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提取公積金 青島
步驟:准備材料、申請提取、櫃台辦理提取。
辦理材料:(一)管理處領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步驟:
1.准備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2.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3.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通過櫃面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Ⅱ 青島提住房公積金流程
青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如下:(附上流程圖方便查看)
(一)、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二)、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四)、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首次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備註:如果員工之前辦理過公積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時只需公積金支取記錄單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無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Ⅲ 青島公積金的提取
您可以登錄青島住房公積金網,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過網上營業廳自助辦理提取,提取資金當日劃轉至申請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並不受提取次數的限制。
(3)青島商業貸款網上提取公積金流程擴展閱讀:
一、業務申請對象
使用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本市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使用網上營業廳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合作銀行的范圍: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上海浦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青島銀行。
二、業務辦理條件
(一)第一(主)借款人現場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本人徵信報告。
(二)業務申請人需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青島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客戶服務協議》。
(三)業務申請人持有的本市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狀態應為正常。
(四)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至業務辦理日期的上月已至少償還一期。
三、業務辦理所需提供要件
第一(主)借款人應與符合提取條件的共同提取人(第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同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還款明細原件、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一管理處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
共同提取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的,應分別持上述材料辦理。
本人無法現場辦理的,代辦人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業務辦理程序
(一)第一(主)借款人持辦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處現場簽署授權書,通過銀行計算機系統查詢本人貸款的相關信息。
(二)網廳商貸提取申請人持辦理要件現場填寫《因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使用網上營業廳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申請書》,辦理業務開通手續。
同一份借款合同,只需第一(主)借款人查詢一次貸款相關信息。其他申請人申請該業務時,無需第一(主)借款人再次授權查詢貸款相關信息。
五、網廳商貸提取額度
(一)申請人的提取金額,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為限,並且符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二)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貸款本息的,申請人不能通過網上營業廳辦理提取手續。
(三)已共享本市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還款信息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的次月起,定期根據銀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實際還款信息(不含提前還款金額)更新可提取額度,並以銀行提供的信息為准。
六、網廳提取時間和結算方式
申請人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過網上營業廳自助辦理提取,提取資金當日劃轉至申請人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中,並不受提取次數的限制。
七、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本人。
八、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九、常見問題
(一)辦理商貸網廳提取業務,必須到繳存公積金的管理處辦理嗎?夫妻雙方都需要辦理網廳還貸提取業務的,是否需要到同一管理處辦理?
答:借款人及配偶應同時持辦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一管理處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
申請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辦理的,借款人需要首先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後,配偶才可分別持相關材料到任一管理處辦理。
(二)借款人沒有公積金或不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配偶需要開通網廳還貸提取業務時,需要夫妻雙方都到現場進行辦理嗎?
答:夫妻雙方需要同時到同一管理處現場辦理開通手續。借款人現場授權查詢個人貸款相關信息後,配偶才可辦理業務開通手續。
(三)申請人因個人原因,無法同時到場申請開通網廳商貸提取業務的,應分別持哪些材料辦理?
答:1、申請人為第一(主)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
2、申請人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購房合同原件(或房屋產權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結婚證原件。
3、申請人為具有房屋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房屋共有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
4、申請人為具有房屋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還款明細原件、房屋共有產權證明(購買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網簽購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產權證原件,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本人無法現場辦理的,代辦人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一(主)借款人開通商貸網廳提取後,其他申請人才可申請辦理。
參考來源: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商貸自助提取辦理服務指南
Ⅳ 青島購房償還商業貸款,提取公積金需要那些材料
所需手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卡、商業銀行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無這筆貸款合同記錄須提供借據或還款明細) — — 提取額度:在貸款期限內、貸款本息還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公積金,各次提取時間應間隔一年以上,且累積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額。首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額;以後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年度應償還貸款本息額,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計計算提取額度。 — — 注意事項:只能有由本人或配偶提取,配偶領取或代領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Ⅳ 青島如何提取公積金
一、可以提取,申辦材料: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 《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
(四)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五)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質量監督手續證明原件、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還應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實際工作地或戶籍地在該房屋坐落地的證明(戶口簿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原件。
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二、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5)青島商業貸款網上提取公積金流程擴展閱讀
提取程序
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每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最多允許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提取兩次後符合銷戶支取的,可以辦理銷戶支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應向單位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由單位經辦人代職工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應由單位經辦人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准予提取的,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上加蓋業務章,單位經辦人到受託銀行的住房公積金存取專櫃辦理提取手續,領取銀行存摺。
單位經辦人將銀行存摺交給職工,職工憑存摺和身份證原件到受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Ⅵ 青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類型不同材料有所差別,例如職工離休、退休公積金提取:
1、辦理材料 :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離休、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原件或經區(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身份證明或者提供已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證明。
2、辦理流程 :
(一)櫃台辦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二)個人專業版網上營業廳辦理: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歲,女滿55歲)可以開通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辦理提取。職工可持身份證原件到我中心任一管理處開通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自行辦理提取。
(6)青島商業貸款網上提取公積金流程擴展閱讀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材料: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還可按照 《購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付首付款業務辦理規程(試行)》的規定,辦理轉賬手續。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2、職工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和付款發票原件(翻建還應提供原房屋產權原件)。
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戶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原件或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以及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
3、職工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房屋所在地的區(市)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原件、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決算資料、付款發票及原房屋產權證原件。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