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受償權如何行使,工程款優先權與抵押權誰優先受償
在建工程抵押權是金融機構對抗貸款人,保障貸款償還的法律武器。除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另有約定外,其抵押物范圍不僅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還包括規劃許可范圍內已經建造的和尚未建造的建築物。其中,在建工程存在建築承發包合同爭議的,行政罰沒、司法裁定和依法查封的,以及無擔保人的公益性質(學校、醫院、幼兒園等)在建工程不得設定抵押。
3、權利的限制與放棄
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且該權利具有「承包人無須對建築物存在實際占據、無須雙方合意達成一致」的特點——優先受償既無須辦理登記手續,其受償額又不屬公示信息。因此對於金融機構而言,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最大風險便是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問題。
2004年銀監會制定的《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要求銀行密切關注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帶來的潛在法律風險,但面對優先受償權可能對於銀行貸款抵押權行使的限制,銀行在提供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時往往要求開發商出具承包人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書面承諾。開發商便利用其優勢談判地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便要求承包人簽署放棄優先受償權協議書。
在這一情況下,銀行的債權得到了最大程度保障,在建工程被強制拍賣或被變價所得價金將優先用於抵押權實現,承包人不再享受排他的優先受清償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針對實踐中承包人或自願或被動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現象,2019年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明確:優先受償權可以約定放棄、限制,但不得損害建築工人的利益。換言之,該放棄行為損害社會和實際施工人等第三人利益的則不予支持。
現實中優先受償權與在建工程抵押權沖突的出現,有待於在建工程登記的完善。當權利人登記能夠發揮應有作用時,各項權利能夠得到更好的競存與實現,各權利主體的利益方能協調平衡。當然,在「以房抵債」及「放棄優先受償權」或明示或暗示、或主動或無奈的情況下,承包人也可主動尋求發包人提供業主支付擔保,在第三人的幫助下確保工程款的順利實現。
Ⅱ 在銀行抵押貸款的車子,被法院凍結,銀行有優先權處理車輛嗎
法院同意後銀行有優先權處理。
1、無力償還貸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被判刑的。如果債權人起訴到法院,貸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判決的,就會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這樣就可能要坐牢了。
2、6個月以上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會有法院的傳票寄至借款方家,在開庭之日不管借款人是否到庭,法院都會凍結借款人當初向銀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然後進行拍賣,抵押物拍賣所得,將會用於還款。如果拍賣所得大於欠款,(借款方需要支付的金額=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起訴費+律師費等),那麼多餘部分將會返還給借款方。不過有多餘出來的錢的情況很少。
Ⅲ 抵押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根據現行貸款利率,貸款六個月至一年(含),年利率是:5.31%
貸20萬,一年應還利息:
200000×5.31% = 10620.00(元)
本息合計:210620元
貸款利率表:
http://www.icbc.com.cn/ICBC/%E9%87%91%E8%9E%8D%E4%BF%A1%E6%81%AF/%E5%AD%98%E8%B4%B7%E6%AC%BE%E5%88%A9%E7%8E%87%E8%A1%A8/%E4%BA%BA%E6%B0%91%E5%B8%81%E8%B4%B7%E6%AC%BE%E5%88%A9%E7%8E%87%E8%A1%A8/
Ⅳ 房屋銀行抵押貸款的利息是怎麼算的
一般在銀行用房屋抵押貸款的抵押率50%-80%這個每個銀行不一樣,也就是房屋值30萬元,貸款只能貸15-24萬元,利息一般按月計算.現在的貸款利息表如下.如果你要算一共的利息
60000x0.054X3+60000 再除各36就是你每月還的
7.56 這個數字是很久以前的了
一至三年(含三年) 5.40
三至五年(含五年) 5.76
五年以上 5.94
(4)抵押貸款利息有優先權擴展閱讀: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
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一、抵押房產用於企業經營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等;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財務報表、企業銀行流水、企業經營或融資用途證明資料。
額度:經營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請到房產評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視銀行政策及借款人資質不同在基準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為五年以內
二、抵押房產用於個人消費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個人消費用途證明。
利率:抵押房產用於個人消費用途時,一般執行基準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為十年以內
三、抵押房產用於購買商用房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購買商用房合同。
四、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程序:
1、您需要在銀行的營業機構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請您按要求填寫借款申請表,根據銀行的指示提交申請表與規定的材料;
3、由銀行業務經辦人員或指定的律師對您進行家訪,調查您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您審批結果,並與您簽訂借款合同;
5、視情況辦理保險、抵押登記、公證等手續;
6、中信實業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7、請您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五、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程序:
農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請,由擁有農村住房所有權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權證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下同),且權利主體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的書面承諾;
(四)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處置後本人及其所撫養、扶養、贍養的家屬有安居之處的書面承諾〔該承諾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區)簽署證明意見〕;
(五)金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農村住房辦理抵押貸款。
Ⅳ 在銀行做房屋抵押貸款有先息後本還款嗎具體
有的,一般都是五年或者十年先息後本,大多數都要每年過橋一次
Ⅵ 抵押債權的利息在執行分配中是否同樣具有優先受償權
抵押債權的利息,在執行分配中同樣具有優先受償權。不可能只是本金優先受償,而利息不優先受償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Ⅶ 房屋抵押貸款的僓權人比其他債權人有優先權嗎
有。房屋的第一抵押人對於拍賣等執行款是有優先受償權的。也就是說,要先將房屋的抵押權人債務償清後其他的債務人再按順序及相應比例依次歸還。
Ⅷ 房產抵押權到期後,還有么有優先權
如果抵押權已經過錯的,就喪失優先權了,如果房產被他人保全的,由他人依法將房產進行拍賣或者變賣以清償債務。
住房抵押貸款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Ⅸ 借款房屋抵押問題
一、 房屋抵押條件:
一般來說,它需要滿足銀行規定的基本條件。這里簡要介紹了房地產擔保銀行貸款的條件。
第一,借款人必須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借款人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三是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四是抵押房地產有產權清晰的房地產權證,可以上市流通;
第五,本行規定的其他條件一般包括:
(1) 借款人年齡18-55歲,一般住房抵押貸款限額為房地產估價價格的50-70%(部分銀行可能會上調);住房抵押貸款期限一般為1-10年(少數銀行可延長至30年,但借款人在貸款結束後不得超過60歲);
(2) 房齡在20年以內(少數銀行可以在30年內完成,大多數銀行都有備用房,這更容易審批);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一般比基準利率高10%-20%;有一定的還款來源(有效證明主要是銀行流量,有效月收入至少是住房抵押貸款月還款的兩倍);個人或公司信用良好(逾期應少,否則銀行可能會找借口加息或不予批准)。
二、 住房抵押貸款應注意的問題:
有風險
1.抵押物先出租後抵押,抵押權不能對抗租賃權的,抵押物在依照物權法訂立抵押合同前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成立後租賃抵押物的,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2.抵押不能抵擋項目資金的優先權。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在商品房開發過程中籌集資金,可以將在建項目抵押給銀行,獲得銀行貸款。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在銀行主張擔保物優先受償期間,往往存在諸多爭議。例如,在建工程的施工方要求優先賠償在建工程。
3.抵押可以合法地強制執行唯一的房屋,但在實踐中非常困難。即使是被執行人的唯一房屋,抵押權人也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唯一房屋。然而,在法院的執行活動中,由於諸多客觀因素的影響,執行工作難以順利進行。