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根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承擔的債務只是這個公司的資產來承擔,不會涉及到股東的個人財產.簡單說也就是這個公司的50萬注冊資金不足以承擔100萬的外債的時候,這個公司就是破產了.不能償付的債務也是不能追償的.無論出資人是幾個都是以自己的那部分出資對外承擔債務責任.也就是公司的資產承擔對外責任. 上面已經說了,不會涉及到股東的個人財產
❷ 公司倒閉了申請的企業貸款怎麼辦
1、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2、貸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貸款人依法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5、貸款本金逾期兩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或不符合上訴規定的條件,且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或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進行清償後,仍未能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者,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6、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核銷的貸款。
❸ 一個餐飲公司欠我一年的貨款共50萬 ,有什麼好辦法要回來
您好,建議您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催收。一、通過書面催收函進行催收,向該公司郵寄催收函,告知其應支付的款項以及限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若逾期未履行,將通過訴訟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二、完成以上步驟,對方仍不履行,您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催收,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以及證據材料,法院受理後將送達材料給雙方,開庭後等待法院判決。三、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對其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查控,查詢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時法院可以進行劃撥、凍結、查封等措施,以實現您的債權。四、若執行過程中,對方仍不履行,法院可依法對其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拘留罰款,並將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❹ 如果公司申請破產,那麼所欠下的債務該如何償還
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後,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餘下債務不再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條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管理人在最後分配完結後,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並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條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