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法人個人名字貸款到公司如何做賬務處理
會計上貸款一般都只分 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
以法人的名義 一般屬於信用貸款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
㈡ 公司法人個人做的經營貸款,公司如何賬務處理
既然是經營貸款,而且是付給供應商的。那當然是企業行為。法人只是一個操作擔保而已。
貸款時:借:銀行存款,貸:(短)長期(借)貸款。
計提貸款利息: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
還款及利息:借:(短)長期貸款,貸:銀行存款。還利息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或者不計提利息直接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
所取得得單據應為企業抬頭
㈢ 公司的法人向公司借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1、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4、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了對於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情形的,屬於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㈣ 公司向法人借款的會計分錄
公司法人自己為公司墊資10萬用於公司運營,根據會計准則規定,應計入「其他應付款」賬戶;「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金融機構借取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法人不是金融機構,因此計入「其他應付款」。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10萬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姓名 10萬
㈤ 公司借法人款會計分錄是什麼
公司借法人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名字
一般的分錄都是這樣,等款項還完再沖賬即可。
㈥ 法人向公司借款會計分錄怎麼做
法人代表向公司借款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
㈦ 公司法人借款給公司怎麼做賬
1、向企業法人借款,屬公司內部往來賬,可計入其他應付款(公司有與企業法人的往來賬的,可不必另設其他科目,可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借給公司的錢,做為公司的用途,與設押金科目無關系。
(1)借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
(3)還款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本金
其他應付款-利息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2、繳稅:
(1)沒有利息清單,根據雙方的協議決定其利息;
(2)對於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於企業支付的利息,必須取得稅務票據和代扣個人所得稅,同時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如果沒有發票的,可以到當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2、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個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3、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了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間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㈧ 公司向法人借款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對每項經濟業務以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反映賬戶間對應關系的記錄。在借貸記賬法下,則是指對每筆經濟業務列示其應借和應貸賬戶的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是指經濟業務發生時,按照記賬規則的要求,確定並列示應借應貸賬戶的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簡明記錄。
會計分錄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後貸;借和貸要分行寫,並且文字和金額的數字都應錯開;在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情況下,要求借方或貸方的文字和金額數字必須對齊。
經濟業務的發生先分析影響的會計要素、將分析影響的會計要素換成相應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發生影響的該賬戶的增減變動影響情況(也可以說該業務對會計要素增減變動的影響)、確定登記增減的方向(資產和費用增加記在借方,減少記在貸方,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和利潤反之。)。
㈨ 法人使用公司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法人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編制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