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一、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以你們個人名義去向銀行借錢,錢是給公司用,自己沒有使用,自己其實就成了一個借款的
平台;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間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借款人,借款人就是你們,第一責
任人就是借款人,是你借的錢,這個思路應該清楚吧。
如果公司有相應給予你擔保的東西和你借款東西等值,根據你個人的意願來決定為不為公司
做這件事情,主要是隨你的個人意願,風險上面已經說了,公司不還,銀行就是找你還。
如果銀行能給你們開一張定期的存單,金額包含你借款的本息,時間也是和還款時間一致,
風險不大。
二、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貸款,公司與員工的行為屬於嗎?
根據你說的情況,你們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貸款,然後用於公司經營,這種做法算不上,但是明顯也是不恰當的,對於員工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存在較大貸款風險。
因為你是以個人名義從銀行貸款,那麼你和銀行之間就形成了借貸關系,這個貸款就應該由你個人按期償還。如果你們公司經營出現困難而無力償還貸款,還款就該由你償還。
三、公司的員工放貸被騙,員工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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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只需要員工能夠證明和騙貸客戶沒有任何的騙貸交易比如說員工故意隱瞞客戶的真實情況(沒能真實的反應在信貸報告中),員工因收受客戶的賄賂等等一些相關證明。只要員工已經按照公司要求盡職盡責,那麼客戶騙貸屬於公司風險,和員工沒有任何關系。但如果說因為員工沒能盡職盡責的話或者和客戶蓄意騙貸,那麼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四、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以你們個人名義去向銀行借錢,錢是給公司用,自己沒有使用,自己其實就成了一個借款的平台;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間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借款人,借款人就是你們,第一責任人就是借款人,是你借的錢,這個思路應該清楚吧。
如果公司有相應給予你擔保的東西和你借款東西等值,根據你個人的意願來決定為不為公司做這件事情,主要是隨你的個人意願,風險上面已經說了,公司不還,銀行就是找你還。
如果銀行能給你們開一張定期的存單,金額包含你借款的本息,時間也是和還款時間一致,風險不大。
2.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一、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怎麼個做法?是讓員工為公司貸款做擔保,還是讓員工去找銀行貸款後再借給公司?上邊的做法都是合法的,只要員工願意就行。不過如果換做我,公司如果讓我做這個事情,那我肯定不幹。如果公司逼我做,我寧可辭職走人。風險太大,萬一公司不還錢,銀行還不得找你要債啊。
二、勞動法,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議為公司貸款是否違法?
勞動法中沒有規定勞動者為公司貸款的情況,首先員工沒有義務為公司的商業行為進行貸款,公司也沒有權利進行這種要求,如涉及到公司強迫或者脅迫員工做出違背自己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在民事法律關繫上是無效的或者可撤銷的。此種強迫如表現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上也是無效的,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確認。
三、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以你們個人名義去向銀行借錢,錢是給公司用,自己沒有使用,自己其實就成了一個借款的平台;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銀行規定的時間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借款人,借款人就是你們,第一責任人就是借款人,是你借的錢,這個思路應該清楚吧。
如果公司有相應給予你擔保的東西和你借款東西等值,根據你個人的意願來決定為不為公司做這件事情,主要是隨你的個人意願,風險上面已經說了,公司不還,銀行就是找你還。
如果銀行能給你們開一張定期的存單,金額包含你借款的本息,時間也是和還款時間一致,風險不大。
四、勞動法,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議為公司貸款是否違法?
勞動法中沒有規定勞動者為公司貸款的情況,首先員工沒有義務為公司的商業行為進行貸款,公,如涉及到公司強迫或者脅迫員工做出違背自己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在民事法律關系迫如表現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上也是無效的,勞動者可依法向勞動仲裁部門進行申訴。《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認。
3. 為什麼老闆讓員工幫忙貸款
老闆讓員工幫忙貸款的原因分析
老闆讓員工幫忙貸款,可能是出於多種原因的綜合考量。以下是對這一現象的解釋:
一、資金周轉需求
老闆在經營過程中可能會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這時通過員工貸款,可能是一種相對快捷的融資方式。員工貸款能夠迅速獲得一筆資金,幫助公司解決短期內的資金缺口問題。
二、信任與便利性的考量
老闆與員工之間存在一定的信任基礎,通過員工貸款可以省去一些繁瑣的貸款手續。相較於其他貸款途徑,通過員工貸款可能更為便利,能夠快速獲得所需資金。
三、員工福利的一種形式
在某些情況下,老闆讓員工幫忙貸款也視為一種員工福利。員工在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同時,公司也通過這一方式回饋員工,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四、長期合作的考慮
老闆可能在考慮長期的合作關系,讓員工貸款可能是基於長期合作和共同發展的考慮。通過這一方式,老闆可能在構建一個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網,以便在更長遠的商業活動中互相支持。
綜上所述,老闆讓員工幫忙貸款的原因涉及多個方面,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周轉需求、信任與便利性的考量、員工福利以及長期合作的考慮。在實際情境中,這些原因可能相互交織,共同構成了老闆這一決策的背後邏輯。請注意,在實際操作中,員工在參與此類貸款時應謹慎對待風險問題,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4. 公司讓員工貸款給公司用,公司來還款
您要問的是公司讓員工貸款給公司用,公司來還款會有什麼後果嗎?違反法律法規、員工權益受損。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公司要求員工貸款給公司用,會被認為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司將會面臨法律責任。
2、公司讓員工貸款給公司用,並由公司來還款,員工會面臨財務損失。公司無法按時還款,員工需要承擔額外的利息或滯納金,這會對員工的經濟狀況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