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向銀行貸款並轉借關聯方
你好。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取得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給其他企業,並收取相應利息的,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依法計算繳納營業稅,計算公式:應交營業稅 = 利息收入 * 5%。
不過,如果題中業務符合稅法規定的「統借統貸」規定的,該轉貸收取的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
1、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統借方)向金融機構借款後,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並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不徵收營業稅。
2、統借方將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不得按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利息,否則,將視為具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性質,應對其向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全額徵收營業稅。
2. 企業將資金無償借給關聯企業使用,其向銀行支付的借款利息中應由關聯方負擔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根據該關聯企業欠企業款項,按銀行計息方式和利率計算做為應由關聯方負擔的利息部分。
可用余額天數法計算。
3. 我公司將自有資金無償借款給關聯公司的涉稅問題
總之...可能得罪稅務局的人了Orz
如果金額涉及過大,那稅務局怎麼說怎麼有理,
不過如果金額真的很大到上千萬了,說無償借款也不好說,
最好是簽訂借款合同,然後計算利息(不要高於同期銀行利息,意思是利息可以低一點)
然後將借款合理化變成收入(借款利息收入)交點稅,也就比較不會被找麻煩!
現在說抽逃利潤肯定補稅要補的很慘吧...0_0...
4. 股東將融資款借給關聯公司使用,違反什麼法律
類似挪用公款
5. 關聯企業之間的借款是否合法有效
關聯企業之間的借款是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 銀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把貸款放給關聯公司,再由關公司轉貸給我,我還上了銀行徵信
可能有人仿冒你在銀行辦理了貸款,該貸款金額比較大所以受託支付至第三方公司,最後第三方公司轉賬給你。
如果真的不知情,那麼建議投訴至銀行以及報警處理。
7. 我們公司通過銀行貸款給關聯公司一筆錢,請問該如何入帳
貸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付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8. 關於借款給關聯企業
借款給關聯企業不應超過你公司注冊資金的50%,即你公司實收資本100萬元,最多可借給子公司50萬元,利息收入不超過當期人民銀行同期限銀行存款借款利率水平,否則不得所得稅前列支。可按季度(銀行業均按季度計算營業稅金)會計處理,而不是每月。借:其他應收款-某關聯公司,貸:其他業務收入。因為要交營業稅,所以不能計入「財務費用」或「投資收益」。
根據dfybd多年工作經驗回答。
9. 關聯方公司以我們公司的名義貸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如果貸款是直接打到你們的賬戶,你們再轉給
關聯方
的,
借:銀行存款
貸:
短期借款
借:
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如果只是你們擔保,錢直接入他們賬戶,那你們不用做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