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聽說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法人三年就不能再開公司,那麼三年後呢會不會影響住房貸款之類的啊
如題: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法人三年內被限制不能再開公司,那麼三年後就不會有限制了。現在工商和銀行沒有聯網,不會影響住房貸款的。
㈡ 營業執照吊銷對法人有影響嗎
一、營業執照被吊銷對法人有什麼影響?
公司被吊銷法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
1、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於不依法正常注銷的,第三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吊銷。
2、公司被吊銷後法人受到的限制:
(1)工商黑名單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2)稅務方面會限制終身,稅務不僅僅限製法人和負責人,還包括股東、監事、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報稅,不能參與國有企業招投標。
(3)企業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貸款和移民。
(4)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和高鐵,其子女不能出國留學。
3、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資料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徵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4、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
5、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徵信系統。
二、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經濟審判指導與參考》、司法審判實踐活動和有關公司法律,有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效力探討如下:
(一)訴訟主體問題。
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至其清算程序結束被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范圍內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程序上具有民事訴訟主體資格。另外,凡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自行組織清算,債權人可以企業清算組為被告起訴;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負責清算的,債權人可以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和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為共同被告起訴;凡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能組織而不組織清算的,或者因企業法人組成人員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參加訴訟的,債權人(原告)可單獨以該法人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作為被告提起訴訟。
(二)民事責任承擔問題。
1、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至其清算程序結束被工商部門注銷前,實體上仍應以自己的財產對外承擔民事責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自行籌集注冊資金,掛靠於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未實際投入自有資金)的,只要其自有資金與注冊資金相符,籌集的注冊資金符合法律規定,並具備企業法人設立的其他條件的,應認定其具備法人資格,以其財產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2、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參加訴訟的,如其不存在投資不足或非法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情形,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則作為企業清算人參加訴訟,應當承擔清算責任;如其存在投資不足或非法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違法情形,開辦企業上級主管單位應當對投資不足或企業設立後抽逃資金的行為承擔責任。責任方式有注冊資金的全部清償責任,有自有資金與注冊資金差額范圍內的賠償責任,也有對善意債權人損失的連帶賠償責任。
㈢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可以個人按揭貸款買房嗎
法人貸款和公司注銷沒關系 除非造成了不良信用記錄 影響到貸款
㈣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企業法人代表在外借款,債務有效嗎
公司營業執照雖然被吊銷,但尚未注銷,公司可以作為被告。法人代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達。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沒有合法成立清算組的,其清算主體是企業的股東或者具有股東性質的開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該企業的股東或開辦單位為訴訟主體。如相關企業股東或者開辦單位的不明的,考慮到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其民事主體地位在法律上並沒有消滅,債權人以其為被告起訴的,仍應當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