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大股東在小股東不知情情況下向銀行貸款,後來還不上貸款,請問小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小股東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東,只要佔股份絕大多數的股東知道並且同意即可。如果貸款行為違法的話,小股東可以就其損失向大股東索賠。
❷ 公司大股東以公司名義貸款給自己的另一個公司用,財務費用怎麼處理
公司大股東以公司名義貸款給自己的另一個公司用,財務費用應該由他自己出,公司不承擔這個費用。
❸ 大股東佔用分哪幾種類型 類似利用上市公司為自己擔保 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這類的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3、委託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償還債務;
6、與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簽訂虛假貿易、工程合同等方式佔用公司資金
❹ 大股東拿公司營業執照辦理貸款如果未能償還,法人和其他股東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企業法人是要承擔欠款責任的,其它股東如對貸款不知情不參與的情況下借款人不承擔還款責任。
❺ 大股東用公司營業執照及自己的房產向銀行貸款對公司有影響嗎
大股東用公司營業執照及自己。房產向銀行貸款,對公司當然有影響了,如果大股東賠錢的話,公司就保不住了
❻ 請問,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不付利息,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哪一條謝謝!
違反了公司法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二十條【股東禁止行為】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關聯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❼ 大股東的房貸用公司款還貸屬於什麼行為
挪用公款行為,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向公司借款需要除該股東以外的占股二分之一的股東過半數同意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