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假微粒貸簽的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果嗎
既然是假的貸款平台,那當然沒有任何法律效果。
隨著國家對詐騙行為的普及,所有公民防詐騙意識非常強,前不久就有警察在宣傳詐騙知識時,被群眾當做詐騙人員。從這些方面就可以看出我國的公民對電信詐騙有極強的防範意識,但是詐騙也在更新換代,有許多詐騙分子開始利用網路進行詐騙。而有一些中老年人因為對網路使用不熟練,就很有可能上當受騙,從而讓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這其中最容易上當的就是利用假網路貸款平台進行詐騙,有許多人深受其害。
B. 網上借款簽的電子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有效的,因為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電子合同如符合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則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C. 沒有親筆簽字,網路貸款的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以電子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電子合同是在線上進行操作,所以本身就不存在親筆簽字這一說。只要你經過實名認證,提供了可靠的電子簽名,那這份電子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D. 就是如果在網上貸款,合同是列印出來的,我簽了合同,還照了照片發給他,我想問這個合同有效嘛
這屬於電子版合同,有效,只是法律效力不如紙質合同,且單憑電子合同無法起訴,必須有其它證據支持。
E. 借了一筆網貸 發現被騙了 但是簽約了電子合同 電子合同有效嗎
摘要 正規的貸款平台通常不會以任何理由收取貸前費用,遇到一定要警惕
F. 借款電子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可以簽訂電子合同,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內容是否違法,是否屬於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七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G. 網貸好像被騙,簽訂的電子合同會生效嗎
電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合同的條款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這些條款是無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並採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准。
電子合同的標的物為採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7)手機貸款里的電子合同有效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H. 網上貸款簽了電子合同沒有到款有效嗎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合同是沒有效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I. 網貸的電子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符合要求簽訂的電子合同即為有效。各方參與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需要對出借人與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電子簽名、電子認證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的法律效力。採用電子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需要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才能保障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