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貸款發生的擔保費能否稅前列支
和自己企業生產經營、應稅所得、融資等沒有直接關系的對外貸款擔保不得稅前扣除。
② 貸款擔保形成的損失能否稅前扣除
【問題】
企業為其他單位提供貸款擔保,未簽訂互保合同,由於其他單位無力償還,而致使企業形成損失的可否稅前扣除?
【解答】
依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局令第13號)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對外提供與本身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擔保,因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還債務而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經清查和追索,被擔保人無償還能力,對無法追回的可比照壞賬損失進行管理。企業為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的與本身應納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等,因被擔保方無力還款而由該擔保人承擔的本息等,不得申報扣除。
與本身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擔保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與本企業投資、融資、材料采購、產品銷售等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擔保。
③ 企業繳納給擔保公司的應付賬款擔保費的賬務處理,可以稅前扣除嗎
銀行貸款,支付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是為了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費用,雖然數額較大,也應該計入財務費用。可以設置擔保費明細科目,專門核算此項費用。
在收到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還貸款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支付擔保費時:
借:財務費用——擔保費
貸:銀行存款
有些擔保公司在收取擔保費的同時,還要求支付保證金,以減輕擔保風險,保證金的核算可以通過其他應收款來核算。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還款後收回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為什麼貸款還要用擔保公司擔保?1、是因為貸款企業沒有給銀行通過足夠的抵押物,一但該企業貸款逾期或者欠息,將由擔保公司負責代付。2、擔保公司介入銀行貸款,銀行放款手續簡便、快捷,能迅速的彌補企業的資金需求。3、擔保公司在給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的同時,也會要求企業提供形式各樣的反擔保,這些反擔保的形式多樣,手續比銀行簡便,因此,如果企業急需資金,會採用擔保公司擔保銀行貸款的形式,以彌補經營資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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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擔保費稅前扣除嗎
法律分析:擔保費稅前扣除。法律規定,企業支付給向銀行借款的擔保方,即其他單位,非企業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擔保費用,屬於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⑤ 貸款服務可以抵扣進項嗎
不能。根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因此,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中抵扣。
【法律分析】
購進貸款服務進項稅不得抵扣,應該是相關費用都無法抵扣。如果直接支付貸款人費用不能抵扣,為了抵扣,可能會發生,借款人先支付給第三方費用,第三方再支付給貸款方。原因是: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用於了稅法規定的不能抵扣進項稅的項目(如用於集體福利、免稅項目),所以不能抵扣;而有些是稅法明確不能抵扣,不論其是否用於上述項目,比如購進餐飲服務,本身稅法規定就不能抵扣了,不管是這個餐飲是請客戶吃飯、員工加班吃飯等「與生產經營有關」,還是企業高管春節回家同學聚會吃飯發生的。相關法律規定,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⑥ 支付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額可否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如果屬於與企業取得的收入有關的實際發生的合理支出,則可以稅前扣除。如果屬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則不能在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⑦ 營改增後貸款利息是否可以抵扣
網上查了相關資料,個人認為這個答案比較准確:納稅人向非居民企業還是向居民企業(包括銀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來源:中國稅務報
具體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規定:
1.貸款服務。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
(四)進項稅額。……
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納稅人向非居民企業還是向居民企業(包括銀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⑧ 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擔保費能否稅前扣除
法律分析: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要向銀行借款而發生擔保費用,屬於與生產經營活動中合理支出,按規定可在稅前扣除。但企業應作專項說明,同時出具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及其相關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⑨ 企業發生的擔保費支出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發生的擔保費支出,屬於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9)貸款擔保費的進項稅能否扣除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