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抵押擔保 > 擔保公司明知借名貸款

擔保公司明知借名貸款

發布時間:2022-06-19 13:53:06

㈠ 銀行員工給自己擔保借名貸,我是貸款人,他是用款人,他不還應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不能按期還款付息(雖然他是用款人,但銀行信息登記的實際貸款人是你),你在人民銀行系統里就留下了金融借款不能按期償還的不良記錄,如經銀行多次催收,在你名下的貸款仍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人就會上金融系統"黑名單",一個人只要上了這個黑名單,以後在國內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都貸不到款、申領信用卡,甚至連支付寶的花唄也不能用。如果此筆貸款經銀行多次催收仍得不到償還,銀行則會通過訴訟催收。有抵押物的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變現抵押物償還,無抵押物的則申請查封執行貸款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資產拍賣變現後償還所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滯納金等,同時貸款人還有可能被列入法院失信"黑名單"。一個人一旦上了這個黑名單,其就影響就不僅僅只限於金融系統了,而是多方面的:如本人不能乘坐高鐵、飛機,不能出國,不能當法定代表人開辦企業,連子女上學、就業等都會受影響,後果非常嚴重。
面對這種情況,建議必須提前採取防範措施,以免被動。1、跟該銀行員工早進行溝通,確保讓他按期還款付息;2、如經多次他扔做不到按期還款付息,你盡早帶著相關證據到該員工所在銀行向相關領導說明情況,請求銀行幫助做好工作,或把你名下的貸款轉到他的名下(通常情況下比較難做到);3、如果還不行,你只有聘請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對他提其訴訟,或訴其失信或訴其詐騙(具體由律師是根據具體細節和證據確定),申請法院查封執行該員工名下的存款、車輛、房產等,拍賣變現後償還銀行貸款,最大限度保全你的信譽不受侵害。

㈡ 朋友用我公司名義商業貸款不歸還

1:首先他用你公司貸款證明他在你公司有股份。
2:擔保公司只是一個擔保手段,不具有對你採取法律措施的效力,而且與擔保公司簽的那個法律生聲明只是當銀行與借款人有法律糾紛時所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人,簽字的不是你不會有事。
3:不知道你簽借款合同時候是不是你簽的字。還是銀行追加了你的連帶責任。
如果銀行提起訴訟首先是通過擔保公司的保證金帳戶中扣除合同中保證金。所抵押的房產會歸銀行所有,但是房產的家人會得到一筆錢,也就是安家費。前提是如果房子銀行要拍賣。其次就是找到保證人,追究他的責任欠銀行多少錢就會找他要。
4:你是公司法人一定會有一部分責任。那就要看你在擔保公司做的是什麼反擔保手續了。
5:建議你把銀行簽的合同大概說下,因為那裡有相關法律的要素,最後法律責任是誰裡面誰簽的字都很重要。
6:你能不能說下你在擔保公司是做的一個什麼手續?

我看了下一樓二樓的朋友回答,當銀行出現風險,首先是從擔保公司所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扣出合同約定的錢數。在變賣抵押物,起訴借款人。在追加保證人責任.由保證人。或者擔保公司來追討借款人的債務。

㈢ 信用社知情條件下辦理借名貸款違不違法

不違法
因為被借名的人和銀行是在合同等上面簽字確認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㈣ 冒名貸款的定罪量刑

冒名進行貸款的行為,在數額達到刑法規定情節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第四條:

根據《決定》第十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4)擔保公司明知借名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借名冒名貸款是指實際需求貸款的人因各種原因,自己不能通過正常程序在信用社取得所需貸款,從而採取假借他人的名義在信用社獲取非法貸款。

(借名和冒名貸款的區別就是假借他人名義知情和不知情,冒名貸款的性質更為嚴重)借名冒名貸款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信用社部分客戶經理直接或間接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當自己需要周轉資金時,往往採取借名冒名貸款的方式發放自批自貸貸款(主要採取騙取或偽造貸戶身份證和貸款證,私刻假印章、模仿貸戶簽名以貸戶名義在信用社獲取貸款)。

2、信用社客戶經理的近親屬需要貸款而又不符合貸款條件時,客戶經理將可能採取假借他人的借名冒名貸款方式發放關系人貸款。

3、當前,信用社為加強信貸管理都嚴格控制貸款跨區,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因為跨區貸款較為明顯,客戶經理為逃避跨區貸款,將會採取假借轄區內他人名義的借名冒名貸款方式發放跨區貸款。

4、雖然借款人符合條件,但是以前已經辦理了貸款,按照規定不能再向其發放。在這種情況下,客戶經理如果還想辦理這筆貸款業務,就可能採取借名冒名貸款的方式發放事實上的壘大戶貸款(有的用企業法人或股東的名義貸款給企業使用)。

5、當前,信用社都實行了嚴格的貸款授權制度,客戶經理只能在許可權內發放貸款,當超過自己許可權時,客戶經理要上報有權人審批。

當因為某種原因未能審批而客戶經理想發放貸款時,客戶經理將可能採取借名冒名貸款的方式發放超許可權貸款,使貸款授權書成為一紙空文。

6、客戶經理為逃避監督,在同一時期用兩個人以上的名義冒名或借名辦理多筆貸款,由一人使用。

㈤ 想請問物權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的司法解釋。擔保公司有無權以貸款人是公司,抵押物是法人個人財產為由,擔保

●條文主旨

本條是關於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抵押權的順位以及變更抵押權的規定。

●立法背景

抵押權人能否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變更時,如何保護同一抵押財產上其他抵押權人的合法利益;被擔保的債權既有以債務人自己的財產作抵押擔保又有其他擔保的,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抵押權的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時,其他擔保人如何承擔擔保責任?本條針對這些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文解讀

抵押權作為抵押權人享有的一項權利,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從而放棄其債權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人不行使抵押權或者怠於行使抵押權的,不得推定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不必經過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的,抵押權消滅。

抵押權的順位是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順序,作為抵押權人享有的一項利益,抵押權人可以放棄其順位,即放棄優先受償的次序利益。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順位的,放棄人處於最後順位,所有後順位抵押權人的順位依次遞進。但在放棄人放棄抵押權順位後新設定的抵押權不受該放棄的影響,其順位仍應在放棄人的抵押權順位之後。

本條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的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所謂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是指將同一抵押財產上的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互換。抵押權的順位變更後,各抵押權人只能在其變更後的順序上行使優先受償權。對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的變更,如果在同一抵押財產上還有其他抵押權人的,可能對這些抵押權人產生不利的影響,例如,當事人協議將第三順位的抵押權變更為第一順位的,那麼就會影響原第一順位與第二順位抵押權的實現,甚至使他們完全得不到清償。為了保護同一財產上其他抵押權人的合法利益,本條特別規定:「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變更抵押權,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變更無效。

本條第2款規定,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這一規定是針對被擔保的債權既有以債務人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的抵押擔保又有其他擔保的情形而作出的特別規定。這里的「其他擔保人」既包括為債務人擔保的保證人,也包括提供抵押、質押擔保的第三人。

現以同一債權既有以債務人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的抵押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情形為例,對本款的規定作一說明:本法第176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抵押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如果債務人是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抵押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抵押擔保實現債權。根據這一規定,只要是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的,無論該抵押是擔保主債權的全部還是部分,都要首先行使抵押權來實現債權。如果因行使抵押權而實現了全部債權,那麼保證人就不用承擔保證責任了;如果行使了抵押權卻只實現了部分債權,那麼保證人就只對未實現的那部分債權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在這種情形下,保證人是就債權人行使抵押權優先受償而仍不能受償的債權余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的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而使其失去優先受償的權利或者減少優先受償的范圍,那麼因債權人喪失優先受償的權益而未能受償的債權,就要由保證人來承擔保證責任,這就會加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這種因抵押權人的行為就加重保證人保證責任的現象,是不合理的。為了避免發生這種現象,保護保證人等其他擔保人的合法利益,本法特別規定,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如果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其擔保責任不予免除。

●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28條。
簡單的說就是在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提供了抵押,同時擔保人也提供了擔保的情形下,應當優先以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清償債務,實際上規定了擔保權的實現順序。在抵押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權時,其他擔保人依法在放棄優先受償權的范圍內免除責任,這屬於擔保人的法定權利。除非,在擔保人放棄這一權利的時候,即其他擔保人在明知這一情形時,仍然承諾對這部分債務提供擔保,那麼其他擔保人仍然要承擔擔保責任。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這是尊重當事人事前的意思自治。如果擔保合同中已經約定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順序,那麼債權人應當受到該約定的順序的約束。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這限制了債權人的選擇權,債權人只能先行使擔保物權以維護自己的債權利益,而後在不能完全受償的余額范圍內,才可以向保證人主張保證利益。因為,如果債權人先行使人的擔保,保證人在履行保證責任後,還需要向最終的還債義務人進行追索。如果擔保物權人先行使物的擔保,就可以避免保證人日後再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的煩瑣,減少實現的成本和費用。而且,在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情況下,要求保證人先承擔保證責任,對保證人也是不公平的。

「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即同一債權既有第三人物的擔保又有其他第三人的人保時,債權人享有選擇權。第三人物保人與保證人都處於擔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還債的最終義務人,債務人才是最終義務人。因此,債權人無論是先實現物的擔保還是先實現人的擔保,物的擔保人或者保證人都存在向債務人追索的問題。為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充分實現,法律應當尊重債權人的意願,允許擔保權人在這種情況下享有選擇權。在這個意義上,這個規定也和《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精神完全一致。

《擔保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相對於《擔保法》第十八條,《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為其特殊規定,且《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所以本案例應適用《物權法》之規定,五蓮縣某銀行應先實現五蓮縣某機械公司的房產的抵押權,後實現某冷藏廠的現有的及將有的生產設備等動產的抵押權。

㈥ 你好,我的身份證上有30萬的貸款是公司以我的名義貸的,公司擔保,到期後如果公司不還,我該怎麼辦謝謝

這要區分該筆貸款你是否知情。
知情的判斷主要有:
1、你自己與銀行簽合同、借據;
2、銀行的錢是否直接劃到你個人名義的賬戶;
如果你知情,這一般叫做「借名貸款」,你要承擔責任的,舉個例子,有個朋友向你借錢,你把錢借給他,但實際上他把錢給了另外一個人用,到期了,你只有問你的朋友還錢了,因為他拿到錢後在給別人使用,你控制不了。同樣的道理,銀行把錢貸給你後不能限制你把錢給公司使用,銀行只能要你還錢。
如果你不知情,沒有簽合同,錢也沒有到你的賬戶直接劃給公司,這一般叫「冒名貸款」你不用承擔責任。
建議你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如果不用再跟公司打交道當然要趁現在讓公司把錢還上,因為撕破臉皮後,公司有可能耍賴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借名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被借用的人知道借款人以自己名義貸款的,應當承擔清償責任。如果被借用的人不知道他人以自己沒有借款的,實際借款人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貸款並且到期無論償還的,與實際借款人可能共同構成貸款詐騙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貸款罪。當借款人通過借名借款方式向銀行貸款時,顯然隱瞞了借款的真實用途,屬於「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一旦借款人到期無法歸還借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借款人可能構成騙取貸款罪。

㈧ 借名貨款,擔保人還完銀行貨款後,擔保人追償借名貸款人嗎

當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本息時,必然由擔保人償還擔保貸款。同時擔保人依法向貸款人追還該筆擔保貸款本息。

㈨ 借名貸款法院如何認定

1.債權人明知借名約定或不知但同意與借名人形成借款合同關系的,由借名人承擔償還責任。
2.借名貸款保證人明知為實際借款人提供保證的,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3.出借人在借款時明知合同相對方為名義借款人,款項由實際借款人使用的,應向實際借款人主張還款責任。
4.在沒有證據證明出借人明知借款由實際借款人使用時,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還款責任由名義借款人承擔。
拓展資料:
借名貸款是指實際需求貸款人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程序在金融部門獲得貸款,從而採取借他人名義在金融部門獲取的貸款。
貸款要求
借名貸款內審工作的具體操作
1、查借款用途。查看借款用途與借款金額是否相匹配。
2、到戶核對經營項目。通過實地到借款戶家中,看該戶實際經營項目與申請借款是否相同,申請借款金額與所經營的規模是否相匹配。
3、查借款實際去向。通過查看當日傳票,對該筆借款實際去向予以核實,如借款被相關連人支取或當時就轉給相關連人,以及用於歸還他人借款,該類借款都有可能是借名貸款。
4、查保證人擔保意願。通過實地或電話了解擔保人,詢問其曾給那些人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多少?是否自願,是誰請其提供擔保。
5、查借人家庭成員對借款的知曉情況。通過電話或實地了解借款人的家庭成員,詢問其家庭因做什麼而申請貸款,共申請貸款多少。做到查詢、對實。
6、詢問借款人擔保人的情況。絕大部分借名貸款的擔保人不是借款人請的,大多數是實際用款人請的,在審計中可通過詢問借款人擔保人的情況,與擔保人的實際情況相核對,來查看借款是否是借名貸款。
7、查看擔保人與借款人是否有關聯。借名貸款的借款人一般與實際用款人(一般都參與擔保)都存在一定的關聯,有可能是親戚朋友、有可能是左鄰右舍、也有可能是同事、也許是廠里的職工,如果貸款是此類情況,且擔保人本身就有大量借款,那麼此類貸款就有可能為是借名貸款,需深入審計。
借名貸款的種類
頂名貸款。指借款人以自己名義為不符合條件的親朋好友辦理正常手續的貸款,貸款歸其親朋好友使用。
搭名貸款。因自己或親朋好友無法貸款,而在他人貸款時要求其多貸出一部分,將多貸出部分交由自己或親朋好友使用。
「壘大戶」貸款。實際用款人因自身有貸款,無法按照正常程序在銀行獲得貸款,採取借他人名義在銀行獲取貸款,形成多人貸款一人使用的現象。

閱讀全文

與擔保公司明知借名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貸款買房徵信和流水啥意思 瀏覽:990
有貸款公司說可以去銀行貸款 瀏覽:419
臨沂小額貸款套路 瀏覽:656
農村貸款4萬3厘利息是多少 瀏覽:457
網上搜不到的貸款軟體 瀏覽:693
消費貸款還款結清可以貸款嗎 瀏覽:949
農行貸款3年利率85 瀏覽:252
貸款擔保加盟 瀏覽:301
工作調動後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瀏覽:494
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利息多少 瀏覽:306
杭州農行貸款額度 瀏覽:310
虛構資料貸款已償還 瀏覽:40
天津公積金商業貸款提取資料 瀏覽:463
上海拍賣房按揭貸款 瀏覽:937
已貸款銀行卡流水怎麼辦 瀏覽:818
沒工作怎麼快速貸款 瀏覽:442
泉州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多少錢 瀏覽:686
國外銀行貸款有擔保嗎 瀏覽:508
貸款房多久能過戶 瀏覽:901
江蘇農商銀行個人消費貸款利率 瀏覽: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