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向銀行貸款,由法人還款的賬務處理
貸款時,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法人還款的時候,借:短期借款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
公司還法人款,由公戶轉入法人賬戶時,借:其他應付款-法人
貸:銀行存款
② 企業法人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變更法人後以前的法人還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嗎
沒有償還義務。如果擔保時已經和對方簽訂合同並註明以個人名義承擔擔保責任的,那麼依然需要繼續履行擔保責任。
根據《公司法》
如果公司的損失是由於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在公司對外承擔相關責任後,公司也有權就其損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賠償。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變更法人代表後前法人代表代表公司所負債務仍需承擔
以公司名義貸款屬於公司債務,法人、公司名稱等信息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債務的承擔,與個人沒有直接關系,仍由公司承擔償還責任。
變更法人代表在後,前法人代表的債務應由公司承擔,因此判決房地產公司應向馮某清償債務。
所以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
(2)公司法人貸款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法人具有以下特徵:
(一)具備企業法人的法定條件,經核准登記成立
(二)向社會提供產品或服務,並以營利為目的
(三)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可並購其他法人
(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一是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系,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系;
二是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③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對公司貸款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有貸款的企業可以變更法人嗎
【法定代表人責任】我們通常所講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最高的行政負責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時,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是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設立董事會的企業法人,經理、廠長等企業法人的主要負責人就是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其職權范圍內,以企業名義,代表企業進行的各種行為應視為企業的行為,對此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的責任。
實踐證明,企業的經濟效益如何,能否認真履行民事義務和是否依法經營,在很大程度上與其法定代表人的經營理念,經營行為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實踐中均要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其職權時,必須做到:1 、按照工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核準的法人章程和規章行使職權。2 、嚴格在核準的業務經營范圍內進行民事活動。3 、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4 、法定代表人應當遵守企業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企業利益,不得利用在企業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為了指導和規范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還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則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還規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監事等企業負責人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佔企業的則產,不得挪用企業資金或者將企業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企業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其所任職企業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法定代表人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企業章程的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在企業的偷稅漏稅、走私、消防、安全生產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有關機關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
以上所述說明了法定代表人對其行為及企業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在現行中國法律體制下,法定代表人承擔了較大的法律責任和風險。
④ 公司法人個人做的經營貸款,公司如何賬務處理
既然是經營貸款,而且是付給供應商的。那當然是企業行為。法人只是一個操作擔保而已。
貸款時:借:銀行存款,貸:(短)長期(借)貸款。
計提貸款利息: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
還款及利息:借:(短)長期貸款,貸:銀行存款。還利息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或者不計提利息直接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
所取得得單據應為企業抬頭
⑤ 公司向法人借款的會計分錄
公司法人自己為公司墊資10萬用於公司運營,根據會計准則規定,應計入「其他應付款」賬戶;「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金融機構借取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法人不是金融機構,因此計入「其他應付款」。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10萬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姓名 10萬
⑥ 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怎麼做賬
1、向企業法人借款,屬公司內部往來賬,可計入其他應付款(公司有與企業法人的往來賬的,可不必另設其他科目,可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借給公司的錢,做為公司的用途,與設押金科目無關系。
(1)借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
(3)還款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本金
其他應付款-利息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2、繳稅:
(1)沒有利息清單,根據雙方的協議決定其利息;
(2)對於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於企業支付的利息,必須取得稅務票據和代扣個人所得稅,同時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如果沒有發票的,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2、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個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3、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了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間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