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丈夫隱瞞妻子進行貸款離婚時要共同承擔嗎
結婚滿三年以上應該是要共同承擔的。或者你出具你和你老公兩年分局的證明
⑵ 丈夫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還不承認可以報警嗎
丈夫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還不承認,可以報警嗎?當然可以啦!但你們貸款還需要還的,因為你們倆是合法夫妻
⑶ 丈夫瞞著妻子網上貸款賭博輸了,現在有套夫妻共同還沒還完房貸的房子,如果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配
這也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債務也是共同來進行承擔。
⑷ 老婆瞞著我欠了好多網貸
你老婆瞞著你欠了好多網貸,這就不應該了,不知道她把錢都用到哪裡去了,如果是正當的,你告訴她下次不要隱瞞你,如果是不正當的,那真的是要注意了
⑸ 丈夫瞞著妻子貸款,離婚的話,妻子需要承擔債務嗎
如果能證明丈夫背著妻子貸款沒有用於家庭生活,或妻子不承認是夫妻共同貸款則沒有還款義務。
⑹ 丈夫瞞著妻子用身份證在貸款怎麼辦
只用身份證是不能夠申請到貸款的。
1、現在理解的身份證貸款大部分是信用貸款,也就是無需抵押就可以貸款的,但是也不是指只用身份證就可以貸款的,需要你有一定的收入證明,工作穩定,比較適合公務員、教師、國企員工、穩定的創業者、白領、管理人員等等。身份證僅僅是貸款的必備材料,最主要的是需要提供收入證明等,證明你適合信用貸款。
2、現在沒有任何一款貸款產品是僅只用身份證就能獲取的貸款產品。無論什麼貸款,除了身份證以外,至少都還需提供另外一份輔助資料。身份證在貸款過程中,只是必不可少的東西而已。此外,千萬不要在貸款到賬前支付任何費用,防止被騙。
⑺ 丈夫隱瞞妻子像銀行貸款那麼妻子回承擔責任嗎
會承擔責任的。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⑻ 被老公欺騙還以老婆名義辦貸款欠了很多錢怎麼辦
先看答案,在看方法!
第一步:起訴離婚
第二步:離婚財產分割(債務分割)把不屬於自己的債務從裡面摘出去!
第三步:起訴對方婚內轉移、欺瞞、揮霍財產!要求多分財產!讓對方少分或者不分婚內財產!
這三步走完你也離婚了,也不用擔心背上不明貸款,還能擁有大部分的婚內財產!
生活應該能夠繼續下去,並且對方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恭喜你自由了!
⑼ 老公欺騙老婆貸款老婆要還嗎
若老公未經過老婆同意,以自己的名義大額舉債,且舉債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老婆可以主張該債務為老公的個人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若雙方約定了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等分別所有制,則老公以其名義貸款,則為其個人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