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借給公司錢,借條怎麼寫
收據扣財務章,借款協議書扣公章。法人簽字
借款協議書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出款人: (下簡稱乙方)
鑒於:
1、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困難需要資金;
2、 乙方進行個人借款,有關權利義務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可以代為行使;
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 借款金額: 萬元人民幣( 元整)。
二、 借款期限:一年。借款起始日為2010年 月 日。
三、 借款償還: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出款人提出書面延期申請,屆時出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
四、 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出款人
❷ 營改增後個人貸款後轉借公司利息 要交稅嗎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就跟平常每月取得的收入一樣,最後看是否盈利來徵收企業所得稅。
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註:如果是個人存款的利息不需要繳納個稅。
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徵收個人所得稅;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徵收個人所得稅;2008年10月9日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各時間段要分段計算。
❸ 個人無償借給公司錢怎麼做
這種情況應該是很難遇到的,如果真有這種好心人,應該個人先和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寫明是無償借款,然後公司開具一張收據給個人,財務記賬就是借:銀行存款/現金,貸:其他應付款,但是這樣不知道稅務能不能通過,最好還是個人借給股東,這樣就是你們私下來的事,反正都是無償的,股東再投進公司
❹ 個人借款給公司可以嗎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而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是應受法律保護的,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❺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一、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是需要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議開支票轉賬,如果金額較少可以寫借條,金額較多建議寫借款協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❻ 我以自己私人名義貸款的錢借給公司,公司倒閉這個錢怎麼還
你以私人名義貸款,貸款人就是你,與公司沒有關系,還款人也是你,借款人不會找別人要求還款的。你把錢借給誰也與借款人沒有關系,你把錢借給公司,那是你與公司之間的事情,是另一個法律關系,現在公司倒閉了,你得想辦法將貸款還上。同時也得找倒閉的公司要錢,如果借給公司的,公司得破產清算,你作為債權人,可以平分公司財產。
❼ 以公司名義貸款,錢轉借個人使用,是否合法
不合法。
但是,如果是公司給個人的預支經費,是合法的。
謝謝你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