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需要什麼資料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Ⅱ 貸款擔保責任如何承擔
法律分析:在法律沒有除外規定的情況下,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Ⅲ 民間貸款擔保人的責任如何規定
、一種是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另一種是連帶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返還借款的保證責任。
當然,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同時把借款人和保證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並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中,如果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是一般保證的,即為連帶保證。
無論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借款人都無力償還的話,按法律規定,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不能免除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Ⅳ 第三方擔保方式貸款是怎麼回事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當然朋友有時也得表示一下!朋友有能力幫你還貸,貸2萬,3萬應該都可以。信用,收入證明,抵押或質押的資料或是證明是要提供的,具體事宜可以與銀行信貸員協商!
Ⅳ 民間借貸擔保的方式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擔保的方式有抵押擔保、保證擔保、質押擔保。抵押擔保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擔保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Ⅵ 貸款銀行擔保簽字還需要摁手印嗎
銀行貸款擔保人必須簽字、摁手印。只簽字是不可以的。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Ⅶ 如何申請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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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擔保人資格調查。擔保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規的要求。主要調查保證人是否有合法擔保資格、抵(質)押物是否合法真實存在,抵押人、出質人對抵(質)押物是否擁有財產處分權;抵押人、出質人以共有財產設定抵(質)押時,是否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聲明書,是否能辦理合法有效登記手續等。
(二)擔保能力的調查。調查擔保人的生產經營規模、資金實力、內部組織機構、股本構成、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發展前景,分析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審查貸款卡及其他相關信息,調查其擔保能力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抵(質)押物須由評估機構評估的,調查評估機構是否合法、評估依據是否真實;調查抵(質)押物的變現能力,測算抵(質)押率,作為確定貸款額度的參考依據;最高額抵(質)押的,在每筆貸款發放前應審核是否存在抵(質)押物被有權機構查封的情形,確保即將發放的貸款仍屬最高額抵(質)押的范圍。
(三)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系調查。主要調查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聯關系以及與申請人、擔保人存在較多利益關系的第三方的關聯關系,側重分析其有無代償性的資金來源,防止通過互保、循環擔保方式削弱擔保的有效性。
(四)調查擔保人提供資料的真實、合法性。主要調查貸款擔保手續是否合法。擔保人為公司客戶的,是否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提供同意擔保決議;擔保人簽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董事會董事或股東會股東及財產共有人的簽字是否真實、有效;驗證抵(質)物所有權證書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