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被公司延期交,現在跨年了,公司卻讓我自己全額補上去年沒交的錢,我該怎麼辦
這種事屬於「兩難選擇」,如果你服從了公司的要求,自己去補交了欠交的養老保險,對於你自己,虧了,因為那個錢應當是單位繳納的,如果你不服從公司的要求,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勞動仲裁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裁決公司負責繳納所欠的養老保險,但是後果可能是公司找一個極其「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除了你的勞動關系,因為現在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很多公司就是這么乾的,以上分析,供你參考
❷ 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單位欠交社保,職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並且加收滯納金;勞動者因此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❸ 公司社保拖欠一年未交怎麼辦
跟用人單位協商讓其補交欠費,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走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公司延期交社保要貸款怎麼辦擴展閱讀: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一、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仲裁
❹ 2020年單位申請了延期繳納社保,延期到期後如果公司不給補繳怎麼辦
你好!
單位申請延期繳納社保,社保局那邊會記錄在案的,每個月社保的增減人數都有記錄的,只是錢延遲繳納,不影響你個人的繳納。所以這個你不用擔心。
你只需要確認一點,就是你離職的時候,最後社保系統裡面列印給你的:退工單上面的日期是不是你離職日期就可以了,如果是就會正常繳納進去,如果是很早以前的,那麼和單位延期繳納沒有關系,而是單位很早就辦理退工了。正常單位不會做這種事情的,所以80%可以放心的,具體問問你們公司人事就可以了。
❺ 公司幾個月沒給交社保影響貸款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30
❻ 深圳新公司推遲辦理社保,有影響嗎
首先說明下,社保是個比較重要的東西,雖然偶爾斷了一個月影響不大,但對貸款什麼的會有影響,因此能持續不斷當然是最好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應從勞動者入職當月或第二個月繳納社會保險,從第二個月是因為入職當月可能沒有起薪。根據LZ的情況,你入職時間19號,也就是下半月,一般公司的做法是第二個月購買社保,也就是當月你是沒有的,當然,你也可以跟企業溝通,讓他們提前給你購買,但這個比較夠嗆,所以最妥善的處理方法是:
1、新咨詢新公司,讓他給你提前購買,看看對方是否同意;
2、如果新公司礙於公司規定等因素不能購買,則最好是在老公司先多繳納一個月;
3、因為你已經離職,老公司給你繳納的畫相當於他們要承擔一個月的企業應該承擔的社保(這里有些爭議),鑒於此,為了避免麻煩,你可能需要自己承擔企業這塊需要承擔的費用,一般佔比70%左右,也就是如果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企業繳納700度,個人是300左右,具體根據當地的政策,也就是幾十塊錢的差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社保要交多長時間才可以貸款 社保中斷了能貸款嗎
你好,我社保買了8個月了,因為是外省的,買車,社保沒滿一年所以銀行不願意貸款怎麼辦?求解決方法,謝謝!
❽ 公司有幾個月沒給我交社保,導致欠費了怎麼辦
公司有幾個月沒給勞動者交社保導致欠費,勞動者的處理方法如下:
1、可以先於公司協商,進行社保補繳;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以上方式均未解決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❾ 企業延期交社保
1、好多公司都這樣做的。按規定是不允許的,自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應該繳納社保,但社保部門不會查得這么緊。
2、工作滿三個月後,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交這三個月的社保,現在先與公司協商好,到時一並繳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