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有個同事找擔保公司作擔保在銀行貸了款,但是他讓我在擔保公司幫他擔保,這對我以後有什麼影響嗎
根據《擔保法》有關規定,擔保有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一般擔保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擔保責任的保證人不論債務人能否履行債務,只要債務人未履行債務,就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你同事貸款後不還錢,你就要還銀行錢了。一般擔保是他有能力還錢卻不還錢時你可以拒絕償還他的貸款。連帶擔保就是只要他不還錢,不論他有沒有能力,你都必須還這貸款。
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幫忙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B. 做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C. 幫別人做擔保人,貸款,他逾期了,對我自己有什麼影響嗎自己的銀行卡里的錢也不能用嗎
摘要 擔保行為一般會上徵信的,除非辦理的擔保業務銀行沒有上傳到系統里,下筆業務銀行會認為你有一筆隱項負債因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借款人不能履行約定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D. 做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貸款擔保人必須要具備一定的資格,通過銀行審核後才能做貸款擔保人,貸款擔保人與貸款人承擔同樣的還款義務,如果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貸款,擔保人要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貸款逾期後也會對貸款擔保人的徵信產生影響。
E. 給別人擔保的貸款,到期了沒還,作為擔保人,要是不還,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1、擔保人不履行擔保責任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擔保人代為清償債務;
2、如果擔保人依然拒絕按照法院生效判決書的判決履行擔保責任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通過國家強制力使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
3、如果擔保人存在拒絕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行為,將涉嫌犯罪,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F. 給朋友做擔保人貸款有什麼風險
擔保有可能會有如下風險:個人徵信可能會受影響 幫別人做貸款擔保,如果對方按時足額還款那就還好,如果他沒有按時還款,導致產生信用污點,貸款擔保人的個人信用也會受影響,嚴重的還會被拉入貸款黑名單。申請貸款時額度可能會受影響 我們去申請貸款時,銀行會根據申請人的各方面資質來決定給貸款申請人多少授信額度,如果你申請貸款時存在幫別人做貸款擔保的情況,信用已經在被使用階段了,銀行會綜合考慮信貸風險,這個時候你這筆貸款的額度可能會受影響,比實際應該得到的授信額度會低不少。可能會申請不下來貸款 貸款擔保人的職責就是貸款人本人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幫其代為償還貸款。有些人不清楚貸款擔保人是幹嘛的,別人叫他去幫忙做個貸款擔保人,抹不開面子就去了,但是你首先要知道貸款擔保人的職責啊,還要了解要你幫忙做貸款擔保的這個人靠不靠譜。 一旦貸款人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貸款擔保人再去申請各種貸款都會因為這個原因導致自己的貸款申請不下來,金融機構會因為你為無力償還貸款的人做擔保這一項,覺得你的風險很高,從而拒絕給你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從以上條款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G. 幫別人擔保貸款,有什麼危害
擔保這個事情並不好說,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如果說隨隨便便的幫別人進行擔保。而對方選擇跑路了的話,那麼作為擔保人,你是需要償還這所有的貸款。因此建議所有的人不要因為對方給自己一些蠅頭小利,就開始去幫助別人進行擔保。要知道在法律上面,你是所有責任的負責人。如果說在後續這些人拿著錢跑路了,那麼作為擔保人是需要付100%的責任。
如果說貸款人上面寫的是你的名字,即使是幫別人做擔保的話,那麼警方也是不會相信的。而且根據法律來說,首先是要一求你來償還這個錢。在後續的話,警方才會幫助擔保人去找到真正借款的人。如果找不到的話,自己就只能夠自認倒霉了,一般的人在拿了不屬於自己的錢,肯定是會跑向其他的國家。這樣的話,想要抓捕也是非常困難的。
H.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是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I.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做擔保人的風險主要如下:
1、債務人無法或惡意拖欠債務時,擔保人需要替債務人償還欠款;
2、如果債務人拒不償還債務,銀行有權將擔保人告上法庭,影響個人信用;
3、債務人不還債務,而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欠款太多,有可能導致擔保人破產、生活窘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