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可以不用公積金賬戶的錢嗎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不使用住房公積金還貸的。
員工在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使用公積金余額還貸是需要員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申請的,如果沒有申請的話是不會使用余額還貸的。
申請還貸提取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② 貸款軟體不要社保公積金的有嗎
小貸多的是,都不用
③ 公積金貸款可以不用公積金充還貸嗎
可以不用公積金還貸,是從提供的還貸的銀行卡扣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④ 在網上申請貸款要不要提供公積金,要多少呢
如果是小額度,一般不會需要公積金。 「找點錢」這個公眾號裡面申請 ,大額小額都有。
⑤ 有什麼不用徵信不用公積金的貸款嗎
不用公積金申請貸款是可以的,但是說不用看徵信就能夠辦理的多半是不靠譜的。辦理貸款首先要看的就是你的徵信報告,有黑戶的話是不能夠在任何一家正規機構申請辦理的。有穩定的工作、良好的徵信都是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的。祝君好運!99dai
⑥ 不需要公積金得手機貸款有哪些
公積金貸款條件和政策是以地方政府調節為主,因此不同的地方執行的具體標准也有所不同。公積金貸款的次數,各地方執行的通用標準是,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不受貸款次數限制。關於公積金貸款的限制,通常來說有以下幾點(具體以當地政府相關公積金政策為准): 1、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2、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少於六個月;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還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2015年9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全面推行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今年以來,各地貫徹落實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和《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 號)要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簡化業務辦理流程,資金使用效率有所提高。但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使用條件仍然偏緊,辦理手續復雜,結余資金規模較大, 制約了住房公積金作用的發揮。為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落實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督查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實際貸款額度。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綜合考慮當地房價水平、貸款需求和借款人還款能力,提高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在保證借款人基本生活費用的前提下,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 齡後5年,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推行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款本息業務。 二、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同一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應當統一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統籌使用貸款資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貸款資金不足時,應允許繳存職工向同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 三、拓寬貸款資金籌集渠道。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推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 四、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 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相互配合,及時出具、確認繳存證明等材料,辦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 五、簡化業務審批要件。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證明材料。 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優化內部人員配置,增加網點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向網點工作人員傾斜。要充分利用受託銀行業務網點優勢,方便繳存職工就近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手續。 七、加快改造升級信息系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根據政策調整和流程優化的需要,加快改造升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集12329服 務熱線、簡訊、微信、手機APP、網上業務大廳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推進辦理網上業務,為繳存職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八、建立考核問責制度。各級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考核,將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市場 佔有率作為重要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要通報設區城市人民政府,並作為考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的重要參考。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 款市場佔有率低的城市,要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8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