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能用勞動合同嗎
銀行貸款是個金融借款合同,勞動合同講的大概可以用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系來形容,二者不一樣嘛
B. 有勞動合同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勞動者有勞動合同,那麼一般只能申請透支卡,而且要提供銀行資格審核,才放款給勞動者的。
C. 貸款可以用勞動合同可以代替工作證明嗎
不可以。勞動合同並不能代表你目前的工作狀態。因為即使你合同未到期但是你離職了,你的勞動合同還是在你手裡。難道說這時你是失業的卻能用手裡的勞動合同證明你在職嗎?顯然是無效的。勞動合同只能證明你曾經在該單位工作,並不能代表你當前在該單位工作。
D.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與公司勞動合同,那這份勞動合同對公司是否有影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對公司沒有影響的。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E. 有勞動合同可以貸款嗎
若在招行申請貸款,光有勞動合同不行的,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4.擔保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如,汽車貸款,就是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F. 做什麼事要用到勞動合同買房、辦理貸款需要嗎
確認勞動關系、繳納社會保險、申請工傷認定等,都需要!
買房和辦理貸款,用人單位出具收入證明就可以了,不用勞動合同!
G. 企業貸款用我們員工勞動合同和身份證對我們有無影響
關鍵是看把員工的身份證和勞動合同拿去做什麼,只要不是當做借款人或是保證人,就沒有關系。
H. 有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能做什麼貸款
有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說明勞動者具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如果勞動者徵信沒有問題,勞動者可以辦理購房貸款和其他貸款,具體的額度需要根據勞動者的還貸能力進行確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I. 請問 用本人簽定的勞動合同 , 可以貸款嗎 我現在要急用!!!
那你要看到那間銀行去貸了,銀行會根據你的信用程度(有沒有信用卡透支沒還款)以及你的個人收入等實際情況來批,銀行也是有講究的,那些大銀行,很拽的那種,那就肯定是批不下來,除非你人品爆發?呵呵呵~~~~~~試著找些信用好,但是規模不是最大的那種銀行來試試看吧,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