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丈夫借錢妻子擔保有效嗎
法律分析:丈夫個人借錢寫借條可以讓老婆擔保,法律並沒有禁止擔保人和借款人是夫妻關系,也就是說可以是夫妻相互擔保,但是夫妻雙方必須知情。擔保人的條件是: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4、能履行擔保義務。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八條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貳』 老公在銀行貸款老婆簽了字有責任嗎
對於丈夫在銀行貸款老婆知情並簽字的情況下,該貸款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需共同償還。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叄』 我老公給人擔保,銀行讓我也去簽字,銀行會查我徵信嗎
1、可能不會查你徵信。
2、但可能會查你名下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
PS:擔保人會在被擔保人違約時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這可能不屬於夫妻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產生的債務。丈夫給人擔保卻要妻子也去簽字,可能是銀行要查夫妻共同財產確保擔保人有擔保能力,也可能是銀行把你也追加為擔保人。建議謹慎簽字,咨詢專業人士再做決定。
『肆』 老公貸款為什麼一定要老婆簽字,如果不簽的話就不能貸了嗎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伍』 丈夫貸款妻子可以擔保嗎
法律分析:可以作為擔保人。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陸』 丈夫貸款讓妻子擔保
法律分析:丈夫借款、妻子擔保,視為妻子認同丈夫的借款行為,應當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判決妻子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柒』 丈夫要求用他自己名下的婚前財產房子作抵押貸款,需要我簽字。請問我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先要弄清楚讓你簽字的目的,如果是擔保人,你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他沒能力還了,你就得還。如果只是讓你幫助證明一下是他的婚前財產,則對你沒影響。當然如果他貸款是為了家庭的,簽字與否,你都要負責,不過你不簽字,他貸不了。
『捌』 丈夫借款妻子簽字擔保,如丈夫願一人承擔還款,妻子是否免責
丈夫借款,妻子簽子擔保,這個屬於夫妻共有債務,如果丈夫一個人願意承擔還債,那麼妻子也不用還債了,但是趟有擔保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