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擔保人能起訴貸款人嗎
可以,「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拓展資料: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在不清楚對方背景或是對對方不夠信賴的情況下,不能夠貿然的去當別人的擔保人,要是貿然的當別人的擔保人,只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對於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的具體法律要求你不清楚,就應該找華律網律師來提供協助。
② 我是擔保人貸款人不還錢我怎麼起訴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不還款,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擔保人就有義務償還,擔保人代為償還了借款後,有權起訴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償。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擔保應當屬於一般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的債務,最終的責任人是借款人,擔保人在履行了擔保責任,償還了借款後,有權利向借款人追償。請注意,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擔保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主債務到期後的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③ 擔保人如何起訴貸款人和銀行要提供什麼證據
貸款擔保人必須起訴借款人的,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訴,在提起訴訟時,貸款擔保人應當給予為貸款人開展貸款擔保的直接證據、貸款擔保人早已執行連帶擔保責任的直接證據。
確保人定義,被稱作確保人別人得為服務承諾者擔負負債,債務人通常規定這樣做,進而得到更高的確保。一切負債,不論是以要物、口頭上、書面形式或諾成的方法締約的都能有擔保人。又確保人所貸款擔保的,不談是群眾法里的負債或自然的債務,均不關鍵;因而,所有人對第三人或對奴僕的主人家,得就奴僕根據當然負債解決接納確保人為因素支付之物,出任奴僕的擔保人。
擔保人不可擔負超出主債務人承當的負債,由於確保人負債從歸屬於主債務,而從負債不能比主債務大量。相反,她們能夠擔負偏少的負債。因而,假如主債務人服務承諾給與十個點卷,確保人可以就五個點卷確保負債,相反則不能。又如主債務人的承諾是沒有理由的,確保人服務承諾能夠附帶標准,相反則不能。多與少不僅指總數來講,並且也指時長來講,多則指馬上給與某事,少時指一定的時間後給與。
④ 擔保人怎麼起訴債務人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 擔保人怎麼起訴借款人貸款詐騙
法律分析:擔保人起訴借款人詐騙的,可以直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當債務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則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否則,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擔保人的行為有過錯的,其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⑥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嗎
法律分析:擔保人是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擔保期間,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經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同意轉讓的債務,擔保人不再承擔責任,債權人、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的。在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債務人不還款的,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⑦ 擔保人可不可以起訴借款人
一、擔保人可不可以起訴借款人
1、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做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做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與本案無牽連關系;
5、能履行擔保義務。
三、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是什麼
1、免責;
2、超出保證責任期限不擔責;
3、未經保證人同意,私自變更主合同;
4、未經保證人同意,私自轉讓債務;
5、主合同無效。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