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遲交公積金導致不能貸款
如果職工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造成申請貸款的職工不符合規定的條件,職工就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中,通常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都是出於單位的原因,為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導致該單位職工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地通常規定單位必須補繳全體職工欠繳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補繳後可視同該單位職工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但也有一些地方規定,單位只要辦理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補繳即可。公積金斷繳不會失效,住房公積金停交的會封存。公積金與社保一樣,都是職工重要的權益保障,即使停交,也沒有「賬戶清零」、「賬戶失效」等說法。賬戶里的錢還是職工本人的,裡面的余額不會因為辭職而消失。因換工作導致公積金「斷檔」的,待找到新工作後從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開始繳公積金,先到原單位要求辦理賬戶轉移,把原先繳存的公積金余額全部集中到新繳存賬戶上。至於並非有意斷繳,而是因為換工作或公司延遲繳納的緣故,導致公積金斷繳,斷繳1個月或短時間內及時補上,對於公積金貸款影響倒沒這么大。如果是因為公司延遲繳納的緣故,建議斷繳別超過3個月。很多地區,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計算超過3個月,申請人需要再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或12個月後,才能申請貸款。
公司不交公積金怎麼辦?
公司不交公積金的,員工可以去住房公積金中心投訴,或者向工會組織提意見。公積金是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長期住房儲金,單位不交將會依法受到懲罰。
綜上所述,當單位未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導致該單位職工無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各地通常規定單位必須補繳全體職工欠繳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B. 公司斷繳公積金導致無法貸款
住辯嫌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神灶州、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公積金停繳連續超過3個月的是無法使用的。公積金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且滿足銀行公積金貸款要求就可以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游蔽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C. ...單位只繳納五險不交公積金,我如何能夠公積金貸款買房子
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可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
不過,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所有單位都應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如果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合法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D. 如果單位不交公積金,自己個人可以繳納嗎可以貸款買房嗎
自己可以繳納公積金,個人自繳需連續滿半年才能貸款。
2017年10月《廣州市個人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出台後,在廣州個人自繳公積金成為現實。
個人自繳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不封頂,個人自繳的公積金跟職工繳存的公積金可合並計算連續繳存年限。
個人自願繳存者公積金貸款時,除需滿足廣州市戶籍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1年(含)以上,非廣州市戶籍借款人應連續繳存2年(含)以上的要求外,還需同時滿足連續自願繳存半年(含)以上。
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不使用銀行儲蓄賬戶作為還款賬戶,必須使用其公積金自願繳存賬戶作為還款賬戶。
還款方式方面,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的余額須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必須使用按月還貸方式償還貸款。
按月還貸是指公積金貸款放款後,每月通過劃扣借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直至貸款結清為止。
目前除了廣州,還有上海、揚州、武漢、成都、長沙、合肥、南昌 、廣西省等地可以自行繳納。
(4)公司不購買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
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
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主要對象要由住房開發公司轉向普通居民。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貸款對象
1.購買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樓盤,需要購房貸款的。
2.購買按規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3.購買房地產交易市場具有產權的二手住房,需要購房貸款的;
4.因在本市城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貸款的;
5.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經銀行認可的其他購房貸款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