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公司上班,替法人簽字借款還不了有什麼後果
你好,通過你的描述,如果是以你個人的名義向他人借款,且欠條中並沒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者公司印章的話,一旦公司無法償還,你是要承擔借款的償還責任的,畢竟你是借貸關系中的名義借款方,基於合同相對性的原則,出借方也會以你作為借款人主張權利。當然,如果借款合同明確體現出借款的目的是用於公司的日常經營,且你也擔任公司的相關職務的話,你的簽字也可以視為履行職務的行為,最終的償還義務則由公司承擔。
㈡ 辦理貸款證經辦人代法人簽字有什麼後果
只要法人知道,委託你代簽字,就沒事。如果法人不知道,那如果將來企業名下出現未知貸款,會追究你責任的。
㈢ 公司替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法人代表簽字嗎
第十六條【公司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因此,還應當提供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㈣ 老公和朋友一起開的公司他是法人貸款需要我簽字有什麼風險
貸款需要擔保人,
有可能是讓你簽字作為擔保人,
或者共同借款人,
簽字肯定就要承擔責任的。
風險就是還不上錢的時候你也會受到牽連。
㈤ 我是掛名股東和掛名法人公司貸款對我有傷害嗎
你的問題是說你是掛名股東和掛名法人公司貸款對我有傷害嗎?這種情況肯定是有傷害的啦,如果他盈利,那麼你肯定是沒有關系的,如果是虧損的時候如果是還不了貸款的時候,這時候就會找到你的。
㈥ 幫法人在銀行簽字貸款,現在公司還不上,我會怎麼樣
幫法人在銀行簽字貸款,如果是經過法人依法授權的,現在公司還不上,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沒有合法授權,可能會涉嫌提供虛假貸款資料,涉嫌騙貸。
銀行騙貸是銀行貸款詐騙的簡稱,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處於與其金融交易地位相對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陷於認識錯誤或持續認識錯誤,因而自動地向行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數額較大的貸款,從而主要侵害了信貸秩序並同時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觸犯刑法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
㈦ 替法人代表簽字要擔負什麼責任嗎
如果該人經過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字的話,並且有公司的公章是不需要承擔個人責任的。如果是個人的行為,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沒有追認,個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㈧ 以子公司名義為公司貸款,子法人代表簽字,對子公司法人代表有影響嗎
法人代表簽字授權,如進行對外擔保貸款對其有約束力,後期債務問題會承擔責任
㈨ 給公司做了掛名法人,然後公司向銀行貸款200多萬,如果還不了的話掛名法人會怎麼樣
不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掛名的?
那真正的老闆是誰?你為什麼要這樣?
如果公司不能還款,你就要還款。
銀行就會封你的財產,房子,車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