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手機貸款逾期被起訴了會坐牢嗎
按揭手機逾期不還款,屬於民事糾紛,債權人會起訴債務人,查封債務人的財產,判決生效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會申請法院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劃撥債務人的銀行存款,債務人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⑵ 手機貸款逾期被起訴了有什麼辦法
逾期多長時間了
⑶ 手機貸款逾期還不上會被告上法院嗎
手機貸款逾期還不上,也是會被告上法院的,所以我們就算是在手機上貸款也需要按時償還,最好的辦法就是償還清楚以後,以後不能夠帶隨便帶
⑷ 手機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會怎樣
手機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會被強制執行。也會被納入誠信檔案。
⑸ 手機貸款逾期多久會被起訴
⑹ 手機貸款逾期被告,後果怎麼樣
建議盡快償還欠款,造成嚴重逾期將面臨:
一、承擔高額逾期費用。
對於逾期費用,不同網貸平台的名稱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罰息、逾期管理還是其它五花八門的名字,收費標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時還款的,千萬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剛逾期幾天,平台客服MM輕聲細語、溫馨提醒,告訴您已經逾期,請按時還款;第二階段,逾期較長時間,平台客服嚴肅警告,威脅再逾期不還將面臨嚴重後果;第三階段,逾期很長時間,平台不再好言相勸,開始展開實際行動。
實際行動分為很多種,例如:平台給你的親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讓你在朋友圈裡顏面掃地;平台排專門的催收人員上門催收, 面對面溝通要賬等。當然,這些還是比較溫和的。有些平台將催收外包出去了,由專門的催收公司進行催收,前段時間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願意遇到。
三、人行徵信產生污點。
目前,大部分網貸平台還沒有接入人行的徵信系統,但接入人行徵信已經成為一個必然趨勢。以後網貸平台借貸逾期不還,將會和銀行貸款、信用卡逾期一樣被記錄到人行的徵信系統中,產生信用污點。如果說之前的後果,僅僅是顏面掃地的話,那麼徵信產生污點後將會影響到實際生活,想買房沒辦法貸款,想買車沒辦法按揭等等。
四、被告上法庭。
借貸之後長時間逾期或者說故意不還,額度超過2000之後,就已經可以構成詐騙犯罪,有被網貸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險。一旦法院判決網貸平台勝訴,那麼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還的款項外,還要支付雙方訴訟費用和巨額罰款,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⑺ 手機貸逾期三個月,發信息來說要起訴,靠譜嗎
建議盡快還款。如果無法還款會被強制執行。
手機貸逾期可能會造成以下幾種結果:
1.當您借款逾期後,您的逾期記錄將被提交至網路徵信系統,所以請珍惜您的信用,及時還款。未及時還款會產生相應的逾期手續費,逾期費用由逾期滯納金和逾期服務費組成。
2.逾期還款金額=借款本金+逾期手續費+滯納金,滯納金:10元/筆。
3、逾期手續費:小額借款(300元、500元、700元)自應還款日期按每日借款金額的1%計收;1000元以上的借款自應還款日起按每日借款金額的0.5%計收,逾期超過15日,則應按每日借款金額的0.75%計收。
⑻ 貸款買手機逾期不還起訴我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手機貸款還不上被起訴了,會被強制執行。也會被納入誠信檔案。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2.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1.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2.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