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公司貸款用員工的銀行卡過賬,對員工有何影響
如果公司貸款用員工的銀行卡給我找對員工有何影響?如果有好大的話,對員工是有影響的,不應該拿員工的銀行卡
B. 公司的貸款為什麼放款到我個人賬戶
公司的貸教在放款時,只能通過轉賬,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因此在發放貸款時必須把款轉入到我的個人賬戶上。
C. 貸款是直接打到本人銀行卡,還是要通過受託支付發放
受託支付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託支付目前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有助於提高商業銀行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發放的質量,也有利於管理,可以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增強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走向精細化。
D. 公司在建行貸款時被銀行要求每位員工都重新開一張新銀行卡發放工資
有可能存在這種現象,也是幫銀行完成工作任務,存在利益交換,採納謝謝
E. 我公司向農行貸款,弄了受託支付。錢銀行直接打到了受託支付幾個人的賬戶,那我們公司賬務如何處理
那些錢如果不到你公司賬上,那隻能算成是借出款項了,需要補個借據。
F. 我公司向農行貸款,弄了受託支付。錢銀行直接打到了受託支付那個公司的賬戶,那我們公司賬務如何處理
你只能借銀行存款貸短期借款,借應付賬款-收到款的公司貸銀行存款;如果對方再把錢轉給你再做其他分錄跟這個沒關系了
G.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隨即轉出到個人帳戶可以嗎怎樣做更合理呢
不可以。
銀行貸款是授托支付的。必須把所貸款項專款專用,指定打到上游供應商的。
銀監局出台的貸款新規中規定,貸款支付方式以受託支付方式為主,即銀行將貸款直接打給上游供應商,銀行對該賬戶的資金流出情況會有監控,一旦發現此行為可能會被訴訟。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7)公司貸款受託支付到員工銀行卡擴展閱讀:
通過銀行放款,解決了社會資金周轉中資金閑置與資金不足並立的矛盾,使社會資金能夠有效地充分利用,對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將起到有益的促進作用。銀行放款應當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接受金融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遵循放款有計劃管理原則、物資保證原則、按期償還原則、「區別對待,擇優扶植」和「先評估(調査),後承諾貸款」原則、經濟效益原則。經濟效益原則是銀行發放貸款和借款單位使用貸款時所必須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
H. 我朋友公司貸款,銀行貸款需打入第三方帳戶,貸款發放到我個人帳戶有風險嗎
有。
這是一個典型的貸款受託支付問題。
貸款受託支付,不僅是銀行的要求,也是銀監會的要求,就是貸款達到一定金額的,貸款審批通過之後,銀行不會將貸款轉給借款人,而是銀行受借款人的委託、將貸款資金轉入借款人提供的供應商賬戶。
這個供應商此前跟借款人簽訂過購銷合同(就是受託支付文件),合同的內容是借款人從供應商那裡采購商品或服務。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借款人挪用貸款,引起資金風險。
受託支付虛假,在信貸圈裡是個公開的秘密,保守估測,虛假的受託支付可能要佔所有應當受託支付貸款筆數的90%以上。
明明知道受託支付是假的,為啥還要這么做呢?這是一個尋找平衡的博弈過程。監管機關或銀行的審批人需要一個免責的理由,沒有受託支付,風險不能很好地緩釋。銷售人員需要的是業績,太較真會把客戶嚇跑,於是就讓客戶提供一個第三方合同、賬號,也算有一個心理安慰。
對客戶經理的建議:盡可能調查清楚借款人的上下游關系,提供的受託支付文件不能太假,不然的話,貸款金額失控,背鍋的還是自己。
對審批人的建議:當真實的受託支付有困難時,不妨為對方著想一下,只要符合行業規律、邏輯關系清楚,也未必非得要受託支付。
對借款人的建議:老老實實做生意,遮遮掩掩玩的不是別人。銀行企業相互信任,把真實情況告訴信貸人員,人家還能幫你出出主意。否則你提供個假的受託支付合同,萬一企業玩不轉了,訴訟時還會罪加一等。
朋友借你的賬戶過渡資金,往小了說是幫人弄虛做假,往大了說是違反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仔細掂量掂量吧。
I.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隨即轉出到個人帳戶可以嗎怎樣做更合理呢自主支付
不可以。
銀行貸款是授托支付的。
必須把所貸款項專款專用,指定打到你的上游供應商的。
J. 如果公司貸款用員工的銀行卡過賬,對員工有何影響
過賬這個叫法沒有具體的定義,簡單點就是一個賬戶的錢到另一個賬戶上。所以是不是單位轉個人還是個人轉單位,都一樣。無非規避某些規則罷了。
涉及員工身份信息,建議謹慎。
要看貸款合同的主體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