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按照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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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公司監管指標:
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於8%,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低於100%。
另外應注意,借貸公司的不良貸款率應在5%以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借貸公司(貸款公司)
Ⅱ 網路貸款很亂哪個部門會管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由央行會同有關部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工商總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起草、制定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基本法」。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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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背景
近幾年,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客戶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出現了多起經營者「捲款跑路」事件;從業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經營風險;信用體系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不健全等。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經營風險的本質屬性,也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
要鼓勵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規范從業機構的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就應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應社會和業界關切,深入研究在新的市場環境和消費需求條件下,如何將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與完善金融監管協同推進,引導、促進互聯網金融這一新興業態健康發展。
為此,人民銀行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指導意見》。
Ⅲ 銀行通過第三方公司放款收取高額服務費合規嗎
根據國家銀監會規定,銀行是具有獨立辦理貸款業務的機構,但不可將銀行內部資金轉嫁給第三方公司代為放款,並借機收取高額服務費或利息,否則就是屬於違規行為,遇到此類情況可固定證據並向銀監會進行投訴。
一、投訴銀行可以向銀監會進行投訴。
銀監會是國家成立的管理監督銀行業發展的國家機構,不管是國有銀行還是商業銀行,以及其他證券金融類公司都受銀監會監管,銀監會主要對銀行結構內部進行監察監管,也對銀行業務進行監察監管,如果銀行辦理業務舉得不合理合法,向銀監會投訴後,銀監會就會介入調查。
以上幾個方面可以看出,銀行通過第三方公司進行放款並收取服務費,這種做法是不合理並且是違規。
Ⅳ 百度了下,發現很多人貸款買二手車時都被騙了高額貸款服務費,難道這種合同簽了就沒辦法維權了嗎
跟我一樣,我買二手車,告訴我貸了10萬,其實他們貸了11萬,他們自己留了1萬,剩下的給原車主,我連合同都沒看清就簽了,要每個月按11萬的利息還款,而且簽的是汽車租賃合同,現在這幫人太可惡了
Ⅳ 借款公司收取高額服務費,這合法嗎
現在銀行的監管越來越嚴格了,那麼大家在銀行借錢也很難審理所以說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在網路上面借錢。那麼在網路上面借錢就會有一個中介的費用,以及後續的利息。因為這些東西都是不透明的,所以說很多的借款人也是非常的害怕自己會被騙。如果自己在借了款之後,借款公司收取高額的服務費,這不屬於合法行為。
像這樣的借款公司,完全就是在收集大家的個人信息,然後惡意地把這些個人信息賣給他人,也希望各位能夠分辨。不合法行為,大家只需要報警就可以進行處理了,而現如今,我們國家對於這樣的借款公司,打擊力度是非常大的。
Ⅵ 借款公司收取高額服務費,合法嗎
隨著銀行監管措施的不斷變嚴,很多正在貸款的朋友應該都能感受到,申請貸款越來越難,審批也越來越嚴格,加之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變催生出一個灰色地帶:助貸。其實,這些第三方機構促成銀行與借款方達成借款交易,考慮到其中介屬性及在交易促成中所起的作用和所提供的服務,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無可厚非,但如果為了獲取助貸服務費而作假騙貸,事情就沒那麼簡單了。
如果借了一筆小額貸款,在規定期限內沒有還上,那麼平台會附加一份逾期費用或者是違約金。這樣在後面還款的時候不僅需要還上前面的本金利息,還要加上違約金,無疑讓還款壓力更大,得不償失。 雖然小額貸一般借款較少,但如果金額較大的話,可能會被借貸公司起訴,然後可能查封你的資產,這樣你的資金被凍結,對你生活造成的影響可想而知。
Ⅶ 友信信貸的合同陷阱和高額利息費用有沒有哪個部門可以監管的
企查查看了所有個人跟友信信貸的官司全輸了,個人律師跟律師團完全打不贏,起訴論點合同不符,完全打不贏,因為友信會以自己只是中介服務公司,收取的高額服務費,你清楚明白的,(因為當時你是先簽了合同,在收到貸款的,)電子版的合同跟當時簽訂合同,打款公司都不是同一家,他們會以收取服務費,你是只曉的
Ⅷ 網路貸款的監管扶持
每個人難免會遇到暫時性的資金周轉不靈,例如醫療費用、教育費用、工作培訓費用等等,雖然資金缺口不大,但在短時期內就是無法拿出這筆錢。在網路借貸中介平台出現以前,個人通常可以通過向朋友借款、向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難題。
問題:一方面,向朋友借錢面臨很多的問題,如影響雙方關系、泄露個人隱私;另一方面,銀行貸款流程繁瑣、辦理時間長。借貸雙方都需要一種方便、快捷而且平等的借貸方式。進入網路時代以後,在網路安全性逐漸提高的情況下,網路借貸中介的出現成為必然。 相對於股市、不動產、黃金等其他投資品種來說,網路借貸中介平台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條件和平均年收益率10%~20%,最高可達近30%的豐厚投資收益,無疑具有相當的誘惑力;而且,投資的門檻低,並無資金上的限額要求,這就對那些手上資金不多而又想投資的個人來說很有吸引力。
並且,貸款者個人就可以成為「銀行」,既能夠親自挑選借款人,還能獲得較靈活、比銀行高的利息;同時對於貸款人來說,可以將自己出借的資金進行拆分,一筆資金分散後可以同時以小額的方式借給不同借款人,既能幫助更多的人,也能降低風險。無論在投資回報率、投資門檻、投資自由度方面,這種通過網路個人借貸平台實行的借貸都有相當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