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簽了同意書,同意法人代表個人貸款,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關鍵看貸款是用在個人還是公司,如果是個人股東不承擔責任,如果是公司,股東需要擔責任。
Ⅱ 公司貸款還不上,我是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這種情況關鍵看你是不是公司股東和公司性質,如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般是這種),而你又是公司股東,你需要在你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你不是股東,只是單純法人的話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稱為法人的授權代表,這個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這個授權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是一攬子事項的授權。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自然人。
Ⅲ 自然人股東貸款,在公司的股權會受影響嗎
這個在法律層面,是有必要當事人所屬的個人資本來進行償還。如果他有實際的股份,按照市值進行拋售進行償還
Ⅳ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貸款後,自己是法人和股東(佔有100%)過戶給他人後,自己還用承擔法律責任嗎
你說的過戶就是股權轉讓,股權變更完後,你就跟這個公司沒有關系了。原來公司的貸款,還是由原來的公司償還,跟你沒關系了
Ⅳ 我公司老闆以個人名義貸款200萬,公司擔保的,公司股東有責任嗎
沒有,不存在公司擔保之類的東西,因為公司沒有出具擔保的財產,個人名義可能是經營性貸款,一般上老闆個人徵信
和公司有關系的貸款一般都上企業貸款卡
Ⅵ 公司向銀行借款。有擔保公司,有擔保物,對銀行簽了股東個人連帶責任,咨詢一下,股東有多大責任。
如果確實象你說的那樣,銀行和擔保公司都沒有實際損失,最終用那1000W資產填了那個坑。
那麼,銀行是會這么做的,優先拍賣抵押房產,處理變現抵債後,如果還有缺口,然後向保證人追償,如果抵押資產拍賣變現處理後,還清了銀行與擔保公司的債務,則不用向保證人追償了,股東也就不用承擔保證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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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公司抵押貸款,個人連帶責任
銀行可以向股東乙的配偶進行追償,因為在貸款時簽訂的個人連帶擔保責任合同是在婚姻續存之間,也就是說,這是夫妻的共同債務,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