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中介公司收入怎麼做賬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
借:其他應付款 5000
貸: 主營業務收入 4500
銀行存款 500
⑵ 求問向網路借貸平台貸款的中小企業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向網路借貸平台貸款的中小企業,請樓主明示是在什麼樣的網路平台進行借款的,如果是政府的一些資助平台的話,按照正常融資進行賬務處理即可,至於是否屬於長期借款,可根據使用年限進行判斷,超過一年以上的借款,計入長期借款核算。
⑶ 貸款公證費會計分錄
看公司財務要求了,沒有太嚴格的,直接計入財務費用—銀行手續費,或者管理費用—中介費。
借:財務費用—銀行手續費/管理費用—中介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等資產類科目
⑷ 請教高手,網路貸款公司賬務處理,資金往來都在第三方平台上如何處理
我記得回答過你的這個問題的。看上次我的回復。
正如你說的「從始至終資金都沒有從銀行賬戶中進出」都在第三方平台上,那根本不需要做賬的。你提供的只是一個中介服務,對嗎?那麼只有在確認你的服務收入時做賬就行了,也就是所謂的「差價」。
借:其他應收款-第三方平台的XX公司
貸:營業收入
收到錢,第三方平台把差額轉給你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第三方平台的XX公司
要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按營業收入計算營業稅,按稅前利潤計算企業所得稅。
⑸ 小額貸款公司的賬務處理
1、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2、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3、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⑹ 在做會計分錄的時候,有借記主營業務收入,貸記營業成本的寫法嗎
主營業務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保險中介公司從事主營業務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支付給營銷員的傭金,業務部門的辦公費、折舊費、水電費、 ...
二、對於同一會計年度開始並完成的業務,公司應當在結轉主營業務收入的同時結轉主營業務成本
分錄大約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受託代銷商品
合同完工確認工程合同收入、費用時,應轉銷合同預計損失准備,按確認的工程合同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確認的工程合同收人,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時,按相關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准備,借記「存貨跌價准備-合同預計損失准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⑺ 金融中介公司怎麼做賬在線等,急~~~
1、金融中介的做賬方法是:按金融會計的相關標作為賬務處理的准則的。
2、金融中介是投資人和貸款人的媒介平台,即在金融市場上資金融通過程中,在資金供求者之間起媒介或橋梁作用的人或機構。金融中介一般由銀行金融中介及非銀行金融中介構成,具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活動與經濟運行關系密切,金融活動的范圍、質量直接影響到經濟活動的績效,幾乎所有金融活動都是以金融中介機構為中心展開的,因此,金融中介在經濟活動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隨著經濟金融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和經濟全球化的迅速推進,金融中介本身成為一個十分復雜的體系,並且這個體系的運作狀況對於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⑻ 勞務派遣公司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務,日常會計主要是核算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支出)、管理費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與資產負債表有關的主要有: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實收資本、未分配利潤。還有可能用到材料、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 、與利潤表有關的主要有: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本年利潤。還有可能用到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用工單位轉來的工資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2、代發工資支付
借: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貸:現金(銀行存款)
3、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4、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積金)
5、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薪金)
貸:庫存現金
6、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應交稅費、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7、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費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8)貸款中介公司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一般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准可成立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主營業務有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派遣以及通過招聘網為 企業提供人才的供應信息,為個人提供求職登記,推薦工作;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代理招聘會的舉辦,法律法規的咨詢等工作。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
1、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並不適用於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徵。「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徵,並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僱傭一樣更適用於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徵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並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准。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3、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4、受益歸責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