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些小額融資貸款公司屬於民間借貸嗎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民間借貸,主要是根據簽訂的合同來判斷的,小額貸款合同一般為借款合同,受合同法保護。
如果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1)小額貸款糾紛算不算民間借貸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的特點:
1、民間借貸具有靈活、方便、利高、融資快等優點,運用市場機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資金為發展商品經濟服務,滿足著生產和流通對資金的需求。
2、民間借貸出於自願,借貸雙方較為熟悉,信用程度較高,對社會游資有較大吸引力,可吸收大量社會閑置資金,充分發揮資金之效用。
且其利率杠桿靈敏度高,、隨行就市,靈活浮動,資金滯留現象少,借貸手續簡便,減去了諸多中間環節,提高了資金使用率I資金實願效益得以發揮,這在目前我國資金短缺情況下,無疑是一有效集資途徑。
3、民間借貸吸引力強,把社會閑散資金和那些本欲擴大消費的資金吸引過來貸放到生產流通領域成為生產流通資金,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壓力,對抑制消費擴大亦起了一定作用。
2. 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就是民間借貸 / 民間借貸
不是民間貸款,是正規的貸款公司。
可以向銀行提交資料申請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貸款成功後,要按時還款,不要不還或者推遲還款,會形成逾期。
逾期的後果:
1、承擔高額罰息;
2、造成法律糾紛;
3、在全國徵信系統中留下「信用污點」。
建議如下:
1、必須馬上補上,而且還要多繳納一部分罰息,建議多交,這樣就可以暫時把不良記錄清除掉了。欠款已經超過了一個月,那下次還款就應該一次存入2個月的月供款,還有上月的罰息;
2、如果以後不再發生延遲情況,一年後,電腦會把這次不良記錄消除;
3、還款延遲,但還款期是不會延遲的,只會永久留下不良記錄;
4、記住一定要在下個月還款期前還清上一期月供及罰息。
3. 小額貸款公司是否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小貸公司等七類機構在司法解釋中被認定為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經營活動的合規性也得以確認。它們不適用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其產品定價將會更靈活,有助於提高服務意願,增加金融供給,更好地發揮在多層次信貸體系中的作用,服務更多的小微企業和大眾客戶。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4. 小額貸款合法嗎
民間小額貸款不違法。民間小額貸款不是高利貸,且民間小額貸款受監管機構監督、管理,其借貸利率也在合肥范圍內,因此不屬於違法行為。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典的約束和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5. 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是屬於金融商事案件還是民間借貸
案由均為民間借貸糾紛。有些法院立民字型大小,有些法院立金字型大小。
6. 小額貸款糾紛是否能適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1、如果是小貸公司發放的小額貸款,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為「《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但法院會比照民間借貸利率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率。
2、《民間借貸糾紛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第二款規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由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於2008年5月發布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知道意見》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描述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並未說明小額貸款公司到底是不是金融機構。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於2009年12月1日印發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3.32條即是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規定。由此可以將小額貸款公司認定為金融機構。因此,小額貸款糾紛不適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3、盡管小額貸款糾紛不適用《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但司法實踐中,法院會比照民間借貸利率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