
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專戶,作為該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預售款和工程款都應該存入存款帳戶,保證全部預售款和工程款進入該帳戶。在監管期後 銀行會退還保證金,違法規定的話會被銀行沒收。
3、收款賬號
個人貸款的收款銀行卡,有時候會作為證券、投資等用途,或者在其他金融機構購買投資理財,銀行可以通過借記卡監控到,遇到異常情況,會要求借款人提前結清全部欠款,所以不要把資金隨便挪作他用。
4、用途證明
部分銀行在放款之前就明確說明了,貸款成功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傳用途證明,如果超過時間沒有及時提供的話,會要求提前結清,也會影響信譽,下次很難再貸款。
5、借款人簽訂貸款用途承諾書
銀行會要求借款人簽訂貸款用途承諾書,承諾不會將貸款資金用於約定用途以外的領域。
6、貸款資金不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
有的貸款用途,是可以提供用途證明的。比如貸款用途為房屋裝修,銀行通常會要求借款人提供裝修合同,貸款資金可能會直接發放至裝修公司賬戶。比如房屋按揭貸款,銀行都不會將貸款現金發放至購房者賬戶中,而是直接發放至開發商賬戶,以此確定專款專用。消費貸款一般需提供消費用途證明,經營性貸款一般需提供相關合同。對於能提供貸款用途證明以及收款方賬戶的貸款,銀行一般都會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賬戶。
7、貸後管理
銀行貸款一般都會有貸前審查、貸中檢查、貸後管理幾個環節。特別是企業貸款,在貸款發放之後,銀行不僅會隨時調查企業經營情況,也會及時了解貸款發放後資金的使用情況。
㈤ 嚴查「經營貸」違規入房市 開年強監管持續升溫
(記者 馮櫻子)2月23日,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據測算,1月,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6%,漲幅比上月擴大0.3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1.3%,漲幅比上月擴大0.7個百分點。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這輪樓市從2020年市場翹尾到2021年小陽春,核心原因是信貸政策,特別是與經營貸入房市有關。調控效果如何,就看嚴查資金違規入房市政策的執行力度如何。
春節前後,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陸續開始嚴查經營貸流入樓市,嚴控政策持續升溫中。
銀行經營貸嚴控政策持續升溫
「銀行大力排查消費貸、經營貸違規購房的情況,查企業的流水和徵信,空客公司肯定不行,剛注冊的公司也不行,必須要真實經營的企業。」有銀行從業人員透露,已篩查出有小微企業在剛剛完成注冊後,就網簽學區房,並從多家銀行申請數百萬經營貸。
近年來,由於個人經營貸利率低於房貸利率,部分購房者為填補房屋交易資金缺口或進行套利,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為購房款或「過橋」資金。
以北京地區為例,2020年受疫情影響,北京不少銀行的房抵經營貸利率最低降至3.85%,個別優質企業甚至能達到3.65%,已基本處於公積金貸款水準。而同期,北京的首套房貸款利率約5.2%,二套房房貸利率5.7%。
春節前,北京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曾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圍堵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至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並要求銀行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 同期,廣東省銀保監局對轄內銀行也提出類似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要求各商業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
北京銀保監局要求,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北京銀保監局還開展了大數據篩查,並就篩查發現的疑點線索向轄內銀行機構下發監管提示函。
同時,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銀行提高了經營貸准入門檻,部分銀行上調了經營貸利率。銀行還特殊客戶進行嚴格審查,如短期內既申請了經營貸,又申請了個人按揭貸款的客戶。其中,有媒體報道,深圳部分銀行對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個人,半年內再申請經營貸,銀行將不予批准,6個月後根據實際情況授信。
某地方金融監管局內部人士對媒體記者表示,個人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市與中央三令五申「堅持房住不炒」背道而馳,任其發展,帶來的危害將不可小覷。於個人,抬升了居民杠桿,加重了家庭償債負擔,勢必對個人消費產生「擠出效應」,不利於促銷費擴內需暢循環;於房地產業,伺機炒作、投機房地產將死灰復燃,不利於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於銀行,將會可能出現觸碰監管底線與蘊藏市場風險,偏離主責主業,擠佔中小企業與三農主體資金額度,導致房地產與實體經濟出現失衡。
房貸增量空間有限
實際上,自2020年以來,房地產金融監管不斷收緊。監管機構已先後採取多項措施限制房地產企業加杠桿。去年8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重點房地產企業座談會,會議形成了重點房企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的三檔規則,即「三道紅線」:房企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不得大於70%;房企的凈負債率不得大於100%;房企的「現金短債比」小於1 。「三道紅線」從房企負債層面對行業進行約束。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將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分檔設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並設定了房地產、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兩條紅線」。
此後,上海、深圳、廣州等一線城市的房貸額度開始吃緊,甚至多家銀行出現「停貸」情況。北京地區銀行批貸基本正常,但部分銀行因額度分配等問題放款節奏有所放緩。
2021年初以來,政策保持趨嚴趨緊態勢。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各地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已多達70次。其中,1月累計發布房地產調控政策40餘次;2月中上旬,各地進行的房地產調控20餘次。
盡管央行發布數據顯示,1月全國房貸增量走高。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一線城市的貸款額度管控不會放鬆。整體而言,雖沒有大幅收緊,但房貸增量空間不大。
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分析師范劍平在公開場合提出,國內資金過去對房地產行業屬於超配,目前雖然沒有實施緊縮,但已不做增量。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實施,就是讓金融機構內部消化,防止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增量。
㈥ 小額貸款公司所受監管部門是哪個監管部門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
正規的小貸公司只准許在本地開展業務,要親臨公司辦理,不得收取貸前費用或預扣利息,絕不會使用個人(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名下銀行賬號收取費用。
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貸款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范圍:
1、辦理各項貸款;
2、辦理票據貼現;
3、辦理資產轉讓;
4、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二、小額貸款公司不能經營的范圍:
1、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2、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事經營小額貸款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
3、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4、小額貸款公司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活動。
三、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原則:
1、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2、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㈦ 銀行倒查經營貸入樓市,這三種情況會被追回貸款!
「去年初貸款投資了套浦東的房子,結果被銀行收回貸款,無奈賣了兩套名下房產來還錢。」一位上海樓市投資客說。
上述人士去年初從總部位於深圳的某股份制銀行貸款幾百萬,名義是企業經營貸款,但實際上挪用資金在黃浦江沿岸購得一套千萬價值的住宅。近期銀行突然通知其提前還貸,於是他情急之下只能賣掉家裡兩套小房子來籌集資金還上貸款。這下,原本投資的住宅變成了「剛需房」。
「本來以為股份制銀行不會管得這么嚴,沒想到今年都是嚴格對待。」上述人士稱。
這樣的案例並非個例。
此前,有用戶上傳了一份《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由於被查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一股份制銀行宣布合同項下500萬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在3月底之間歸還全部貸款本息。但值得注意的是貸款合同簽訂的時間是今年1月25日。
此類事件發生的背景是,今年1月,上海銀保監局發布上海地區房貸新政,明確要求轄內銀行倒查半年相關業務,對去年6月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全面自查,並首次公開提出攔截機制。當時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將有力斬斷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渠道,可能會使一些房產終止交易。
而更早之前,去年4月,央行上海總部就組織召開房地產信貸工作座談會,嚴禁以消費貸或經營貸形式向購房者提供資金。
「這三個月要好好查」
一城商行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去年3月、4月、5月這三個月是經營貸流入樓市的旺季。因為那時候受到疫情影響,經濟環境惡化,加上監管要求銀行讓利小微企業,低利息的經營貸是主要鼓勵的方向,與住房貸款之間形成了價差和套利空間。而銀行卻找不到好的資產,迷失了方向,甚至有些基層人員為了完成業績指標去指導客戶如何套取經營貸買樓,當時上海、深圳、杭州、合肥等地都出現了類似的亂象,亂象叢生的地方通常是疫情之後房價出現快速增長的地區。
去年下半年在監管三令五申之後,經營貸入樓市的情況開始好轉,銀行的風控趨嚴。
目前的倒查流程是:銀行先展開自查並進行整改,然後監管部門會進行抽查並要求銀行整改。如果後期監管對於整改仍不滿意,還會推出更多監管措施,比如約談甚至暫停業務。這也是讓銀行有所忌憚,有所不為的原因。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目前被銀行要求因挪用經營貸提前還款的分三種情況:
情況一:銀行或監管部門拿到相關證據。
情況二:前期由於獲得了「睜隻眼閉隻眼」的客戶經理的支持,去套取經營貸的,由於自己資金鏈出現問題還不上貸款,而動了「歪心思」,寄希望於借銀行管理疏失而要求銀行免除部分利息,或者延後還款的。銀行可能要求其提前還掉全款。
情況三:監管抽查的過程中發現資金鏈路存在問題,要求銀行倒查並追回貸款。
從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目前獲得的信息來看,一是銀行並沒有在自己倒查的過程中發現很多經營貸入樓市;二是在配合監管抽查的過程中,一旦被發現資金的最終用途是買房,則會出具告知函要求客戶提前還款。
「現在的客戶也很精明,會從A銀行套取經營貸之後迅速打款至B銀行,那A銀行無法通過開在本行的賬戶查到資金的最終流向。而監管可以要求B銀行協助調查,這樣穿透式地去看整個資金鏈路,很快就能明了最終資金是不是流向樓市。」上述銀行人士稱。
難以禁絕但也難成氣候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經營貸入樓市的通路看似被封堵,但通過一些中介仍有操作辦法,比如在一些比較冷門的小銀行,即便貸款人不是一家經營三個月以上的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股東,依然可以通過聲稱自己是某公司實控人的身份來獲取經營貸,只需要該公司法人同意並簽訂代持協議即可,並且審批時間很短,只有1-2周即可放款。
還有一種少數炒樓客使用的方式,是通過企業申請到經營貸,然後通過企業分紅給股東的方式再進入樓市。
不過一位銀行人士稱,這種方法即便有人使用也是少數,目前上海樓市對於新盤進行積分搖號,深圳的二手房市場也建立了新的參考價格機制,各地樓市陸續降溫,上述做法難以帶動樓市再次暴漲。
㈧ 經營貸全款買房會查嗎廣州
會查的,尤其是廣州這個大城市。為了解決二套房只能貸30%(非普通房)的問題,也為了更多的人可以順利的買到房子,當然最終是為了可以賺到手續費,越來越多的中介給買房人提供各種一條龍服務,先全款買下來,再抵押給銀行申請經營貸款,現在是疫情期間,國家要推廣普惠金融,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是優惠的,3.85%很多,大部分都不到4%,但是二套房貸只能貸3成,利率是5.25%,一來一去,差了1個多百分點,如果是100萬的貸款本金,就相差1萬多,30年的話,總利息相差20萬。最高可以貸7成,解決了首付款不足的問題,還節約了利息支出,買房人們,是不是很心動!
更有甚者,他們開始給之前的客戶打電話,先把房貸提前還款,再去申請抵押經營貸款。對於沒有實力一次性把剩下的貸款結清的客戶,中介還會很好心的給你提供過橋資金!又收你一筆錢,過橋費。拓展資料:風險有以下幾點:第一,打工人是不可以申請經營貸款的,必須要名下有企業,而且是正常經營的企業,貸款資金是用於企業經營周轉,還款來源是企業經營的所得(利潤)。大部分中介會給你開一個空殼公司,去套取(騙取)銀行貸款。或者找一家已經正常經營了幾年的小企業,簽個協議,讓股東轉讓給你一部分股份,於是你就有了申請經營貸款的基本條件和理由。但是,但是,但是,(一般但是後面的才是重點),中介幫你操作這些事情,都是違規的,他們不可能像二手房居間交易一樣,跟你簽訂居間合同,你和中介之間不存在委託代理關系,所以,所有這些違規的事情,都是你自己做的,與中介毫無關系。在法律的角度看來,這個貸款的事情,只涉及借款人和銀行雙方,資料是你提供的(雖然都是中介幫你偽造的),字是你簽的,用途聲明是你承諾的,公司是你的,所以一旦有事,責任都在於借款人自己,所以做這個事情之前,你必須要弄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一件什麼樣的事情。友情提示:貸款所有的資料要在銀行保存很久很久。偽造貸款資料騙取銀行貸款,不是一個小事情。
第二,經營貸款目前屬於政策扶持的階段,監管部門會對享受扶持的企業和貸款資料進行抽檢。廣東深圳之前就風風火火的再查這個事情。銀行有個事情叫貸後管理,不是說貸款放了,就沒事兒了,只要沒還清,隔三差五的,就有各種部門各種機構要來檢查。尤其目前是疫情期間,優惠貸款利率是特殊政策,更要檢查,是否有人利用這個政策,卻沒有做支持實體經濟的事情。當然,銀行也有審核審查的責任。
第三,經營貸款是否可以做到30年期。大部分都是一年到期,先還清,然後再貸出來,但是如果是這個模式,沒人可以保證一年到期以後,肯定可以貸出來,因為要看一年以後的銀行貸款政策,你的公司的經營情況(如果這公司還在的話,問題是中介收了手續費,一年以後的事情還會管嗎?)而且,一年以後,如果優惠利率沒有了呢?那不是更虧?如果是中長期的貸款,我目前只看見過10年期,每月還款的。聽說深圳那邊有30年期,每月還款的經營貸,求大家幫我驗證一下。部分特殊群體的個人,如:公務員,名下突然多一個企業的股份,會讓人浮想聯翩,然後你又不能說我是為了買房子偽造的,保不齊是官商勾結呢?而且一個人曾經持有過某個公司的股份,就算後來賣了,記錄都是可追溯可查看的。買房不易,人一輩子也輪不上幾次,但個人認為,為了買房,去鋌而走險,並不值得。尤其是,有時候糊里糊塗的就入了坑,都不曉得自己背負的是什麼。
㈨ 全國嚴查經營貸違規入市,溫州3家銀行被重罰,透露了什麼信息
溫州三家銀行被重罰,則透露出全國各地相關部門對於經營貸違規進入房地產的懲罰力度,這也表明了國家對於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決心。
㈩ 多家銀行示警:經營貸不得違規流入樓市
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監管還在持續。繼今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等部門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後,農業銀行(601288,股吧)日前發布《關於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稱,「在我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記者查閱發現,此前,馬關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連山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相繼發布了類似公告,其內容均涉及限制經營類、消費類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等領域。
多家銀行發布公告嚴禁經營貸流入樓市
根據農業銀行5月14日發布的公告,用戶在該行辦理的經營用途貸款資金,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不用於房地產開發或經營、購買住宅或商業用房等,以及不將貸款資金用於國家禁止的其他領域和用途。若違反上述要求,該行有權立即收回已發放貸款,調減、撤銷借款合同項下未提取借款額度,以及有權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行使各項違約救濟措施。
同日,馬關農村商業銀行也發布了《關於我行經營用途貸款資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提到經營貸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用戶若違反要求,銀行可立即收回已發放貸款等規定。
而更早前,4月15日,郵儲銀行就發布了《關於我行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個人經營性貸款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僅可用於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購買房產、有價證券、商業保險、基金、理財產品、期貨、股權、房地產開發項目等,或用於其他禁止性領域、從事非法經營活動。若違反相關合同約定,該行有權立刻收回貸款、凍結授信額度,同時借款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而在記者此前的調查中,也有北京地區銀行業人士透露,北京轄內的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在遵照《個人貸款提前到期告知函》對違規流向樓市的信貸資金進行回收,要求客戶提前進行返還。
對此,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表示,商業銀行之所以禁止經營性貸款流入樓市,主要是防止本來應該用於疫情之後支持實體產業復甦的低利率貸款用於炒房或股市投資。而由於支持農村經濟信貸的主要是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兩家大行近期發布公告實際上起到了治理整頓的榜樣作用。在王紅英看來,定位於當地農戶、小微企業的城商行、農商行、農村金融機構等也會開展相關工作。經記者統計,近期,連山農商銀行、汕頭海灣農商銀行、新興農商銀行、伊金霍洛金谷村鎮銀行、天津濱海江淮村鎮銀行、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太湖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相繼發布了類似公告,其內容均涉及限制個人經營類或消費類貸款違規挪用至房地產等領域。
防止經營貸流入樓市監管趨嚴
各家銀行相繼發布公告顯然與監管機構加大對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樓市排查力度有關。
今年3月,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等要求,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多地監管機構也相繼發布了通知,防範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例如,4月初,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5月8日,浙江省紹興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紹興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從嚴查處消費貸、經營貸等信貸資金違規購房。
記者發現,近期來自監管機構查處的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罰單也密集現身。5月14日,寧波鄞州農村商業銀行也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原因,被處以215萬元的罰款。而不久前,溫州銀行上海分行、青島平度惠民村鎮銀行等也因個人消費貸款或經營貸款違規流入樓市被處罰。
王紅英建議,未來,監管機構和銀行可以通過大數據跟蹤、信貸資金閉環運營的方式,防止資金離開實體產業進入房地產市場當中。同時,還要出台嚴格的懲戒措施,比如及時無條件收回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用於房地產的貸款,並將其拉入黑名單,停止未來一段時間對該企業的信貸支持等。「只有如此才能夠真正的控制資金流入到房地產市場當中。」王紅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