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源地貸款續貸流程是什麼,一定需要本人去嗎
可能各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吧,你問問你們學生資助中心。江蘇的話,續貸不一定要本人去,也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帶著唐他自己身份證就可以辦理。
⑵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第二年要怎麼繼續辦理
第二年繼續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稱為續貸,續貸操作具體有以下步驟:
1、進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登錄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
⑶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續貸續貸流程又是怎樣的
對於你所提問的這個問題,生源地的助學貸款如何去續貸,然後需要的流程是怎樣,我們來給你說一下,再在旁邊的列印店去列印一張,也是可以的,所以說你一定不要忘了,自己最重要的東西就可以了,一定要有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學生證身份證在校證明,這是非常重要的,其他的東西都是可以去了再弄的。
⑷ 生源地貸款(續貸)怎麼弄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為一年一申請,第二次貸款申請和首次無區別。
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1、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2、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5、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1、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2、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3、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1、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2、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註: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4)生源地貸款續貸網上步驟擴展閱讀: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對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且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和有效)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6、無不良信用記錄
⑸ 生源地貸款,續貸的流程是怎麼樣的需要哪些文件跪求!!!
4到5月份你需要到學校報名進行資格審核,然後於7月20日至8月1日之間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注冊個人信息,列印出2份申請表,回生源地村委會或鄉鎮民政部門蓋章,8月1日以後至9月20日之間和你的共同借款人拿著相關材料一起到縣級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貸款手續。完畢後拿著貸款受理證明開學後立即交到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到這,你的貸款手續就算辦理完畢了。
⑹ 2012年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的步驟是什麼啊有什麼表格啊
陝教貸〔2012〕2號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完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我省自2007年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來,基本保證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對建設教育強省和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各地在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中,探索出許多好的經驗與做法。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合理分配資助資源,促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健康開展,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陝西分行關於陝西省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暫行辦法》(陝教貸〔2007〕5號)和《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陝教貸〔2010〕3號)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補充規定如下。
一、認定機構與原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在堅持「應貸盡貸」的前提下,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分別在高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實行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步審核認定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最終審核認定的原則。
二、認定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轄區內;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及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城鎮低保戶或農村低保戶家庭。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縣區民政部門頒發並經當年審驗過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城市、農村居民低保補助金領取存摺的原件與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回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2.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孤兒、烈士家庭、優撫家庭等相關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還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3.部分殘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雙方或一方屬三級以上殘疾級別,享受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證明原件與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還申請人,復印件作為貸款檔案資料留存。
4.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額醫療費用,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此類學生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結算單據的原件,方可申請貸款。
5.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導致經濟困難的家庭。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經濟困難的家庭。學生家庭所在地區發生不可抗拒的突發性災禍或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7.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一方去世,又無穩定經濟收入,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證明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詳細資料,方可申請貸款。
8.其他經濟困難的家庭。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核並經縣(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方可申請貸款。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家庭擁有企業、汽車、豪華樓房的;
2.購買或長期租用高配置、高價格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
3.購買高檔電器、時裝、首飾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間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5.平時消費水平高出周圍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財政供養人員的。
三、認定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的完成認定工作。認定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必須提交書面申請書(規格A4紙、手寫)。申請書必須對其所陳述的家庭經濟情況、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符合申請條件的省內在校學生應如實填寫《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附件1)、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填寫《陝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附件2)。
(二)提供材料。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同時,新生及外省就讀學生必須向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有關本人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如低保證和低保補助金領取存摺、孤兒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兒證明)、烈士家庭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烈士家庭證明)、優撫家庭證(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優撫家庭證明)、殘疾證和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貼證明、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家庭突發性變故導致經濟困難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對於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能認定為貸款學生。省內在校學生應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上述有關材料。
(三)資格審查。
1.新生和外省就讀學生貸款資格審查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省內在校學生貸款資格審查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
2.審查內容。
(1)申請人所陳述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的實際情況;
(3)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3.審查方式。
(1)審閱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2)以個別談話方式等了解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情況,並保留談話記錄作為貸款檔案材料留存;
(3)根據需要聯系申請人家庭所在地的有關機構和單位,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或對申請人進行家庭訪問。
(四)組織評議。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分別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組織有關人員,採取多種方式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學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名單。
(五)開展公示。
對於高校或縣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貸款學生名單,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如學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高校、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質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做出最終答復。
(六)資格復查。
省內在校學生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時,須提供申請書、《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復查,如發現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全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經核實確認後,有權取消申請人的貸款資格並通報有關高校。
本《通知》有關內容與以前所發文件有相悖的,以本《通知》的規定為准。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陝西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學生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照片
錄取學校 院系 專業
報到時間 年 月 學歷 學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稱 謂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地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月均收入
父 親 元
母 親 元
其他監護人 元
學生困難程度 ◎特困 ◎一般困難 學生思想品德 ◎優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學費 年住宿費 年最低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簡要說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 本人認為上述屬實,自願履行作證義務。
見證人一(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二(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學院
(系部)
意見 經資格初審,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學校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初審,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縣級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審查,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言簡意賅;
2.見證人應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過程,並在必要時予以作證;
3.鄉鎮及街道民政部門依據戶籍信息和低保證等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嚴禁出具假證明;
4.學校資助中心必須嚴格審核申請書的基本信息和申請資格,並對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陝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學生生源地
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學生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照片
錄取學校 院系 專業
報到時間 年 月 學歷 學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稱 謂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地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月均收入
父 親 元
母 親 元
其他監護人 元
學生困難程度 ◎特困 ◎一般困難 學生思想品德 ◎優秀 ◎良好 ◎一般 ◎差
年學費 年住宿費 年最低生活費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簡要說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 本人認為上述屬實,自願履行作證義務。
見證人一(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見證人二(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高中
(新生)或村組、
街道社區(外省在校生)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鄉鎮或
街道民政部門意見 經核實學生及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實地走訪調查,該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屬實,擬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單位名稱(蓋章):
電話: 年 月 日 縣級
資助
中心
意見 經資格審查,同意其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人(簽章):
電話: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要求字跡清晰,內容完整,言簡意賅;
2.見證人應全面了解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過程,並在必要時予以作證;
3.鄉鎮及街道民政部門依據戶籍信息和低保證等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嚴禁出具假證明;
4.縣級資助中心必須嚴格審核申請書的基本信息和申請資格,並對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主題詞:貸款 學生 資格 通知
抄送:省財政廳、國家開發銀行陝西省分行。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發
列印人:高君萍 校對人:姬建鵬 共印150份
⑺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的流程是什麼 知情人士
國家開放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一年一貸,沒有什麼變更情況。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
2、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3、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4、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5、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材料
1、貸款證明材料
①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2、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7)生源地貸款續貸網上步驟擴展閱讀: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