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闆讓員工注冊了空殼公司幫忙貸款,貸的款也都還清了,以後萬一老闆犯事了警方
具體還是要看案情和證據,以及員工在違法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如果只是提供身份信息注冊了公司,員工對公司無實際控制和經營權,以及對生產經營的決定權,那麼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Ⅱ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合法嗎
貸款合同的借款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員工可以拒絕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Ⅲ 公司用員工個人名義幫公司貸款,責任誰負
誰的名字誰負責,貸款人是誰,銀行就找誰。貸款人是第一責任人。
Ⅳ 員工幫老闆當公司法人在銀行貸款,應該簽訂什麼協議
具體看貸款的金額如果100萬元以內,做消費貸,可以不需要提交公司資料營業執照這些,如果超過100萬元就要執照,這種可以跟對方溝通出證明,證明對方是實際控制人之類的.
Ⅳ 銀行工作人員違法貸款給自己構成犯罪嗎
相當於犯罪,因為這就屬於國有資產,私人處置,所以一定構成了,犯罪
Ⅵ 公司讓員工幫忙貸款一千多萬正常嗎求回答!!
這個當然不正常,既然是公司貸款,應該以企業的名義辦理企業貸款,而不是讓員工去幫忙辦理1000多萬的個人貸款,這樣是不正常的。
Ⅶ 有員工替企業貸款的嗎………………
你的公司有問題,不能答應,以你的身份貸款,你就是債務人了!
Ⅷ 勞動法 公司讓員工以個人名議為公司貸款是否違法
行為人要自己確定,最終的法律意義可不是公司要求。你自己一定要明白,你一旦做了,就是你自己的行為了,而非企業行為。
Ⅸ 老闆讓單位員工幫忙注冊了空殼公司幫助他貸款,這個老闆做擔保,員工一分錢好處沒有,正常上班拿工資
這樣是違法的事情,還好貸款已經還清了,不然幾個員工都要受牽連,以後這樣的事不能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